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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林业厅2013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3-01-22 来自:浙江省林业厅作者:huang - 小 + 大

 一、 浙江省林业厅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负责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造林绿化工作。指导森林经营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管理,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指导和监督营林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全省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组织拟订相关省级技术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国有林场(国有苗圃)、森林公园及林业工作站、集体林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林木种子种苗的管理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全省森林资源管理,组织编制全省森林采伐限额方案,经省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毛竹)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对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审批或审核报批。按规定权限承担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核准或审核报批工作。

  4.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和林区内野生植物、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资源的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和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物和林区内野生植物、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省湿地保护规划和湿地保护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湿地保护区、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指导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在国家和省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其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有关工作。

  5.指导全省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在省公安厅的组织、指导下,协助开展狩猎组织和狩猎枪支及其弹药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的防范工作,指导和监督森林防火和火灾扑救等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省林业标准化、林业技术监督、林产品质量监督的有关工作。

  6.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参与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提出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参与监督管理省级林业资金;监管国有林业资产;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7.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8.组织、指导全省林业产业发展工作。制定全省林业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林业特色基地、龙头企业和森林旅游的发展,做好休闲观光林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林业行业协会建设,做好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服务工作。

  9.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宣传工作;协调林业系统对外交流和合作。

  10.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省林业厅部门预算包括:厅本级预算和厅属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总站、省民用枪支弹药调拨管理中心、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省林业生态工程管理中心、省林火监测中心(与省林业信息中心合署办公)、省林业基金管理服务中心(与省世行贷款造林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省林业技术推广总站、省林产品质量检测站、省林业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省国营林场开发服务中心、省林学会等单位预算。

  二、 浙江省林业厅201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 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浙江省林业厅2013年收入预算15344.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184.85万元,占66.38%;专户资金2834.00万元,占18.47%;事业收入1733.00万元,占11.29%;其他收入308.00万元,占2.01%;上年结转收入284.33万元,占1.85%。

  (二) 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浙江省林业厅2013年支出预算15344.1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864.50万元、医疗卫生222.40万元、农林水事务13743.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3.3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983.4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491.82万元,项目支出5868.9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3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预算174.75万元,主要用于厅属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总站、省民用枪支弹药调拨管理中心等四家实行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预算689.75万元,主要用于厅本级离退休经费。

  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预算42.34万元,主要用于厅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预算116.43万元,主要用于厅属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预算 1731.07万元,主要用于厅本级和厅属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总站、省民用枪支弹药调拨管理中心等四家实行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预算 80.00万元,主要用于民用枪支弹药武器技术安全管理经费。

  7.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机关服务(项)支出预算307.00万元,主要用于厅本级林业综合楼物业管理经费和林业后勤保障服务经费。

  8. 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支出预算1486.44万元,主要用于厅属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 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支出预算160.0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林木种苗贮备及质量监督检查和林木品种审定等支出。

  10. 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林业技术推广(项)支出预算685.0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浙江省与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合作项目经费、林业实用新技术集成示范、林业科技实用技术研究与推广等支出。

  11. 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预算300.00万元,主要用于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等支出。

  12. 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动植物保护(项)支出预算20.00万元,主要用于野生动植物检验检疫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车辆购置等支出。

  13. 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森林防火(项)支出预算20.0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森林火灾扑救人员及伤亡人员家属慰问经费等支出。

  14. 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支出预算108.0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控经费等支出。

  15. 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林业质量安全(项)支出预算130.00万元,主要用于林产品质量检测仪器设备购置经费等支出。

  16. 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项)支出预算282.0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重点工程与项目的监督管理等支出。

  17. 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林业产业化(项)支出预算290.0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产业品牌建设和中国国际林业产业博览会暨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等林产品市场拓展支出。

  18. 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技能培训(项)支出预算190.0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与林业人才培养等支出。

  19. 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信息管理(项)支出预算464.0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信息化体系建设与运维管理经费等支出。

  20. 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林业政策制定与宣传(项)支出预算232.00万元,主要用于“绿化造林月”宣传、林业好新闻评选、党政军领导义务植树、“省森林城市”和“省森林城镇”创建等关注森林系列活动经费支出。

  21. 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林业资金审计稽查(项)支出预算50.0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专项资金稽查及绩效评价经费等支出。

  22. 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支出预算1063.59万元,主要用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家林业局要求的对口支援项目、现代林业科技知识普及、林业基础性规划编制、林地档案管理、世行林业贷款项目管理、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建设与管理等经费支出。

  23. 农林水事务(类)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款)林地调查规划设计(项)支出预算335.0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动态监测及省级林业建设约束性指标监测经费等支出。

  24. 农林水事务(类)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款)森林防火(项)支出预算40.0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火险预警监测经费等支出。
  
