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3年广东省文化厅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㈠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人员编制情况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文化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09〕90号)和省编办《印发广东省文化厅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粤机编办〔2012〕204号),省文化厅为我省文化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内设办公室、艺术处(教育科技处)、文化市场与产业处、社会文化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文化交流合作处、计划财务处、人事处(与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等8个职能处(室)及1个直属行政单位(广东省文物局)。另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管理广东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广东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厅系统现有事业单位20个,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8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5个,公益三类事业单位3个,暂不分类事业单位4个(3个原为财政核拨事业单位,1个原为财政核补事业单位)。另有非独立法人预算单位1个。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全厅系统行政事业编制数共1,812名,其中行政编制103名,公益一类事业编制718名,公益二类事业编制540名,公益三类事业编制140名,暂不分类事业编制311名(其中原财政核拨事业编制301名,原财政核补事业编制10名)。
2、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省文化厅将重点在以下六个方面力争取得新成效。
⑴着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扎实办好省政府文化民生实事,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全覆盖工程。做好第一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的验收工作和第二批申报推荐工作。大力推进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积极实施实施公共电子阅览建设计划。深入推进全省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举办第二届广东社区文化节、第九届广东省少儿艺术花会、广东文化志愿者百场义演。开展年度全省群众文艺作品评选、广东省民间艺术之乡创建和新晋级文化馆站评估定级,组织参加全国群星奖及其他全国性文艺比赛。重点做好农村文体协管员补助经费的落实、人员的配置和管理,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⑵着力提升文艺创作水平。精心组织优秀剧目,备战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和参加文化部组织的各类重大艺术比赛和活动。举办编剧培训班、重点剧目改稿会、全省艺术创作工作会议等,进一步提高编剧创作水平,提升剧目质量。振兴广东音乐,积极推动广东音乐走出去。办好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各类重大文艺活动,组织举办广东新年音乐会、二沙户外音乐季、广东现代舞周等重大艺术活动。积极筹备举办第十二届省艺术节。
⑶着力抓好文化市场管理和文化产业发展。建立文化市场常态化监管机制,全面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推动综合执法法制建设。加强全省文化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形成城乡和区域文化产业协调发展的格局。加强粤港澳台文化产业深度合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广东省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推进文化产业园区与基地和文化会展业发展。做好深圳文博会广东团主展位布展工作,参与举办中国(中山)国际游戏游艺博览交易会、中国(东莞)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与贸易博览会、广州专业灯光音响博览会、中国云浮石艺文化节、英德英石文化节等文化展会和文化节庆活动。
⑷着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进一步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办理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七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的核定、公布工作。积极推进海上丝绸之路申遗,继续深化大遗址的保护利用工作,推进笔架山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启动新的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做好“南澳I号”和“南海I号”发掘保护。实施博物馆达标工程,扶持民办博物馆发展。完成我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研究制定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制定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大门类的保护措施。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推荐和第五批省级非遗项目及全省非遗工作先进个人的申报评审。举办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统手工技艺大展、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舞蹈大赛、传统音乐大汇演、青少年优秀粤剧粤曲粤、港、澳三地巡演活动。编辑出版中英文版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图典(二)及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丛书。举办东盟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论坛。
⑸着力拓展对外文化交流合作。积极实施重大对外文化交流活动,落实与莫斯科中国文化中心对口共建任务,组派艺术团赴波兰、乌克兰举办广东文化周,继续开展“欢乐春节”活动,举办第二届东盟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论坛,协助文化部办好东盟10+3文化人力资源培训班活动。加强粤港澳文化合作,举办粤港澳文化合作第十四次会议,开展粤港澳青年文化之旅,推进粤港澳三地艺术合作项目《情书》的创编、排演及三地巡回演出工作。扩大对台文化交流,在广州举办“两岸城市艺术节——台北文化周”活动。认真做好中国国际马戏节、广州国际艺术博览会、连州国际摄影年展等国际性文化交流活动的督促、指导、协调工作。开展对外文化贸易服务,落实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的配套政策措施。
⑹着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大对改制院团的扶持力度,在实行政府采购、文化活动平台、公共文化流动服务、“送戏下乡”、“优秀文艺作品巡演”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对改制院团创作排演的重点剧目和产业项目进行扶持。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工作改革力度,完善厅系统干部考核办法,推进完善厅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引进工作。推动文化科技创新。
㈡收入预算说明
2013年收入预算41,993.14万元,其中:预算拨款32,668.11万元,其他收入9,325.03万元。
㈢支出预算说明
2013年支出预算41,993.14万元,其中:预算拨款支出32,668.11万元。
2013年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22,139.31万元,占67.7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923.2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723.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35.6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57.4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0,528.80万元,占32.23%,主要支出项目有文化市场监管、广东省群众艺术花会、美术作品征集、“三馆”免费开放补助、图书馆购书、文物维护征集、校园修缮改造、艺术院团艺术生产、设备购置及聘请专家等。
二、201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01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
单位名称:广东省文化厅 | | 单位:万元 |
收 入 | 支 出 |
项目 | 2013年预算 | 项目 | 2013年预算 |
一、财政拨款 | 32,668.11 | 一、教育 | 4,849.40 |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 32,668.11 | 职业教育 | 4,849.40 |
基金预算拨款 | |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 | 30,500.24 |
二、财政专户拨款 | 1,135.70 | 文化 | 24,738.54 |
教育收费 | 835.40 | 文物 | 5,761.70 |
其他财政收入拨款 | 300.30 |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 | 6,643.50 |
三、其他资金 | 8,159.33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6,643.50 |
事业收入 | 5,201.03 | |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421.30 | | |
其他收入 | 2,537.00 | | |
本年收入合计 | 41,963.14 | 支出总计 | 41,993.14 |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30.00 | | |
收入总计 | 41,993.14 | | |
三、201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基本支出)
201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基本支出) |
单位名称:广东省文化厅 | | | 单位:万元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 计 |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 基金预算拨款 | 备注 |
| 合 计 | 22,139.31 | 22,139.31 | 0.00 | |
205 | 一、教育 | 2,554.00 | 2,554.00 | | |
20503 | 职业教育 | 2,554.00 | 2,554.00 | | |
207 |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 | 12,941.81 | 12,941.81 | | |
20701 | 文化 | 10,651.91 | 10,651.91 | | |
20702 | 文物 | 2,289.90 | 2,289.90 | | |
208 |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 | 6,643.50 | 6,643.50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6,643.50 | 6,643.50 | | |
四、201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项目支出)
201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项目支出) |
单位名称:广东省文化厅 | | | 单位:万元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 计 |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 基金预算拨款 | 备注 |
| 合 计 | 10,528.80 | 10,528.80 | 0.00 | |
205 | 一、教育 | 762.40 | 762.40 | | |
20503 | 职业教育 | 762.40 | 762.40 | | |
207 |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 | 9,766.40 | 9,766.40 | | |
20701 | 文化 | 8,078.30 | 8,078.30 | | |
20702 | 文物 | 1,688.10 | 1,688.10 | | |
五、2013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共10,528.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类)职业教育(款)预算支出762.40万元,与上年预算基本持平。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预算支出8,078.3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51.12万元,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广东歌舞剧院等艺术院团已转企改制,原安排给上述单位的正常经费调整为项目经费;二是个别项目原在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安排,2013年调整到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安排;文物(款)预算支出1,688.1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80万元,主要原因是:文物鉴定费由预算外管理调整为预算内管理,通过非税支出拨款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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