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2-02 来自:宁夏安监局网站作者:huang - 小 + 大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预)发[2013]57号)文件要求,现将财政批复的2013年部门预算在我局网站上予以公开,并将我局职能、构成情况说明如下: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主管部门,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如下: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拟订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自治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3.承担全区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依法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4.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5.负责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依法组织较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6.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7.负责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查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参与煤矿事故的查处,参与制定煤炭行业安全标准实施细则,拟订煤炭行业管理中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煤矿安全技术改造、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项目、科技发展规划。
8.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9.负责宣传国家和自治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承担安全生产理论、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的调查研究。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含煤矿矿长、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考核工作。
10.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11.组织、协调、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2.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区安监局内设8个机构: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规划科技处、政策法规处、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综合监督管理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处、机关党委。下设4个事业单位: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自治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自治区安全生产监察总队,自治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自治区安监局2013年收支总预算1,818.72万元,收入预算全部为财政拨款,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92.7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126万元。
附表:
1. 收支预算总表
2. 收入预算总表
3. 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4.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明细表
5.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6.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总表
7.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
8.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9.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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