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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自治区林业局2013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3-01-31 来自:宁夏林业局网站作者:huang - 小 + 大

自治区林业局201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自治区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程;拟定自治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三)组织、监督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监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指导林业产业建设;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自治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四)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自治区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承担涉林违法行政案件的协调、督办或查办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组织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五)组织、监督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根据国家标准和规定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

(六)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及调整自治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自治区保护的野生动物、珍惜树种、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初审工作。

(七)负责全区林业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负责林业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八)承担推进林业、林权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

(九)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和相关规定,拟订配套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管。(十)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和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承担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自治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监督管理林业资金;管理自治区级林业国有资产。

(十二)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工作。

(十三)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自治区林业局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与老干部处、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处、植树造林与防沙治沙处、资源保护处、科学技术处、森林公安局。行政编制42名。2013年,自治区林业局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共计18个,其中一级预算单位1个,行政单位2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11个,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2个。

第二部分  自治区林业局201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3年,自治区林业局收支预算总数为29930.79万元。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13年,自治区林业局收入预算为29930.79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25912.79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的拨款23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7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80万元。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13年,自治区林业局收入预算为29930.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5135.56;商品和服务支出4020.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53.3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2万元;其他支出1839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80万元。

四、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3年,自治区林业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591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813.69万元(包括人员支出5390.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33.91万元,基本公用支出1059.8万元,特殊经费29.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7099.1万元(包括经济发展类项目200万元,社会发展类项目14138万元,专项业务类项目2761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3年,自治区林业局三公经费预算总计为225.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预算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0.96万元;公务接待费69.76万元。

第三部分  自治区林业局2013年部门预算表格

1  收支预算总表

2  收入预算总表

3  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4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5  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6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总表(按项目分类)

7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

8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9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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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nxforestry.gov.cn/show.asp?ID=18874&ClassID=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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