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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文化厅2013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3-01-02 来自:江苏省文化厅网站作者:huang - 小 + 大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52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教函〔2013〕8号)有关规定,现将江苏省文化厅201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文化艺术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拟订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文化事业艺术,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活动。

  (四)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省重点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五)拟订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

  (六)拟定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

  (七)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八)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九)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核)。

  (十)拟订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十一)拟订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

  (十二)管理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十三)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01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2015年基本建成文化强省奠定坚实基础的攻坚年。全省文化系统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以文化建设工程为抓手,以“三强”为目标和“走在全国前列”为要求,以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精品力作打造和文化人才培育为着力点,以“为民务实清廉”为工作导向,牢牢把握大局,坚持稳中求进,高举团结、发展、创新的大旗,抢抓机遇、好中求快,突出重点、加强集成,打造精品、彰显特色,整体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切实推进文化强省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认真组织全省文化系统深入学习领会十八大精神,不断增强党的观念、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文化强国、文化强省建设的各项部署上来。要把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贯穿于文化工作的各方面,融入到文化建设全过程,大力培育和弘扬“三创三先”的新时期江苏精神。引导广大文化工作者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与文化系统改革发展实际相结合,与解决当前文化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相结合,自觉做到入心入脑,真学真用。要将十八大重要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牢固树立新的文化发展理念,指导和推进文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绩,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实现文化自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严格落实省文化厅制定的两项具体措施,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转作风、改会风、正行风,做到说实话、办实事、敢作为、勇担当、言必行、行必果。积极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群众路线的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努力推动艺术繁荣发展。认真落实《关于繁荣舞台艺术的意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精心组织重点文艺创作生产和重大文艺活动。整合以往全省戏剧节、音乐舞蹈节、曲艺节、杂技比赛等各单项活动,集成规模,举办首届江苏省艺术展演月,评选首届江苏文华奖。积极备战第十届中国艺术节,精心打造话剧《枫树林》、神话昆曲《白蛇传》和杂技音乐剧《西游记》,引导和带动全省各地创作生产一批精品剧目,力争取得优异成绩。组织江苏优秀艺术作品进京展演,展示江苏近年来的艺术成果。继续实施第三期江苏省重大主题美术创作精品工程,加强对优秀艺术作品创作生产的引导和扶持。办好中国百家金陵画展、林散之奖·书法作品展,支持苏州承办全国戏剧节、无锡举办全国锡剧节。继续做好艺术教育和科研工作,承办全国艺术职业教育技能大赛。

  (三)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以城乡基层文化设施为重点,以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为补充,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五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体系。进一步推动江苏大剧院等重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继续实施江苏公共数字文化工程项目,推进省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院资源数字化,努力实现全省共享。深入开展国家和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组织申报第二批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1个、示范项目1—2个,确定1—2个省辖市、10—15个县(市、区)、100个左右乡镇(街道)为第二批省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单位,确保江苏的创建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在苏南和被命名为国家和省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的地区推行图书馆总分馆制。积极宣传推广张家港“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大对基层地区的资源倾斜力度,加强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文化关怀,进一步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继续开展“送书、送戏、送展览”下乡惠民服务,计划送书刊80万册、送戏2800场、送展览34个,组织“美好江苏——文化民生基层文艺巡演”30场。进一步深化“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扩大免费开放范围,努力增加服务项目。继续加强社区文化中心建设,对600个街道、乡镇社区基层文化共享工程服务点进行提档升级。继续开展省“特色文化之乡、团队、家庭、标兵”评选命名活动。完成江苏公共图书馆和乡镇(街道)文化站的评估定级工作。举办第六届江苏省少儿艺术节。

