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部门预算公开有关要求,现将宁夏地方税务局系统部门预算公开事宜说明如下: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地方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是自治区政府的直属机构。有4个直属单位,下辖4个市级局,17个县(市、区、分)局和102个税务所。担负着全区14个税种、11个费种(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工会经费,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五费)的征收管理工作。2012年,全区地税系统组织各项收入286.6 亿元:其中组织税收收入171亿元,组织社保费收入96.6亿元。
全区地税系统部门预算编制遵循“二上二下”的基本规程,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逐级编制,自治区地税局汇总上报。目前全系统有一级预算单位1个,二级预算单位15个,基层预算单位14个。根据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自治区财政厅批复我局2013年预算收支总指标216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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