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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溪市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2008-05-08 来自:www.benxi.gov.cn作者:本站 - 小 + 大


                            ——2008年1月6日在本溪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本溪市财政局局长 龚振福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作关于本溪市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关于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7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各级财税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振兴本溪老工业基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本溪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推进依法理财建设,努力做大政府财力,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深化财政改革,优化支出结构,对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全面完成了各项预算收支任务。

  全市一般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25,200万元,为预算的114%,比上年增加57,565万元,增长21.5%。其中,市本级预计完成212,550万元,为预算的113.2%,比上年增加32,714万元,增长18.2%。主要收入项目预计完成情况:

  1.税收收入预计完成247,070万元,为预算的112%,比上年增加50,864万元,增长25.9%。其中,增值税完成58,680万元,增加10,022万元,增长20.6%;营业税完成47,370万元,增加6,190万元,增长15%;企业所得税完成18,800万元,增加3,722万元,增长24.7%;个人所得税完成10,260万元,增加2,069万元,增长25.3%;资源税完成28,940万元,增加3,437万元,增长13.5%;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26,830万元,增加17,223万元,增长1.8倍,主要是税收政策调整拉动。

  2.非税收入预计完成78,130万元,为预算的120.7%,比上年增加6,701万元,增长9.4%。其中,教育费附加等专项收入完成19,810万元,增加3,186万元,增长19.2%;国有资本经营和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9,390万元,增加2,621万元,增长38.7%;行政事业性收费完成31,710万元,减少1,944万元,下降5.8%,主要是上年含有清欠因素。

  年初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安排285,350万元,全市预计完成325,200万元,比年初预算超收39,850万元。其中,市本级预计超收24,790万元。市本级超收财力主要用于:企业职工安置费用4,500万元;抢险救灾、重大动物疫病防控1,600万元;教育补助900万元;优抚提标、医疗统筹和解决拖欠医疗费等1,200万元;公安系统装备2,790万元;增加市对县区一般转移支付补助1,200万元;用于城建等项目支出和按体制补充经费等4,980万元。

  年初我市一般预算支出安排370,690万元。在预算执行中,争取上级各类专项补助资金和上年结转等安排202,480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资金159,787万元(全年预计拨付和下达县区152,000万元,当年资金到位率为95%以上。上级专项补助主要有: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93,574万元;煤炭棚户区改造配套资金22,000万元;农林水和扶贫资金14,394万元;文教卫生补助资金4,874万元;公共安全资金2,702万元;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00万元),当年收入超收安排32,850万元,全口径支出预算为606,020万元。全年支出预计完成592,920万元,为预算的97.8%(其中年初安排的支出预算完成100%),比上年增加81,989万元,增长16%。其中,市本级预计完成389,960万元,为预算的97.9%,比上年增加56,342万元,增长16.9%。

  主要支出项目预计完成情况:⑴农林水事务支出34,800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9,124万元,增长35.5%。主要是省级农业专项原由省本级列支改为由市列支。⑵科学技术支出5,620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653万元,增长13.1%。⑶教育支出103,110万元,为预算的98.9%,比上年增加11,260万元,增长12.3%。⑷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100万元,为预算的97.2%,比上年增加12,735万元,增长10.1%。其中,养老金补助支出58,190万元,增加7,580万元,增长15%;低保补助支出14,200万元,增加1,596万元,增长12.7%;就业补助支出23,760万元,增加4,304万元,增长22.1%。⑸医疗卫生支出21,200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2,265万元,增长12%。⑹公共安全支出50,380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7,308万元,增长17%。⑺环境保护支出8,100万元,为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831万元,增长11.4%。⑻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4,340万元,为预算的96.5%,比上年增加11,994万元,增长28.3%。⑼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200万元,为预算的99.8%,比上年增加1,178万元,增长13.1%。⑽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750万元,为预算的98.4%,比上年增加10,221万元,增长12.9%。

