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能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
(二)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或授权办理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事项。
(三)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使用计划、并编制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四)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注销登记,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五)审批、记载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与职工个人贷款等事项。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财务会计核算。
2013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省级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相关工作。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3年四川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250.2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33.6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6.6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07.80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管理费支出1207.80万元。结转下年42.47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住房公积金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公积金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住房公积金管理费1207.8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