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湖北省新闻出版局(湖北省版权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主管全省新闻出版事业和著作权工作。在著作权管理上,以省版权局名义单独行使职权。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北省新闻出版局(湖北省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135号),湖北省新闻出版局(湖北省版权局)的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
(二)拟订全省新闻出版事业和出版、报刊、印刷、复制、发行企业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全省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和产业发展。
(三)监管出版活动,组织查处严重违规出版物和重大违法违规出版活动,负责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
(四)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五)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组织指导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制和发行工作,组织协调省古籍出版规划工作。
(六)贯彻落实国家对出版物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对出版物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和集中整治行动,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
(七)负责对全省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报)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批和监管。
(八)负责全省印刷复制业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省著作权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
(十)负责全省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报批和监管;负责驻鄂和省内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
(十一)组织开展全省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协调推动出版物的进出口。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说明
根据省编制委员会核定,我局行政编制56人,工勤编制6人。湖北省出版物审读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
三、预算收入编报说明
2013年,我局纳入预算管理的总收入为3924.86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收入3824.86万元,资产收益列支项目100万元。具体说明如下:
1、人员经费598.67万元,其中局机关在职人员经费为320.67万元,离退休干部经费为278万元。
2、事业单位定额补助66.9万元。
3、公费医疗补助64.86万元。
4、日常公用经费241.43万元。
5、项目支出2953.00万元(含资产收益)。具体为出版发行管理工作1095万元、版权管理工作150万元、出版市场管理工作92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工作783万元。
四、预算支出说明
本着收支平衡,不打赤字预算的原则,支出预算总额为3924.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