  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全市一般预算收入325,200万元,加上税收返还和体制补助92,340万元,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和上年结转等244,682万元,总收入来源为662,222万元;全市一般预算支出592,920万元,加上上解支出39,791万元,总支出为632,711万元;扣除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项支出28,782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729万元,其中市本级结余615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74,430万元,比上年增加20,582万元,增长38.2%。其中,市本级预计完成60,500万元,增加17,452万元,增长40.5%,主要是新区开发土地出让金增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67,420万元,比上年增加25,266万元,增长59.9%。其中,市本级预计完成51,380万元,增加33,326万元,增长54.2%。

  在预算执行中,由于提高养老金发放标准和原企业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实施5万平方米以下棚户区改造、解决企业转制遗留问题、支付沉陷区、棚户区回迁低保及边缘户取暖费等,必保的民生支出大量增加,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为此,我们从生财、聚财、用财的各个环节入手,采取了积极有力的政策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支持企业发展取得新成效。着力支持对经济发展、结构调整具有牵动作用的重点企业和项目建设。通过落实增值税转型、提高折旧率减征所得税等扶持政策,为“两钢”等大中型企业积累资金15.5 亿元,其中市财政承担1.9亿元,有力地支持了企业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增强了市场竞争能力。积极争取和筹措技改贴息、科技、环保等专项资金1.3亿元,安排贷款担保资金6,700万元,支持了一批重点工业技改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完善并认真落实招商引资、争取资金的鼓励政策,加强目标考核,积极为重大项目落实提供支持,全市向上争取资金23.9亿元,比上年增长19%,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促进新农村建设迈出新步伐。以“三农”和县区经济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全市支农支出3.5亿元,比上年增长35.5%。在保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投入1.7亿元,实施了19万人的水库移民工程,用于445万亩生态公益林保护、138个村屯绿化、10处秸杆气化及细河绿化等生态建设;投入6,200万元,完成了30个村村通自来水、21个村村通油路、30个畜牧小区、10万人次农民工培训、4.2万亩土地治理、3 个产业化经营项目、174个“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等;发放农机具补贴、农作物良种推广补助、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2,700万元,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投入4,800万元,将农村义务教育由“两免一补”提升到“两免三补”,在全省率先实行了统一门诊和住院统筹的“新农合”补偿模式,提高了“参合”农民受益水平;深化“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结合实施县乡财源工程,完善了市对县区的转移支付制度,市本级各项转移支付支出6,270万元,保证了基层政权运转和社会稳定。

  3.保障民生支出达到新水平。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各级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保障再就业、养老、低保提标等 “十大民生工程”支出。全市社会保障支出25.1亿元,其中财政补助支出13.9亿元,比上年增长10.1%。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筹集资金8,800万元,提高了16.7万名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金、1.8万农村低保户保障金和部分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发放标准;投入1.9亿元,完善了困难群众取暖补贴、子女上学、医疗救助、临时救济等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建立了低保边缘户就医、就学、取暖等救助制度,认真落实了稳定副食品价格补贴、石油价格补贴政策,解决了本煤、铜锌矿、华厦集团等企业部分遗留问题,并安排资金用于“放心豆腐”工程、城区集贸市场建设等,有效地保障了群众生活;投入3.3亿元,完善并认真落实了公益性岗位开发、普惠制培训、小额贷款担保等再就业扶持政策,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就业信息管理系统,为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提供了保障;三年累计投入23.3亿元,用于沉陷区治理、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新建住宅366万平方米,4.2万户居民喜迁新居,5万平方米以下棚户区改造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有力地促进了和谐本溪建设。

