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2-02 来自:宁夏住房城建厅网站作者:huang - 小 + 大
第一部分 建设厅机关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拟订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行业管理。
2、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3、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4、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5、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6、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8、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拟订全区风景名胜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国家级、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申报工作,负责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遗产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工作。
9、承担规划村镇建设、指导全区村镇建设的责任。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11、承担城镇建筑节能、减排的责任。
12、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
13、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基本情况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12个内设机构。机关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69人,工勤人员8人。比去年行政编制增加2人
截止2013年3月底机关在职实有人数76人,其中:行政人员68人,工勤人员8人;离退休实有人数70人,其中:离休人员13人,退休人员57人。
三、单位预算级次说明
本单位是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201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共预算总收支情况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2013年收支总预算1717.82万元,比2012年预算增加402.48万元,增长30.6%。主要原因有:一是工资性支出增加160.59万元;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71.03万元;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108.8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62万元。
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2013年部门预算表格(点击本行文字下载表格文档)
原文地址:http://www.nxjst.gov.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44&wbnewsid=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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