  (四)以完善政策体系和培育创新能力为重点,加快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认真贯彻《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加强分类指导,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培育文化创新能力,一手抓传统文化产业,一手抓新兴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继续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深入实施文化产业基地(园区)提升工程,命名第四批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开展新一批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申报评审工作,创建2-3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与省科技厅等部门联合建设10个文化科技产业园。继续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做好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申报评审工作,重点扶持一批带动性强、成长性好的项目,推动各地区、各行业门类形成一批文化龙头企业。通过开展文化创新团队和文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评审,促进文化和金融、科技深度融合,大力培育新兴文化业态。积极组织全省动漫企业和动漫作品申报“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动漫奖”和“国家动漫精品工程”等各类动漫评奖。组织文化企业参加深圳文博会、北京文博会等全国性展会,办好第二届中国·苏州文化创意设计产业交易博览会和第十届中国(常州)国际动漫艺术周。

  (五)以信息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为重点,着力提升文化市场监管水平。依托信息网络技术,建设集行政审批、移动执法、视频监管、公共文化信息服务四位一体的技术监管平台,并实现首批与文化部技术监管平台的对接。组织全省文化执法“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努力提高文化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并组队参加全国的比赛,力争取得好成绩。进一步完善12318文化市场举报监管体系,实现12318举报电话在全省全面覆盖。建立全国首家网络游戏内容审查分中心,承担面向全省及周边省市的游戏内容审查工作。在全国率先开展游戏游艺市场电子标签化管理试点。推进网吧业做大做强,推进电信资费优惠政策落实,引导网吧行业提档升级。以南京为试点,建立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电子票务销售系统,进一步完善演出市场体系,规范演出市场秩序,遏制高票价,支持和倡导低票价和梯度票价,促进演出市场的繁荣。成立全省艺术品行业协会和鉴定咨询中心,加强对艺术品市场的管理,努力营造主体合法、经营有序、守信自律、健康繁荣的艺术品经营秩序。承办第21届江浙沪演出洽谈会暨第七届长三角国际演出项目交易会。

  (六)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扎实推进南京博物院二期工程建设,认真做好展馆的布展工作,确保如期完工并对公众免费开放。继续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全面宣传贯彻新的省非遗保护条例。完成国家级项目中长期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启动省级项目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启动实施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忆(保存)工程。建成4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新建2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启动吴文化国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筹备工作。开展抢救性保护,建立首批省级濒危项目目录。完善保护体系,组织开展“省四批”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评审、2015年度联合国“三类名录”国家备选项目的申报准备工作。评选命名首批省级非遗研究基地、传承基地、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推荐申报第二批国家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评选表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

  (七)实施“精彩江苏”走出去工程,不断扩大江苏文化影响力。立足将江苏的精彩传向全国和世界,把世界和全国的精彩引进江苏,实施“精彩江苏”走出去工程,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文化交流活动,不断扩大江苏文化的影响力。积极推动江苏省苏州昆剧院赴美国商演。精选一批民国时期文物,筹备赴台举办“老南京(1912-1949)文物展”,促进文化认同、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办好美国洛杉矶“2013欢乐春节·江苏文化周”、荷兰及马尔他 “2013欢乐春节”活动。实施省文化厅与埃及开罗中国文化中心对口年度合作计划。完善对港澳台文化交流长效合作机制,推动文化精品进入港澳台主流渠道。积极搭建对外文化贸易平台,加大对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参与国际竞争。

  (八)以艺术名家培育工程为带动,大力推进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启动实施艺术名家培育工程,以舞台、书画艺术领域的人才培养为重点,资助扶持一批造诣高深、成就突出、影响广泛的文化杰出人才,进一步助推其成名成家。着眼文化人才基础性培养和战略性开发,采取及早选苗、重点扶持、跟踪培养等特殊政策,开发培养一批青年文化人才,打造一批新人展示平台。立足发展新兴文化业态,大力引进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的“文化创新团队”、高端文化创意人才和文化经营管理人才。认真完成“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四期培养对象的推荐工作,增加文化人才在“333工程”中的比例。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竞争上岗、公推公选、考察任用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根据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按照《党政干部任用条例》要求,进一步充实调整干部,推动人才结构不断优化、队伍素质明显提高。组织重点骨干人才多形式、多渠道参加各类培训进修,注重普遍轮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提高培训效果。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文化人才素质能力。