  4.推动社会公共事业取得新进展。以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落脚点,整合财力,集中资金,优先保障重点事业发展支出。投入2.5亿元,实施了21条城市主次干路、130条“摸黑路”、104个住宅小区人行甬道、17.9万平方米车行道建设改造工程,完成了峪溪桥主体和政府、火车站、治沉三个广场建设;投入9,000万元,建成了团山子、姚家、小堡拦河坝等23项太子河综合整治工程,使蓄水面积达到4.6平方公里,实施了平顶山森林公园、动物园、滨河公园、望溪公园、儿童乐园等改造工程,新增城市绿地面积53万平方米,亮化楼体100栋,城市景观和百姓休闲场所得到了明显改善;投入2.5亿元,用于市体育馆、辽宁科技学院、本桓一级路、北台生活区、开发区基础设施和工业园区等重点工程建设,完成了沈本产业大道南端拆迁和路基建设,加快了城市布局结构调整步伐;投入8,500万元,用于“双高普九”、信息化建设、校舍维修等,新建寄宿制学校6所、新老三室215所、职业教育实训基地4个,促进了教育事业发展。

  5.依法理财工作迈上新台阶。不断完善符合公共财政要求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了法制财政建设。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规范市本级预算编制内容,强化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建立专项支出项目库制度,完成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任务,全面启动了县区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规范了集中支付管理工作规程,改革在市本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全面推开;加强政府采购基础制度建设。开展了市本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试点,全市实现政府采购额2.7亿元,比上年增长33.5%,节约资金1,600万元;巩固非税收入征缴制度改革成果。严格实行“以票控费、收缴分离、收支脱钩、政府统筹”制度,提高了非税收入管理水平;强化财政监督,完善绩效评价制度。加强重大项目的投资审核,节约资金2,200多万元;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编制落实债务预算,加大债务清收力度,债务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各位代表,在本届政府任期的五年里,我市财政收支稳步增长,运行质量明显改善,全市一般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13亿元,比上个五年增加了84.8%,年均增长20.8%;上级各项补助收入累计101亿元,比上个五年增加了1.4倍,年均增长13.5%。一般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14亿元,比上个五年增加了1.1倍,年均增长17.1%。其中,用于农业和农村各项事业发展支出33亿元,比上个五年增加了1.1倍,年均增长26.4%;用于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解决破产企业遗留问题等民生支出49.8亿元,比上个五年增加了1.4倍,年均增长19.3%;用于教育、科技、文化、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事业发展支出66.3亿元,比上个五年增加了1.3倍,年均增长21.5%;投入23.3亿元,实施了沉陷区治理、棚户区改造工程。这五年是我市历史上财政收入增幅最大、民生和公共事业发展支出增长最快的一个时期。但同时财政运行中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仍然突出。一是财源结构单一的局面没有改变,财税收入仍主要依靠冶金传统产业,接续产业和新兴产业尽管有较快的发展,但尚未形成可观的财力来源,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仍不稳固。二是政策性增支因素较多,刚性支出比重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出压力有增无减。三是政府债务进入还本付息高峰期,由于项目单位偿还意识不强、还款能力不足,造成拖欠债务额度增大,上级财政扣减财力,给我市预算执行和收支平衡带来了很大冲击。

  二、关于2008年预算(草案)

  2008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随着“三大结构调整”战略的深入实施,辽宁中部城市群的建设、沈本一体化的推进,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质量必将发生积极的变化,为财政增收奠定基础。同时,财政运行中面临的压力也将进一步加大。国家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和促进节能减排的财税政策,势必减缓我市财政收入增长。而进一步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低保和“新农合”补助标准,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困难学生奖学助学制度,实施5 万平方米以下棚户区改造,化解企业改革欠账和历史债务等,需要大量增加财政支出,收支矛盾依然突出。

  根据今年的财政经济形势,按照市委十次党代会确定的总体目标和市委十届四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我市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依法理财、以财生财、保障民生、收支平衡”的要求,发挥财政政策功能,促进经济发展,做大经济规模。狠抓增收节支,在确保政权运转和工资性支出的前提下,加大力度向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和“三农”等民生方面倾斜,向教育、科技、文化、公共卫生、公共安全、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等公共服务领域倾斜,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坚持为民理财、依法理财和科学理财,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实现本溪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全市一般预算收支草案

