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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水利厅2013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3-01-22 来自:安徽省水利厅网站作者:huang - 小 + 大

一、主要职责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政办〔200998号)规定,水利厅主要职责是:

1、负责保障全省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水利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重要河流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级水利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省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省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与监督;拟订全省和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河流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拟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协调、指导全省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省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6、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全省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

7、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8、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河流湖泊、河口、岸线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市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有关工作;按照规定负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指导农田水利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排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全省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按规定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省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1、开展水利科技工作。拟订水利行业技术地方标准、规范规程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12、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度重点工作

(一)抓好六大工程,推进重点水利建设
  1、加快新一轮治淮步伐。全面实施淠河、史河、池河、新汴河等重点支流治理,力争开工建设蚌浮段行洪区调整改造工程,继续实施低洼地治理与行洪区移民迁建。基本完成洼地治理外资项目和洪泽湖影响处理工程。

2、推进长江、新安江干支流治理。推进长江、新安江干流河道整治,加快青弋江分洪道工程建设,做好水阳江下游以及滁河防洪近期治理工作。加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

3、加强民生水利工程建设。再解决4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实施30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一批水利血防工程。深入贯彻《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提高入户率,健全管理机构,落实维护经费。对已建的水厂扩容并网、实行规模运行,不得出现建后闲置、停止运行的问题。

4、狠抓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中小河流治理,抓好5个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全面推进病险水闸加固工程建设。

5、大力实施灌排工程建设。在抓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的同时,扎实推进中型灌区前期工作。继续实施沿江泵站和大型灌排泵站建设。六是强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结合美好乡村建设,组织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提升与管理创新年活动,提升农水工程建设质量与效益,创新农水工程管理体制与管护模式。因地制宜发展专业化、社会化管理服务组织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深入开展农田水利三加一工程建设,年度扩挖塘坝10万口,清淤疏浚沟河6000条,更新改造小型泵站10万千瓦。实施55个小农水重点县和29个专项工程建设,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100万亩。
  (二)抓好五个落实,做好防汛抗旱减灾工作

1、落实各项责任制。及时调整充实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落实防汛抗旱工作的行政负责人、技术责任人。全面完成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及时开展防汛检查,限期排除工程隐患,加快开口子工程建设进度,强化应急保障措施。

2、落实各类预案。重点抓好防御特大洪水、超标准洪水预案制订工作,修订控制性闸站运用方案、大中型水库控制运用计划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组织修订镇、村两级防御山洪灾害预案。

3、落实汛前检查工作。要尽早开展汛前检查,在主汛期前消除各类防洪安全隐患,保障度汛安全。汛前落实全省小(一)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及报汛工作。

4、落实物资储备。扎实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工作,满足防汛抗灾与应急抢险需求。

5、落实应急队伍。落实巡堤查险人员和抢险队伍,开展防汛抢险与重点地区人员转移演练。培训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长及防办主任,健全基层防汛抗旱机构。整合发展防汛抢险队、抗旱服务队和专业灌溉服务组织。积极建立防汛抗旱督察制度,加强预报、预测、预警,做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抓住三大重点,加强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

1、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认真贯彻国务院20123号、20132号文件精神,分解落实国家下达我省的三条红线指标,形成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指标体系。从今年起,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建立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系统框架。以工业用水效率考核为抓手,选择典型企业进行定额管理和节水示范。推进合肥、铜陵市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

2、加强水资源优化配置工作。编制完成淮河水量分配方案,继续实施淮水北调工程,完成淮北四铺站和五河郜湖大沟疏浚扩挖工程建设,力争开工实施新的单项工程。

3、开展水生态修复与建设工作。试点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镇)水环境优美乡村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0平方公里,实施生态修复面积400平方公里。扎实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水电农网改造和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
  (四)抓好四项管理,履行水行政职责
  1、强化规划与前期工作管理。加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保障建设需要。争取国家及早批复淮水北调工程项目建议书并编报可研报告,力争引江济淮工程规划通过审批并编报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成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灌溉发展总体规划。加快城市防洪规划修编工作。积极推进临淮岗综合利用工程实施方案审批与实施。加快推进下浒山、月潭、江巷等大中型水库前期工作,加强病险水闸安全鉴定与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严格规划监督管理,完善规划同意书制度。全面完成水利普查扫尾验收和成果移交工作。市县财政要增加前期工作经费,多做项目储备。

2、提升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水平。狠抓工程建设管理,加强大中型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全面推进中小型工程分区监理负责制,完善并启用水利建设项目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加快建立分级管理的稽查工作机制。强化工程运行管理,对省、市级管理的工程,着重提高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对县级及以下管理的工程,重点健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责任,改善工程面貌,提高工程完好率。要加强信息化系统运行管理,各市和厅直系统的信息化设施,可试行按单位、按系统集中成立运行维护队伍,也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维护人员,以提升运行管理水平。

3、加大水利依法行政力度。加快《安徽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安徽省湖泊保护条例》立法进程,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下功夫清除违法搭建、违章耕种,加强长江、淮河等河道采砂管理,严格涉河、涉水项目审批与管理。

4、加强水利信息化与水利科技管理。积极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编制完成全省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加快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水雨情自动测报系统等信息化工程建设。全省小(一)型水库和沿江及合肥地区的小(二)型水库都要建设水雨情自动测报系统。积极推广应用水利科技成果,加强水利科技下乡,做好水利科技服务。
  (五)深化三项改革,完善水利发展体制机制
  1、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对完成定性、定编、定岗任务的水管单位,着重提高人员经费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落实率,深化单位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落实小型水利工程管护责任,鼓励引导民间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捐赠等方式,参与塘坝、机井、小型泵站、沟渠建设与管理。

