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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检察院2013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3-01-12 来自:吉林省检察院网站作者:huang - 小 + 大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2013年部门预算
 
2013年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已经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省财政厅以(吉财预【2013】71号)文件进行批复。按照中央和省有关部门关于预算公开的要求,现将吉林省人民检察院2013年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欢迎监督。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
吉林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法律监督职能。通过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对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全省的经济发展,保障民生。同时立足全省工作大局围绕检察职能每年都开展了对500多个重大建设项目的对口服务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根据法律赋予的职能,省检察院承担着对贪污贿赂犯罪、渎职侵权犯罪的侦查,对侦查机关移送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场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以及职务犯罪预防、控告申诉接待等工作。下设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处、公诉处、监所检察处、民事检察处、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林业检察处、职务犯罪预防处等34个处室,1个派出的四方坨子检察院、1个派出的长白山检察室、1个事业单位吉林检察官培训学院。在编在岗484人,离退休148人。
二、2013年预算收入及支出安排总体情况
    (一) 2013部门预算收入总计8723.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723.89万元。
    (二) 2013年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据收入预算,安排支出预算8723.8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7382.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28.71万元、医疗卫生281.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1.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959.2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83万元,项目支出3181.6万元。
三、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上述功能分类支出中:
1.公共安全支出主要用于省检察院机关及所属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检察业务及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维护;反贪局、反渎局办理各类案件中所发生的各项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行政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表1:省检察院2013年收支预算表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2013年收支预算表
单位:万元
收      入支      出
项目预算数项目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8723.89一、一般公共服务 
二、事业收入 二、公共安全7382.19
三、经营收入 三、教育 
四、其他收入     教育管理事务 
  四、科学技术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728.7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28.71
  七、医疗卫生281.09
      行政单位医疗255.82
      事业单位医疗25.27
  八、节能环保 
  九、城乡社区事务 
  十、农林水事务 
  十一、交通运输 
  十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十四、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十五、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十六、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331.9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331.9
        提租补贴 
        购房补贴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十九、预备费 
  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二十一、其他支出 
    
收入合计8723.89支出合计8723.89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年末结转和结余结转 
上年结转和结余   
收入总计8723.89支出总计8723.89

 

 

附表2:省检察院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 目合 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备 注
一、一般公共服务    
二、公共安全7382.194200.593181.6 
三、教育    
四、科学技术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728.71728.71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28.71728.71  
七、医疗卫生281.09281.09  
    医疗保障    
    行政单位医疗255.82255.82  
    事业单位医疗25.2725.27  
八、节能环保    
九、城乡社区事务    
十、农林水事务    
十一、交通运输    
十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十四、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十五、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十六、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331.9331.9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331.9331.9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十九、预备费    
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二十一、其他支出    
合计8723.895542.293181.6 

 

 

附表3:吉林省人民检察院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数
合计416.95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4.75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92.2
说明:
   1、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表的单位范围包括省检察院本级及所属2个预算单位。
   2、2013年实有人员615人,其中:在职人员467人,离退休人148员。

 原文地址:http://www.jl.jcy.gov.cn/wjcy/25/999/2013/05/i165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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