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1-27 来自:四川省事管局网站作者:huang - 小 + 大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主要职责及工作
(一)主要职责。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省直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2、承担拟订省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
3、负责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
4、制定省直机关房地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省直机关办公用地管理工作,承担省直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核、建设监管、使用调配和维修审批及监督管理。
5、负责省直机关及所属在蓉单位、中央在蓉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办法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省直住房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指导省直机关集中住宅区的建设和物业管理工作。
6、负责省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负责中央驻蓉机构小汽车编制的管理。
7、负责省直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省直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考评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
8、负责省直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审核并提出经费安排建议。
9、指导和协调省直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绿化、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等社会事务工作。
10、承担市(州)人民政府驻蓉办事处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11、指导并组织实施省直机关后勤员工的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12、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工作重点。
1、认真贯彻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机关事务管理水平。开展《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立法工作,推进我省机关事务法制建设。
2、加强协调,推进省直机关、市(州)机关事务工作的集中统一管理。
3、加强制度标准体系建设。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节约型机关建设要求,制定和完善国有资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后勤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实物定额标准。
4、认真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巩固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成果,加强机关资产管理,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积极施行《四川省〈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实施办法》,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后勤服务资源。认真落实加强会议管理、改进公务接待、节约办公耗材、从简安排活动、改进机关食堂管理等各项规定,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5、加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善省级机关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系统,推进动态资产管理。加强省级公务用车网络监管,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行为。加快省级机关职工住房货币补贴信息化建设,提高审核效率。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计量监测考核体系,推行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开发省直机关房地产管理软件,建设信息化管理网络平台。探索建立机关事务管理系统统计调查制度,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6、加强机关事务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部门概况
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系统预算单位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3年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4,986.3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125.46万元,事业收入1,865.8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9,881.9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73.11万元,其他收入1,939.9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4,986.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1,147.64万元,教育支出5,136.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43万元,医疗卫生373.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3.93万元,灾后恢复重建支出7,071.78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正常运转、完成任务,为省直机关提供后勤保障和服务等工作。
基本支出是保障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保障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省直单位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47.64万元。主要包括:省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省级机关车辆购置更新、集中保险及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工作支出。
(二)教育支出5,136.53万元,主要用于省直机关6所婴幼儿园的教师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教学楼维修维护及教学设备购置等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支出。
(四)医疗卫生支出373.4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五)住房保障支出413.9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灾后恢复重建支出7,071.78万元,主要用于省直机关办公楼维修加固。
四川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2013年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2013年预算数 | 项 目 | 2013年预算数 |
一、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 11125.46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21147.64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13745.22 | ||
纪检监察事务 | 2402.42 | ||
二、行政单位教育收费收入 | 宗教事务 | 5000.00 | |
三、事业收入 | 1865.83 | 二、教育 | 5136.53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173.11 | 普通教育 | 5136.53 |
五、转移性收入 |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 | 843.00 | |
上级补助收入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843.00 |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四、医疗卫生 | 373.45 | |
从其他部门取得的收入 | 医疗保障 | 373.45 | |
从不同级政府取得的收入 | 五、住房保障支出 | 413.93 | |
六、其他收入 | 1939.94 | 住房改革支出 | 413.93 |
六、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7071.78 | ||
党政机关恢复重建 | 7071.78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15104.34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34986.33 |
七、上年结转 | 19881.99 | ||
收 入 总 计 | 34986.33 | 支 出 总 计 | 34986.33 |
四川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类 | 款 | 项 | |||||
合计 | 30,851.20 | 3,796.67 | 27,054.53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20,635.37 | 1,027.62 | 19,607.75 | |||
201 | 03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13,232.95 | 1,027.62 | 12,205.33 | ||
201 | 11 | 纪检监察事务 | 2,402.42 | 0.00 | 2,402.42 | ||
201 | 24 | 宗教事务 | 5,000.00 | 0.00 | 5,000.00 | ||
205 | 教育 | 2,017.37 | 1,702.37 | 315.00 | |||
205 | 02 | 普通教育 | 2,017.37 | 1,702.37 | 315.00 | ||
205 | 02 | 01 | 学前教育 | 2,017.37 | 1,702.37 | 315.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765.92 | 705.92 | 60.00 | |||
208 | 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765.92 | 705.92 | 60.00 | ||
208 | 05 | 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59.74 | 59.74 | 0.00 | |
208 | 05 | 03 |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 | 173.76 | 113.76 | 60.00 | |
208 | 05 | 04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532.42 | 532.42 | 0.00 | |
210 | 医疗卫生 | 160.64 | 160.64 | 0.00 | |||
210 | 05 | 医疗保障 | 160.64 | 160.64 | 0.00 | ||
210 | 05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54.42 | 54.42 | 0.00 | |
210 | 05 | 02 | 事业单位医疗 | 91.41 | 91.41 | 0.00 | |
210 | 05 | 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14.81 | 14.81 | 0.00 | |
218 |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7,071.78 | 0.00 | 7,071.78 | |||
218 | 06 | 党政机关恢复重建 | 7,071.78 | 0.00 | 7,071.78 | ||
218 | 06 | 01 | 一般公共服务机关恢复重建支出 | 7,071.78 | 0.00 | 7,071.78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00.12 | 200.12 | 0.00 | |||
221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00.12 | 200.12 | 0.00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190.26 | 190.26 | 0.00 | |
221 | 02 | 03 | 购房补贴 | 9.86 | 9.86 | 0.00 |
原文地址http://www.scfda.gov.cn/directory/web/WS02/CL0001/681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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