  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安排367,480万元,比上年预计增加 42,280万元,增长13%。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安排295,220万元,比上年增加48,150万元,增长19.5%。其中,增值税安排69,500万元,增加10,820万元,增长18.4%;营业税安排58,070万元,增加10,700万元,增长22.6%;企业所得税安排21,250万元,增加2,450万元,增长13%;个人所得税安排11,640万元,增加1,380万元,增长13.5%;资源税安排37,110万元,增加8,170万元,增长28.2%;城镇土地使用税安排31,590万元,增加4,760万元,增长17.7%。

  非税收入安排72,260万元,比上年减少5,870万元,下降7.5%。主要是国有资产经营等收入安排减少。其中,教育费附加等专项收入安排21,880万元,增加2,070万元,增长10.4%;国有资本经营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4,620万元,减少4,770万元,下降50.8%;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33,250万元,增加1,540万元,增长4.9%。

  全市一般预算支出安排472,95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2,260万元,增长27.6%。

  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⑴农林水事务支出安排23,54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850万元,增长33.1%。⑵科学技术支出安排5,79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40万元,增长27.3%。⑶教育支出安排114,92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3,130万元,增长25.2%。⑷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50,15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7,500万元,增长53.6%。⑸医疗卫生支出安排22,31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303万元,增长17.4%。⑹公共安全支出安排42,5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730万元,增长15.6%。⑺环境保护支出安排4,84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30万元,增长17.8%。⑻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安排51,83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980万元,增长33.4%。⑼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6,43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30万元,增长19.1%。⑽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85,05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910万元,增长23%。

  (二)市本级一般预算收支草案

  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安排233,870万元,比上年预计增加21,320万元,增长10%。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

  税收收入安排182,770万元,比上年增加22,370万元,增长14%。其中,增值税安排52,060万元,增加6,580万元,增长14.5%;营业税安排25,420万元,增加3,080万元,增长13.8%;企业所得税安排14,400万元,增加1,700万元,增长13.4%;个人所得税安排5,170万元,增加240万元,增长4.9%;资源税安排19,390万元,增加2,290万元,增长13.4%;城镇土地使用税安排26,290万元,增加3,300万元,增长14.4%。

  非税收入安排51,100万元,比上年减少1,050万元,下降2%。其中,教育费附加等专项收入安排16,700万元,增加 1,210 万元,增长7.8%;国有资本经营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2,870万元,减少1,320万元,下降31.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24,710万元,增加1,010万元,增长4.3%。

  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安排276,26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7,660万元,增长26.4%。
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⑴农林水事务支出安排10,55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830万元,增长21%。⑵科学技术支出安排4,04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60万元,增长23.2%。⑶教育支出安排62,86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600万元,增长30.3%。⑷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33,44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080万元,增长56.6%。⑸医疗卫生支出安排13,78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43万元,增长16.4%。⑹公共安全支出安排31,28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320万元,增长16%。⑺环境保护支出安排3,5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50万元,增长14.8%。⑻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安排40,27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680万元,增长27.5%。⑼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4,39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40万元,增长14%。⑽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36,74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770万元,增长18.6%。

  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预算收入安排367,480万元,税收返还和体制补助91,255万元,转移支付等各项补助54,835万元,总收入来源为513,570万元;一般预算支出安排472,950万元,上解支出39,810万元,总支出合计为512,76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财政结余810万元,其中市本级结余85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35,200万元,比上年预计减少39,230万元,下降52.7%。其中,市本级安排29,500万元,减少31,000万元,下降51.2%,主要是土地出让金规模减少。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55,2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2,650万元,增长144.8%。其中,市本级安排49,500万元,增加29,750万元,增长150.6%。

  三、关于确保完成全年预算的政策措施

  完成好2008年各项预算收支任务,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本溪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财税部门要以增收节支、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为主线,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和公共服务领域投入为导向,开拓创新,埋头苦干,扎扎实实地做好以下工作。

