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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林业厅2013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3-01-11 来自:陕西省林业厅网站作者:huang - 小 + 大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起草林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二)组织开展全省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指导全省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省造林绿化工作。拟订全省造林绿化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全省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陕西省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承担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省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省政府、国务院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管理省属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省属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批工作。
  (五)负责全省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省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在省内的履约工作。
  (六)负责全省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省防沙治沙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开展重大沙尘暴灾害监测,制定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指导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理工作。协调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在省内的履约工作。
  (七)负责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省境。负责濒危物种进出省境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省境的审批工作。
  (八)负责省内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在省内的履约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九)承担推进全省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十)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全省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赴境外森林资源开发的有关工作。指导山区综合开发。
  (十一)负责全省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负责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指导全省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省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十二)参与拟订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中央、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负责提出全省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中央、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省林业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监督管理全省林业国有资产和林业建设资金。
  (十三)组织指导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省林业队伍的建设。
  (十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推进造林绿化。一是认真抓好林业生态重点工程建设,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全面启动天然林保护二期、三北防护林五期、长江防护林三期和京津风沙源二期治理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突出抓好全面治理荒沙工程,构筑我省北部绿色生态屏障。二是加快实施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下大气力打造城市森林,进一步绿化美化人居环境,把关中大地建设成为森林环抱、生态优美的经济发展区。三是继续抓好农村“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实现村镇周围、家庭院落的全绿化,推进城乡绿化统筹发展。四是科学开展森林抚育,努力提高林分质量,进一步增强生态功能,推进森林化进程。
  2、发展林业产业。依托现有林地资源,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一是突出抓好以核桃为主的干杂果经济林基地建设,筹建林业产业园区,扶持龙头企业,推进林产品深加工,延伸林业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二是深入宣传贯彻《陕西省森林公园条例》,大力发展森林旅游,集中财力打造知名品牌。三是引导和扶持广大林农和林区职工发展林下经济,促进增收致富。
  3、深化林业改革。一是加快集体林权配套改革,搞好服务体系建设,扶持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引导和规范林权流转,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拓宽融资渠道,发展林业经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二是加快林业集团组建步伐,推进规模化经营。
  4、加强资源保护。一是正确处理保护资源与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关系,认真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制度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二是抓好森林火灾预防,落实防火责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森林防火工作综合能力。三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做好预测预报、检验检疫和工程治理,将危害控制到最低程度。四是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加大林业案件查处力度,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5、发展木本食用油。发挥我省林业资源优势,进一步做大做强木本油料产业。一是结合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项目,加快木本油料林基地建设,扩大规模。二是组织科技攻关,加强技术推广,解决良种选育、丰产栽培、产品研发等问题。三是扶持龙头企业,提升精深加工能力,打造名牌,引导消费,让全省人民吃上放心保健的木本食用油。
  6、弘扬森林文化。以建设中国暖温带森林文化博览园为突破点,充分挖掘和发扬我省丰富的历史文化,重点加强森林博物馆建设、古树名木保护繁育、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同时制定发布全省林业标志、创作征集林业建设歌曲、筹办“森林之光”音乐会等森林文化工程建设,大力弘扬和发展森林文化,在生态建设中注入人文理念,彰显历史脉络,强化文化符号,不断提升林业发展品位,丰富广大群众的文化生活。

三、部门人员机构基本情况
  陕西省林业厅现有行政单位2个(厅机关和省森林公安局),事业单位29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6个(省森林资源管理局、厅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所、省动管站、省种苗站、省森防站、省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中心),全额事业单位 17个,差额预算事业单位5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编制人数1939人,2012年年末在职实有人数1827人。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根据2013年厅机关和厅属行政事业单位人数及开展正常工作所需,编制了基本支出预算;按照部门职责,以造林绿化、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科技推广、森林公安执法监管为重点,编制了项目支出预算。2013年收入预算32523.9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3961.81万元,事业收入1103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80万元,其他收入63.43万元。支出预算3252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2523.9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性支出10136.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89.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66.2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8951.2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预算8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开展造林绿化、森林防火、病虫害控制、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科技推广、森林公安执法监管等工作业务经费支出。

原文地址:http://www.snly.gov.cn/xxgk/xxgknr.jsp?urltype=egovinfo.EgovInfoContent&wbtreeid=1001&indentifier=01600069-7-/2013-032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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