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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湖北省委2013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3-01-28 来自:共青团湖北省委网站作者:huang - 小 + 大

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北省委员会概况

  ()主要职能

  1.行使团中央和省委赋予的领导全省共青团工作、青年工作,领导和指导省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的职权,对全省性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2.负责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省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省志愿者指导中心的日常工作。 

     3.负责指导并组织全省青少年的宣传文化、思想理论教育主题活动和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培养、选拔、表彰优秀青年的工作。 

     4.组织团员青年在全省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团中央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 

     5.组织实施改善青少年群体民生、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各项工作,参与全省性青少年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制定实施,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成才。 

     6.负责全省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干部和青少年工作者。 

     7.负责全省青年统战工作和省内外、海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 

     8.负责指导各级团组织办好团属事业,募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承担全省“希望工程”的有关工作。全面推进青年就业创业行动,扶持青年自主创业,配合政府做好青年就业促进工作。 

     9.开展对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青少年群体的理论研究和史志编辑。 

     10.承办其他省委、省政府和团中央交办的有关事项。 

     ()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1.共青团湖北省委机关为独立编制的行政单位,组织机构代码:01104461-5,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定编52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工勤编制5人,离退休11人,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2.省团校、省青年职业学院系“一个单位,两块牌子,一套账”的管理模式,为团省委直属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补助拨款,定编80人,离退休31人。省团校与省青年职业学院财务实行统一核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省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系团省委直属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补助拨款,定编10人,退休7人,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4.团省委实业发展管理中心系团省委直属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差额补助拨款,定编5人,退休3人,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预算包括:团省委本级预算,湖北省团校(湖北省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湖北省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共青团湖北省委实业发展管理中心三个事业单位预算。

  二、团省委201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本年度共安排收入3460.5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2578.5万元,占75%;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省团校)882万元,占25%。团省委本级1823.55万元,直属事业单位1636.95万元。

  ()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本年度共安排支出3460.5万元,其中团省委本级1823.55万元,直属事业单位1636.9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804.61万元、教育140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11.23万元、医疗卫生43.16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3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1804.61万元,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53万元主要用于深入推进全省党建带团建工作、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五四表彰活动、团干部教育培训、全省共青团系统新“三万”活动、大学生村官创业“扬帆计划”项目、农村青年创业“田园小康”项目、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青春建功行动(青年文明号、技能大赛、四创建功)、大中学生素质拓展和社会实践活动、少先队工作、青年统战与外事工作、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工作、青少年公益活动等专项工作的项目支出。

  行政运行()474.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本级的日常公用经费、工资福利、人员津贴补贴等基本支出。

  事业运行()77.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支出。

  2.教育(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1401.5万元, 主要用于聘请教师、国家助学金、青少年研究实践活动、“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津贴、青少年教育经费、职工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日常公用支出,设备购置、物业管理、设备及房屋维修等专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53.28万元, 主要用于开支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事业单位离退休()157.95万元,主要用于开支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    

     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3.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包括教育系统的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训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教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费等教育收费,全额缴入财政专户,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指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等方面的支出。 

     4.教育(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指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 

     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原文地址:http://www.hbgqt.org.cn/tzgg/201304/t20130426_540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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