  1.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培植壮大财源。以开展项目年活动为契机,大力支持企业发展。积极支持技改等项目建设。继续全面落实各项财税扶持政策,全力支持“两钢”等大中型企业新上一批项目。多渠道筹措技改贴息、科技、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积极支持企业污染源治理、节能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再生资源利用等项目建设,以项目促发展,壮财源。积极支持接续产业发展。加大对钢铁深加工、现代中药两大接续产业的扶持力度,增强财源接续能力。积极支持沈本旅游一体化规划建设,努力打造旅游支柱产业,加快培育新的财源增长点。大力支持工业加工区、沈本工业经济带建设。积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做大财政担保、贴息资金规模,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具有示范作用的科技型、外向型、创业型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增强财源建设活力。

  2.支持“三农”和县区经济发展,壮大县区实力。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原则,加大公共财政向新农村建设倾斜力度,确保支农资金稳定增长。增加县区投入。积极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加大对特色农产品种植、精深加工、劳务经济和机械化生产示范区建设的扶持力度,发展现代农业。继续实施“县乡财源建设工程”,进一步完善重激励、促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调动县区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积极性。着力解决“三农”问题。认真落实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等惠农政策,支持土地治理、扶贫开发、村屯环境、村村通、小康环保示范村和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巩固农村综合改革成果。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农村义务教育 “两免三补”基础上,全部免除课本费和低保家庭寄宿生伙食费。增加 “新农合”财政补助资金,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深化“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提高对基层政权运转的财力保障水平。

  3.保障民生和事业发展支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百姓生活、就业、就医、上学等民生问题。要完善社会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筹措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收缴率,并积极争取和筹措资金,确保社会保障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确保提高社会保障补助标准和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全面落实。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适时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完善中职学校扶贫助学和廉租住房建设资金保障机制,健全医疗救助、取暖补助、临时救济等配套措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增加社会事业发展投入。积极筹措资金,全力保障5万平方米以下棚户区改造、街巷路、“摸黑路”整治、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等支出,支持交通、道路、绿化、亮化等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和文化建设,完善城市功能。

  4.努力增收节支、整合财力,确保完成预算任务。从增收节支、整合财力的各个环节入手,做大财力,管严支出。大力组织收入。加强税源调查,完善对重点税源、税种和企业的监控体系,堵塞跑冒滴漏,确保税收稳定增长。依法规范税收秩序,严格税收入库级次。以土地、矿产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为重点,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做到应收尽收。整合政府财力资源。统筹安排,合理使用预算增量财力、专项资金、非税收入等,优先用于民生支出,用于事关社会稳定与发展的重点支出。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规范和压缩消费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事业运行成本。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编制债务预算,完善偿债准备金制度,强化偿债目标责任制管理,进一步加大债务清偿力度。
5.推进依法理财,建设“阳光财政”。从完善理财机制、规范理财规程入手,不断推进法治财政、“阳光财政”建设。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基本支出,细化项目支出,完善项目数据库建设,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编制水平。巩固市直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成果,加大财政直接支付力度,推动改革向县区拓展。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积极推行新型政府采购方式,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强化财政管理和监督。加强财政预决算、资金管理、资金使用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认真贯彻《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完善财政绩效评价制度。按照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用性原则,完善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办法,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强化评价结果在预算编制和专项资金分配中的应用,提高财政支出绩效水平。

  2008年的财政预算收支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努力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大会确定的各项预算收支任务,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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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词 解 释

  1.一般预算收入。通常是指正常的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税收收入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非税收入主要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其他收入等。

  2.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者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

  3.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并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凭借行政权力或政府信誉,向单位和个人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4.增收和超收。增收是指预算执行结果比上年增加的收入。超收是指预算执行结果超过年初预算安排的收入。

  5.一般预算支出。通常是指正常的预算支出。按照新的政府收支分类划分,一般预算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其他支出等。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反映共产党事务、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和其他政府部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国防支出。反映现役部队及国防后备力量、国防动员、其他国防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劳教、国家保密、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9.教育支出。反映教育管理事务、教育事业方面的支出。

  10.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等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支出。反映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医疗保障、疾病预防控制等方面的支出。

  14.环境保护支出。反映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环境保护等用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反映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等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事务支出。反映农业、林业、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