2、建立水利投入持续稳定增长机制。以争取公共财政投入为重点,进一步发挥财政投入主渠道作用。鼓励市县筹集资金自办水利项目。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水利信贷资金投放,进一步推进水利投融资平台建设,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

3、改革水利工程水价管理体制。争取修订出台《安徽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按照促进节约用水、保障灌排工程和灌区良性运行的原则,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六)加强四个建设,推进行业自身发展
  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组织培训100名市县水利局长,两年完成乡镇水利员培训任务,各县区水利部门要组织开展村级水管员培训工作。加强廉政建设,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增强行业凝聚力和向心力。加强水利宣传工作,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水利宣传队伍,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树立形象、汇聚力量。做好水利史志年鉴编纂工作,促进水文化繁荣发展,凝聚推进水利改革发展的正能量。

三、部门概况

水利厅内设职能部门17个,直属预算单位23个。全厅共有预算供给人员8068人,其中:在职5235人(公务员142人,财政全额供给2952人、财政差额供给2141人),离退休2833人(公务员144人,财政全额供给1453人、财政差额供给1236人)。机构性质及人员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编制数

2013年人员实有数

小计

在职

离休

退休

合计

 

6195

8068

5235

133

2700

省水利厅

 

6195

8068

5235

133

2700

  省水利厅本级行政

行政

143

286

142

24

120

  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财政拨款事业

13

13

12

 

1

  省水利水电基本建设管理局

财政拨款事业

55

74

55

1

18

  省水利志编辑室

财政拨款事业

8

9

7

 

2

  省水利引用外资办公室

财政拨款事业

10

9

7

 

2

  省水文局

汇总单位

890

1250

780

15

455

  水利厅物资供应总站(离退休)

财政补助事业

 

78

 

7

71

  省农村饮水管理总站

财政补助事业

15

14

11

 

3

  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管理局

财政拨款事业

180

112

107

 

5

  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财政补助事业

 

332

 

7

325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财政拨款事业

467

573

446

9

118

  水利厅淠史杭管理总局

财政补助事业

1149

1142

828

17

297

  省淮河河道管理局

汇总单位

1196

1754

1174

22

558

  省长江河道管理局

汇总单位

909

1127

748

10

369

  茨淮新河工程管理局

财政补助事业

154

198

132

7

59

  驷马山引江工程管理处

财政补助事业

464

495

348

4

143

  龙河口水库管理处

财政补助事业

147

205

142

5

58

  怀洪新河管理局

财政拨款事业

100

105

92

 

13

  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全额离退休)

财政拨款事业

 

15

 

 

15

  水利厅机电排灌总站

财政补助事业

135

157

88

5

64

  安徽省水利规划办公室

财政补助事业

10

9

9

 

 

  佛子岭(磨子潭)水库管理处

财政补助事业

70

49

47

 

2

  梅山水库管理处

财政补助事业

40

31

29

 

2

  响洪甸水库管理处

财政补助事业

40

31

31

 

 

四、2013年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度省级部门预算的批复》(财预〔201398号)。水利厅2013年预算总收入178870.7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44949.7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6615.1万元,其他收入27205.9万元,上年结余100万元。预算总支出178870.7万元,其中:教育913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0970.2万元,医疗卫生3401.4万元,农林水事务15174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20.9万元。

水利厅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494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拨款35349.4万元(教育313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9227.8万元,医疗卫生1520.9万元,农林水事务2018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4.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拨款109600.3万元(教育1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万元,农林水事务109438.3万元)。

 

表一、水利厅201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项预算数支出项目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144949.7一、一般公共服务 
  二、外交 
二、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6615.1三、国防 
  四、公共安全 
三、其他收入27205.9五、教育9137.9
     事业收入 六、科学技术 
     经营收入23756.6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上级补助收入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10970.2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100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其他3349.3十、医疗卫生3401.4
  十一、节能环保 
四、上年结余100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十三、农林水事务151740.3
  十四、交通运输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十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十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3620.9
  二十一、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二十二、储备事务支出 
  二十三、预备费 
  二十四、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二十五、其他支出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178870.7 178870.7

表二、水利厅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205教育3295.73139.7156 
  20503  职业教育3295.73139.7156 
2050305    高等职业教育3295.73139.7156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9233.89227.86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9233.89227.86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47.7847.7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8380.18380.1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 6 
210医疗卫生1520.91520.9  
  21005  医疗保障1520.91520.9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326.7326.7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1194.21194.2  
213农林水事务129624.920186.6109438.3 
  21303  水利129624.920186.6109438.3 
2130301    行政运行(水利)2261.32261.3  
2130303    机关服务0.30.3  
2130304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4686.8553.54133.3 
2130306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21495.913495.98000 
2130308    水利前期工作3000 3000 
2130309    水利执法监督30 30 
2130310    水土保持1050 1050 
2130312    水质监测150 150 
2130313    水文测报4832.63875.6957 
2130314    防汛2453 2453 
2130315    抗旱360 360 
2130316    农田水利83555 83555 
2130317    水利技术推广和培训20 20 
2130331    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3180 3180 
2130332    砂石资源费支出2550 2550 
221住房保障支出1274.41274.4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1274.41274.4  
2210201    住房公积金920.6920.6  
2210202    提租补贴353.8353.8  
      144949.735349.4109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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