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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社厅2013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3-01-26 来自:安徽省人社厅网站作者:huang - 小 + 大

一、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职责

根据皖政办[2010]100号文件规定,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的有关制度办法,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省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的相关政策。                  

(七)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相关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完善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有关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有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贯彻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

(十)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办法。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办法和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办法,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十三)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按照文件规定,负责管理省公务员局、省外国专家局。其人事党务、机关财务后勤、离退休人员等事务,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

根据皖政办〔2010101号规定,安徽省公务员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辞退等方面的配套法规,拟订公务员管理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及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实施意见,推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

(四)完善公务员考核办法,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组织协调省级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全省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

(五)拟订公务员申诉控告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的有关办法,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六)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和公务员奖励工作,审核以省政府名义奖励、表彰单位和个人的资格条件,审核以省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

(七)承办以省政府名义任免的部分领导人员行政任免的具体事宜。

根据皖政办〔2009102号规定,安徽省外国专家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引进国外智力有关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规范引进国外智力中介组织,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和宣传工作;组织协调与港澳台专家交流事宜。

(三)归口管理来皖工作外国专家,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重点聘请外国专家项目。

(四)归口管理全省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出国(境)培训计划、培训项目的审核和管理。

(五)协调处理引进国外智力中的重大事件,按规定监督管理国家和省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

(六)承办省政府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

努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大创业富民支持力度,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确保就业局势稳定;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强化人才和智力支撑,进一步发挥人才队伍作用;不断完善公务员制度,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着力转换用人机制,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2013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作部署,确保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创新和健全人事管理的体制机制、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等重点工作全面有效推进,认真贯彻各项财政政策,从严精细编制部门预算,规范部门预算执行,全面完成部门预算。

四、部门概况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由厅机关本级和12个直属事业单位组成,事业单位分别为:参公管理2个(省医疗保险中心、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额拨款8个(省劳动就业服务局、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中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省专家与国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省人才服务中心、省人事考试院);差额拨款2个(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省军队专业军官培训中心),其中,军培中心挂省人才培训中心牌子。厅属事业单位中,除省专家与国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财务并入厅机关核算,其余均为财务独立核算单位。2013年初,在职人员编制448人,其中厅机关211人,事业单位237人;实有人员405人,其中,厅机关在职人员209人,事业单位196人;机关事业单位共有离退休人员177人,其中离休24人,退休153人。

五、2013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13年部门可支配收入37440.9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37050.4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60万元、经营收入15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6万元、其他收入105.5万元。部门支出预算总额37440.9万元,按支出来源分,其中:预算拨款安排37050.4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安排60万元、其他资金安排330.5万元。具体情况见附表。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项 目

预算数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预算数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预算数

一、财政补助收入

37,050.4

一、基本支出

5,913.8

一、一般公共服务

9,530.9

一、工资福利支出

2,715.0

  经常支出预算拨款

11,648.0

  人员支出

4,451.9

二、外交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0,089.0

  重点项目预算拨款

21,296.0

   在职人员支出

3,330.4

三、国防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6,533.9

  政府非税收入

4,106.4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5.1

四、公共安全

 

四、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离退休人员支出

1,116.4

五、教育

350.0

五、基本建设支出

 

 

 

  定额公用支出

1,461.9

六、科学技术

 

六、其他资本性支出

63.0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七、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

 

二、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

60.0

二、项目支出

31,527.1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26,781.5

八、赠与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九、债务利息支出

 

三、其他收入

330.5

 

 

十、医疗卫生

314.6

十、债务还本支出

 

  事业收入

 

 

 

十一、节能环保

 

十一、其他支出

8,030.0

  经营收入

159.0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上级补助收入

66.0

 

 

十三、农林水事务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十四、交通运输

 

 

 

  其他

105.5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四、上年结余

 

 

 

十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十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463.9

 

 

 

 

 

 

二十一、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二十二、储备事务支出

 

 

 

 

 

 

 

二十三、预备费

 

 

 

 

 

 

 

二十四、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二十五、其他支出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37,440.9

支 出  总 计

37,440.9

支 出  总 计

37,440.9

支 出  总 计

37,440.9

说明:

1、收入预算:“经营收入”为省人才服务中心依法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费收入。

2、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基本支出1604.7万元,项目支出14929.2万元。项目支出中,全省“三支一扶”专项经费2040万元;全省养老金提标补助10000万元;全省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经费2636万元;全省院士津贴253.2万元。(2)“其他支出”主要是执行中需要进一步细化的项目支出。其中,全省就业和再就业补助费4500万元;全省创业扶持专项资金2000万元;全省人才专项资金142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按规定上缴国家费用)110万元。

 

附表2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1

  一般公共服务

9,239.4

674.9

8,564.5

 

20110

    人力资源事务

9,239.4

674.9

8,564.5

 

2011004

      政府特殊津贴

253.2

 

253.2

 

2011006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45.0

 

45.0

 

2011008

      引进人才费用

3,500.0

 

3,500.0

 

2011050

      事业运行(人力资源)

542.9

542.9

 

 

2011099

      其他人事事务支出

4,898.3

132.0

4,766.3

 

205

  教育

350.0

 

350.0

 

20503

    成人教育

350.0

 

350.0

 

2050499

      其他成人教育支出

350.0

 

35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26,720.4

4,256.4

22,464.0

 

2080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8,565.0

3,237.0

5,328.0

 

2080101

      行政运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273.8

2,273.8

 

 

208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5.0

 

25.0

 

2080104

      综合业务管理

720.0

 

720.0

 

2080105

      劳动保障监察

30.0

 

30.0

 

2080106

      就业管理事务

2,140.0

 

2,140.0

 

2080107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

269.6

139.6

130.0

 

2080108

      信息化建设

575.8

91.8

484.0

 

208010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793.2

217.2

576.0

 

2080110

      劳动关系和维权

165.0

 

165.0

 

2080111

      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1,402.6

514.6

888.0

 

2080199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170.0

 

170.0

 

20803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10,000.0

 

10,000.0

 

2080301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10,000.0

 

10,0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019.4

1,019.4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852.6

852.6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166.8

166.8

 

 

20807

    就业补助

4,500.0

 

4,500.0

 

2080799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4,500.0

 

4,500.0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636.0

 

2,636.0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636.0

 

2,636.0

 

210

  医疗卫生

298.2

298.2

 

 

21005

    医疗保障

298.2

298.2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203.8

203.8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89.0

89.0

 

 

2100599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5.4

5.4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42.4

442.4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42.4

442.4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57.6

357.6

 

 

2210202

      提租补贴

84.8

84.8

 

 

 

合计

37,050.4

5,671.9

31,378.5

 

 

 

 

原文地址:http://www.ah.hrss.gov.cn/web/templet/siteColumnContent.jsp?siteColumnContentId=8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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