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治区发改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负责监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及其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提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建议;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拟订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生态建设、生态移民、应对气候变化的问题;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建议;负责煤炭、电力等能源的行业管理等。
(二)单位基本情况
自治区发改委内设23个处室,直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3个、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3个。2012年末,全委共有在职人员212人,离退休人员109人。
二、自治区发改委201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自治区发改委2013年收支总预算指标2986.91万元。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指标2986.9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预算指标2980.9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的拨款预算指标6万元。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主要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共计2986.9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2980.9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的拨款6万元;基本支出2788.91万元,项目支出198万元。
三、自治区发改委2013年部门预算表格
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2.收入预算总表
表3.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4.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表5.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表6.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总表(按项目分类)
表7.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