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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审计厅2013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3-01-27 来自:甘肃省审计厅网站作者:huang - 小 + 大

一、部门职能职责

  甘肃省审计厅组建于1983年,是省政府组成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甘肃省审计厅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省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拟订本省有关审计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本省审计工作指南、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参与拟订本省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法规、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省政府提出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省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市级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省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市州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使用省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省财政投资和以省财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省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及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省直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省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农业资金、资源环保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审计厅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省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厅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省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依法领导和监督市州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市州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市州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市州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依法组织审计省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一)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根据审计署的要求参与组织建设国家审计信息系统。

  (十二)承办省委、省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部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财务、保密、信访、宣传、督查、督办、政务公开和信息化等工作;拟订全省审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审计统计工作;牵头起草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联系特约审计员。

  (二)法规处

  承担有关法规、规章草案、制度的起草工作;复核、审理审计业务事项;承担机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审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或省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承担审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检查审计质量。

  (三)内部审计监督处

  指导、监督、管理全省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内部审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检查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组织内部审计机构与国家审计机关、社会审计组织的协调、交流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内部审计师协会依照法律和章程履行职责,组织对内部审计机构开展业务情况的专项调查。

  (四)社会审计核查处

  组织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监督、检查有关审计业务质量;组织社会审计组织与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的协调、交流工作,组织对社会审计组织开展业务情况的专项调查。

  (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办公室

  拟订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章制度草案,指导和协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核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报告,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及专项调查。

  (六)经济责任审计一处

  承担省管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七)经济责任审计二处

  承担省管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八)经济责任审计三处

  承担省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九)财政审计处

  承担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市州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十)行政事业审计处

  承担省本级预算执行部门(含直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十一)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

  承担省本级主管部门管理的农业、林业、牧业、水利、扶贫开发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承担省本级主管部门管理的资源能源开发利用及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的审计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十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处

  承担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交通、水利、电力等投资项目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十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处

  承担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市政建设、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工业及产业结构调整类投资项目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十四)金融审计处

  承担本省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审计工作,按审计署授权审计省内中央国有金融机构和中央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十五)企业审计处

  承担省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省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审计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十六)社会保障审计处

  承担省本级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其他单位、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的审计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十七)外资运用审计处

  承担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捐赠、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接受审计署授权提供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的审计报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十八)人事处

  承担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承办协管市州审计机关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十九)老干部工作处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二十)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十一)驻厅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厅机关和全省审计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协助厅党组制订党风党纪和行政监察工作宣传教育规划及工作要点,开展党纪政纪宣传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以及审计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工作;按有关规定参与对党组管理的干部监督考核,受理有关举报信访案件的查处;完成省纪委、省监察厅、中纪委驻审计署纪检组、监察局和省直机关纪工委以及审计厅党组和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管理厅机关固定资产、财产、房产、车辆、物业、保卫、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厅机关办公物品的采购、保管、分配和维修工作;负责厅机关医疗保健、计划生育、环境卫生、基地绿化及建设利用、安全消防、综合治理工作;承担机关委托管理的部分行政事务性工作。

  (二十三)审计科研培训中心

  负责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审计干部培训和审计科学研究、信息宣传、通联发行等工作,承担机关委托管理的部分行政事务性工作。内设办公室、科研科、培训科、《甘肃审计》编辑部和中国审计报社驻甘肃记者站。

  (二十四)计算机信息中心

  组织、协调全省审计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金审工程项目建设;组织计算机审计软件和技术的推广应用并实施计算机审计;负责厅机关信息系统、网站、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和日常维护;负责计算机审计骨干培训、信息化工作及计算机审计技术成果的考评;厅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三、2012年审计工作情况

  2012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审计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1234”的审计工作思路,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着力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资金、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着力加强审计质量建设和审计整改落实,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了审计的监督职能、建设性作用和“免疫系统”功能,为维护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宏观调控、强化内部管理、促进民主法制、加强廉政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全省共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7212个(其中省厅完成109个),查出违规资金49.6亿元,管理不规范资金841.5亿元,损失浪费资金2199万元,核减工程投资10.3亿元;向司法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7件,移送处理5人;向有关部门移送事项40件。

  四、2013年工作任务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落实“1234”的审计工作思路,全面履行审计职责,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切实加强审计整改,着力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服务全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重点任务

  1.围绕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财政审计。适应公共财政改革的新要求,加大对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障基金等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审计监督力度,积极探索财政审计的新思路,着力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努力实现对财政资金的“全口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促进规范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已安排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人口委、省水利厅等11个单位的预算执行审计项目,甘南、庆阳2市州及永登等6个省直管县的财政收支审计项目。

  2.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审计。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民生项目的审计力度,主要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三农”、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项目进行审计,促进惠民强民富民政策贯彻落实。已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28个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岷县特大冰雹山洪泥石流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东乡县特大滑坡地质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跟踪审计和省本级及部分行业住房公积金审计等审计项目。

  3.围绕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进一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对权力集中部门和资金、资源密集领域领导干部的审计力度,积极开展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推动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今年对省委组织部委托的20个市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部门和高校主要领导干部及企业领导人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4.围绕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加大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关注项目建设情况、运营效果,提高投资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投资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已安排甘肃会展中心建筑群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全省“十二五”期间大中型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和甘肃报业大厦基本建设项目审计等审计项目。

  5.围绕深化改革和防范风险,进一步抓好金融、企业和外资审计。加大对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及其债务清理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关注民间金融活动的发展态势,促进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企业审计坚持“强化管理、推动改革、维护安全、促进发展”的思路,关注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兴产业发展,促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另外,继续做好审计署授权的对国外贷援款项目的审计工作,促进提高外资利用成效。已安排金融机构业务开展及风险管控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甘肃银行2012年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兰州三毛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十一冶建设有限公司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14个外资运用公证审计和对省级管理外资项目审计调查等。

  6.围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探索资源环境审计。加大对城乡污染治理、国土、矿产、水资源开发利用等项目和资金的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审计在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中的积极作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已安排全省土地整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草原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审计等项目。

  7.加大绩效审计的力度。进一步扩大绩效审计项目的比例,积极探索绩效审计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把评价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结合起来,推动建立健全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同时,抓好社会审计核查、内部审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已安排张掖机场绩效审计,舟曲灾后重建竣工决算项目审计社会中介机构执行质量核查等。

  以上已安排审计项目,再加上年中交办、委托的审计项目,预计省厅全年实施审计项目120个左右。

  四、财政收支预算

  2013年财政预算收入4420.33万元,财政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一般公共服务3782.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08.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48万元。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2105.3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厅干部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2315万元,主要是按照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审计人员外出审计期间的全部经费支出;统一组织审计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专项支出;对参与全省统一组织审计项目的市州进行的专项补助、对市州审计业务管理和指导以及其他专项审计项目支出等。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科目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备注
201一般公共服务4420.332105.332315 
205教育    
206科学技术    
207文化教育与传媒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    
…………    
…………    
…………    
…………    
…………    
 合计4420.332105.332315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补助)4,420.33一、一般公共服务3,782.71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二、公共安全 
三、事业收入 三、教育 
四、经营收入 四、科学技术 
五、其他收入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508.14
  七、医疗卫生 
  八、环境保护 
  九、城乡社区事务 
  十、农林水事务 
  十一、交通运输 
  十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十四、金融监管等事务 
  十五、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十六、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129.48
  十八、其他支出 
    
    
收 入 总 计4,420.33支 出 总 计4,420.33

原文地址:http://www.gsaudit.gov.cn/art/2013/4/26/art_112_4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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