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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粮食局2013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3-01-22 来自:浙江省政府网站作者:huang - 小 + 大

一、浙江省粮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落实省政府领导下的粮食工作市县政府分级负责责任制;
  2.承担全省粮食流通市场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编制全省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及粮食购销、储备等计划,做好粮食供需平衡统计调查工作,指导协调政府“订单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
  3.负责全省粮食流通的行业指导,指导省内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的组织实施,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指导粮食行业的教育培训,开展粮食流通的对外交流和合作;
  4.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管理省粮食风险基金,督促检查国家和省粮食购销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粮食收购资格管理、监督管理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协同做好粮食质量标准管理工作; 
  5.承担省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职能,管理省储备粮有限公司,拟定全省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指导全省粮食仓储和现代物流建设,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国家和省政府投资项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粮食局部门预算单位包括省粮食局机关、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和省粮食干部学校。
  二、省粮食局201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省粮食局2013年收入预算3092.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940.13万元,占95.06%;专户资金64.78万元,占2.09%;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88万元,占2.85%。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省粮食局2013年支出预算3092.9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623.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00.45万元、医疗卫生57.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54和粮油物资储备事务1598.2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674.0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27.35万元,项目支出1091.5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3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教育(类)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款)其他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支出(项)563.70万元,主要用于省粮食干部学校的日常运转、学校基础设施修缮、提高办学水平、举办培训班等方面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568.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132.3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9.4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等有关支出;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7.8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等有关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02.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1.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5.粮油物资储备事务(类)粮油事务(款)1505.20万元,主要用于省粮食局本级和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的基本支出及粮油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专户资金:是指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培训班收费等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3.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 教育(类)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款)其他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方面的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1.粮油物资储备事务(类)粮油事务(款):反映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

 原文地址:http://www.zj.gov.cn/art/2013/3/27/art_5500_6328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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