  17.交通运输支出。反映公路水路运输、铁路运输、民用航空运输、其他交通运输支出。

  18.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反映按行业用于工业、商业、金融业的支出。

  19.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20.结转下年(上年结转)。是年终滚存结余的一部分,即当年支出预算受某些因素影响尚未完成的支出项目,需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

  21.上级补助收入。上级财政按财政体制规定或因专项需要补助给下级财政的款项。包括体制补助、税收返还、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等。

  22.体制补助。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后,中央对原体制的分配格局暂时保持不变,实行新旧体制双轨运行。原体制中央对地方的补助或地方上解中央的支出继续按原规定办理。

  23.税收返还。为了保证地方既得利益和以后年度地方财政所需财力,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中央政府从地方上划中央的财政收入中,给予地方的财力返还。

  24.转移支付。是指以各级政府之间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支付制度。它是我国分税制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为实现地区间各项社会经济事业的协调发展而采取的财政政策。

  25.专项补助。是指由上级财政按特定用途增拨给地方的专项预算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如特大灾害救济费、社会保障补助费等。

  26.上解支出。包括原体制上解支出和专项上解支出。原体制上解支出是指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中央与地方确定的原体制下的分配格局暂时不变,原体制上解的地区继续按原定额度上解。专项上解支出是指国家出台政策导致上级财政收入转为下级财政收入,或原应由下级财政负担的支出转移到上级财政,由此形成上级财政收入减少或支出增加,要由下级财政专项上解上级财政的支出。

  27.财政体制。也称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是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划分财政收支范围和预算管理权限的根本制度。现行财政体制是“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28.公共财政。一般来说,公共财政就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进行的政府收支活动模式或财政运行机制模式,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种财政体制,与其他财政模式相比较,其具有公共性、公平性、公益性和法制性特征。

  29.部门预算。是指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全面反映部门预算内、外各项收支活动的年度综合财政计划。

  30.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其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须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31.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支出。

  32.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即将所有财政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33.收缴分离。是指对非税收入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的征缴制度,即由执收执罚单位开具“收费通知单”或“处罚通知书”,缴费人或受罚人持据到委托银行缴款并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目前主要包括直接缴款、集中汇缴、财政直收等方式。

  34.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按照《采购法》的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采取竞争、择优、公正、公平、公开的形式,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式获取货物、服务和开展工程建设的行为。

  35.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对照统一的评价标准,按照绩效的内在原则,对财政支出行为过程以及效果进行的科学、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价。

  36.入库级次。是指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的规定,将税收和其他财政收入缴入国家金库的级别。《预算法》规定,我国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相应设立一级财政和一级金库,财政收入必须按规定分别缴入中央、省、市、县(区)和乡(镇)金库,形成中央、省、市、县(区)和乡(镇)级财政预算收入。

  37.增值税转型。中央11号文件确定,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实行装备制造业等8大行业增值税转型政策,即由原来的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企业应缴增值税时,不扣除购进固定资产所含进项税,课税对象相当于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总额,纳税人税负较重。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允许企业对购进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税金予以抵扣,纳税人税负较轻。实施增值税转型政策,将进一步降低制造业成本,有利于鼓励资本向购置生产设备等方面的投资,进而促进企业技术升级和加快发展。

  38.乡财县管。就是在保证乡镇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县(区)和乡(镇)财政“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采购统办、票据统管、集中收付”的财政管理方式,以提高乡镇财政支付能力,确保乡镇基本支出需求。

  39.政府债务。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以政府的名义承诺或担保向国内外承借的债务。偿债责任主体是项目单位。

  40.财政监督。是指财政机关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执行财税法规政策情况,以及对涉及财政收支、会计资料和国有资本金管理等事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41.阳光财政。是指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公共财政的要求,通过推进财政信息公开、科学民主的财政决策、财政监督制约机制、绩效考评等各项制度建设,实现政府理财活动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加强阳光财政建设,旨在进一步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健全理财行为机制,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使政府理财过程更加公开、透明,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公众的监督,促进各项事业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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