  3.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省文化厅共有预算单位15家,其中:机关1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2家,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家。编制人数共有1556名,实际人数1211名。

  (一)省文化厅机关内设11个机构,详见下表: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文化信息处)

  财务处

  人事处

  艺术处(大型文化活动管理处)

  文化市场管理处

  社会文化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科教与产业处

  对外文化交流处

  机关党委

  纪检监察室

  离退休老干部处

 

  (二)二级预算单位

  江苏省文化厅系统

  江苏省文化厅(机关)

  江苏省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

  南京图书馆

  江苏省国画院

  江苏省美术馆

  江苏省文化馆
    江苏省文化艺术研究院

  江苏省文化厅剧目工作室

  《剧影月报》编辑部

  江苏省文化厅幼儿园

  江苏省文化大厦管理中心

  南京博物院

  江苏省戏剧学校

  江苏省文化学校

  4.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苏财预[2012]33号)的精神,我厅在2013年预算编制的过程中遵循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厉行节约、注重绩效;依法理财、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控基本支出,整合专项支出,坚持量力而行、勤俭办事,优化支出结构和方式。

  二、2013年度省级部门预算表

  1.2013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附表1)

  2.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附表2)

  三、省文化厅2013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

  2013年省文化厅经省人大批复下达的收入总预算为33703.58万元,其中:

  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28209.39万元,专户管理非税资金1705.39万元,其他资金2416.44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372.36万元。

  2.支出预算

  2013年省文化厅经省人大批复下达的支出总预算为33703.58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

  (一) 教育(205),主要为省戏剧学校和省文化学校的日常运行支出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2013年预算数为5263.10万元。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207),主要为厅机关和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开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专项支出,以及各单位承担的相关项目的支出。2013年预算数为26672.67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208),主要为厅机关的离退休经费支出以及离退休人员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支出。2013年预算数为560.66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221),主要为厅机关和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支出。2013年预算数为1207.15万元。

  按照支出用途分:

  (一)基本支出17259.4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821.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07.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30.49万元。该项支出主要用于维持省文化厅正常工作运转。

  (二)项目支出16396万元,主要为单位发展支出。

  (三)单位预留机动经费48.09万元。

 

 

2013年度江苏省省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江苏省文化厅单位:万元
收入预算                       支出预算
项目名称金额功能分类支出用途
功能科目金额项目名称金额
一、财政拨款28,209.39 一、一般公共服务 一、基本支出17,259.49
  1.公共财政预算资金28,209.39 二、外交 二、项目支出16,396.00
  2.政府性基金 三、国防 三、单位预留机动经费48.09
二、专户管理非税资金1,705.39 四、公共安全   
三、其他资金2,416.44 五、教育5,263.10   
  六、科学技术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26,672.67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560.66   
  九、医疗卫生   
  十、节能环保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十二、农林水事务   
  十三、交通运输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十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1,207.15   
  十九、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当年收入小计32,331.22 二十、其他支出 当年支出小计33,703.58
四、上年结转资金1,372.36   四、结转下年资金 
收入合计33,703.58 支出合计33,703.58 支出合计33,703.58

2013年度江苏省省级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部门:江苏省文化厅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留机动
000      合计28,209.39 12,187.30 15,974.00 48.09
205教育4,136.11 3,166.11 970.00  
20503  职业教育4,136.11 3,166.11 970.00  
2050302    中专教育4,136.11 3,166.11 970.00  
207文化体育与传媒22,491.29 7,439.20 15,004.00 48.09
20701  文化18,027.07 5,874.98 12,104.00 48.09
20702  文物4,379.72 1,479.72 2,900.00  
20705  新闻出版84.50 84.50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560.66 560.66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560.66 560.66   
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60.66 560.66   
221住房保障支出1,021.33 1,021.3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1,021.33 1,021.3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474.65 474.65   
2210202    提租补贴546.68 54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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