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1-20 来自:陕西省工商局网站作者:huang - 小 + 大
一、部门主要职责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起草全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全省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责任,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职责。
(六)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对全省范围内的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八)负责依法对全省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十)指导全省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十一)负责全省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指导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商标注册行为,负责全省著名商标的认定、管理,负责全国驰名商标的推荐、管理,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专用权的保护。
(十二)负责指导全省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三)负责全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十四)指导全省各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领导直属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3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布局,大力推进服务工商、责任工商、法治工商、创新工商建设,着力构建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有力长效的监管体系,规范完善的执法体系,充满活力的创新发展体系,实现监管、服务、维权、执法效能和队伍建设整体水平的同步提升,为全面建设西部强省作出新贡献。
三、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省工商局机关行政编制119人,属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杨凌示范区工商局行政编制62人,事业编制10人,属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咸阳市工商局泾渭分局行政编制68人,事业编制4人,属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省工商局注册分局事业编制82人,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省工商局市场分局事业编制27人,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省工商局经济检查总队事业编制17人,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省消费者协会事业编制23人,属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省工商企业咨询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1人,属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
省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事业编制15人,属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
省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事业编制20人,属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
省工商行政管理干部教育中心事业编制30人,属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
省广告协会事业编制4人,属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新闻宣传中心事业编制20人,属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
省广告监测中心事业编制8人,属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省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省工商企业咨询服务中心编制外聘用软件研发、网络维护技术等人员工资福利参照市场劳资标准执行);
日常公用经费按定员定额标准,按机构运转日常需求测算填报。
项目支出依据年度开展专项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遵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按轻重缓急,视财力可能安排预算。
五、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3年全省工商系统收入预算总计14,362.3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705.46万元,事业收入656.9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3年全省工商系统支出预算总计14,362.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81.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97.4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683.14万元,项目支出,8,000.38万元。项目支出主要包括: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95.82万元,主要用于工商系统基础设施修缮、干部业务培训、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及基层非公党建等工作项目支出。
2、机关服务460万元,用于办公场所物业管理、设备设施维护修缮等支出。
3、工商行政管理专项910.36万元,用于各级工商局开展各类企业注册登记和年检,商标注册和评审,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等业务工作支出,以及相关证、照、表格的印制支出。
4、执法办案专项3,383.50万元,用于各级工商机关依法查处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专项工作支出,用于全省基层工商系统制式标志服装政府采购支出,执法办案装备政府采购支出或专项补助支出。
5、消费者权益保护907.70万元,用于各级工商机关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12315”投诉案件,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建立“12315”投诉中心,举办“12315”宣传教育活动等专项工作支出。
6、信息化建设838万元,用于全省工商系统省、市、县、所四级网络平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专项支出。
7、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60万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租赁、开展宣传活动及资料印刷等业务工作支出
2013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 |||||
单位:万元 | |||||
支出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备注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13,705.46 | 5,750.08 | 7,955.38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13,123.46 | 5,168.08 | 7,955.38 | |
20115 |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 13,123.46 | 5,168.08 | 7,955.38 | |
2011501 | 行政运行 | 3,977.48 | 3,977.48 | ||
20115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295.82 | 1,295.82 | ||
2011503 | 机关服务 | 460.00 | 460.00 | ||
2011504 |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 | 910.36 | 910.36 | ||
2011505 | 执法办案专项 | 3,383.50 | 3,383.50 | ||
2011506 | 消费者权益保护 | 907.70 | 907.70 | ||
2011507 | 信息化建设 | 933.78 | 95.78 | 838.00 | |
2011550 | 事业运行 | 1,094.82 | 1,094.82 | ||
2011599 | 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 160.00 | 160.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582.00 | 582.0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582.00 | 582.00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563.00 | 563.00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19.00 | 19.00 | ||
2013年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 | ||||
合计 | 551.00 | 30.00 | 335.50 | 335.50 | 18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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