  25. 农林水事务(类)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款)森林资源管护(项)支出预算748.0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可持续经营和木材流通管理、林地保护利用、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和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与经营利用监管、“平安林区”创建、全省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经费等支出。

  26. 农林水事务(类)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项)支出预算80.0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经费等支出。

  2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预算255.83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预算103.65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按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购买住房的补贴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专户资金:指教育收费和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和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 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 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 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机关服务(项):指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5. 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指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 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指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17. 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林业技术推广(项):指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和推广等支出。

  18. 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9. 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动植物保护(项):指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野外放归、巡护,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方面的支出。

  20. 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森林防火(项):指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等方面的支出。

  21. 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指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救治等方面的支出。

  22. 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林业质量安全(项):指林业标准制定、规程规范编制与实施、森林认证、林产品质量检查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23. 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项):指林业工程及项目的监理、检查验收、效益监测以及规划、可研、项目评估等方面的支出。

  24. 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林业产业化(项):指林业产业化建设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5. 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技能培训(项):指林业系统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林业行业职工以及林农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26. 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信息管理(项):指林业统计调查、信息数据收集、整理、分析、保存、对外发布以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维护等支出。

  27. 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林业政策制定与宣传(项):指林业法规、政策制定及林业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28. 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林业资金审计稽查(项):指林业部门为管理各类林业资金进行审计、稽查等方面的支出。

  29. 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30. 农林水事务(类)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支出(款)林地调查规划设计(项):指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用于林地调查、规划、设计的支出。

  31. 农林水事务(类)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款)森林防火(项):指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用于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方面的支出。

  32. 农林水事务(类)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款)森林资源管护(项):指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方面的支出。

  33. 农林水事务(类)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项):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森林植被恢复费支出。

  3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013年省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省林业厅单位:万元
                                       
          预算数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10,184.85一、社会保障和就业864.50
二、专户资金2,834.00  (一)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864.50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事业单位离退休174.75
四、社保基金收入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89.75
五、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1,733.00二、医疗卫生222.40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一)医疗保障222.40
七、其他收入308.00    行政单位医疗42.34
      事业单位医疗180.06
  三、农林水事务13,743.90
    (一)林业12,463.90
      行政运行1,731.07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0.00
      机关服务914.80
      林业事业机构5,536.11
      森林培育160.00
      林业技术推广685.00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11.20
      动植物保护20.00
      森林防火20.00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08.00
      林业质量安全130.00
      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282.00
      林业产业化290.00
      技能培训190.00
      信息管理464.00
      林业政策制定与宣传232.00
      林业资金审计稽查50.00
      其他林业支出1,259.72
    (二)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1,280.00
      林地调查规划设计365.00
      森林防火40.00
      森林资源管护795.00
      其他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80.00
  四、住房保障支出513.38
    (一)住房改革支出513.38
      住房公积金339.33
      购房补贴174.05
本年收入合计15,059.85本年支出合计15,344.18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转下年 
上年结转284.33  
    
      15,344.18      15,344.18

2013年省级部门财政拨款预算表
部门名称:省林业厅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科目名称  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1234
 合计10,184.854,600.265,584.59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864.50864.5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864.50864.50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174.75174.75  
    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89.75689.75  
210医疗卫生158.77158.77  
  21005  医疗保障158.77158.77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42.3442.34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116.43116.43  
213农林水事务8,802.103,217.515,584.59 
  21302  林业7,599.103,217.514,381.59 
    2130201    行政运行1,731.071,731.07  
    213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0.00 80.00 
    2130203    机关服务307.00 307.00 
    2130204    林业事业机构1,486.441,486.44  
    2130205    森林培育160.00 160.00 
    2130206    林业技术推广685.00 685.00 
    2130209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00.00 300.00 
    2130211    动植物保护20.00 20.00 
    2130214    森林防火20.00 20.00 
    2130215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08.00 108.00 
    2130218    林业质量安全130.00 130.00 
    2130219    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282.00 282.00 
    2130221    林业产业化290.00 290.00 
    2130222    技能培训190.00 190.00 
    2130223    信息管理464.00 464.00 
    2130224    林业政策制定与宣传232.00 232.00 
    2130225    林业资金审计稽查50.00 50.00 
    2130299    其他林业支出1,063.59 1,063.59 
  21362  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1,203.00 1,203.00 
    2136201    林地调查规划设计335.00 335.00 
    2136205    森林防火40.00 40.00 
    2136206    森林资源管护748.00 748.00 
    2136299    其他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80.00 80.00 
221住房保障支出359.48359.48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359.48359.48  
    2210201    住房公积金255.83255.83  
    2210203    购房补贴103.65103.65  

原文地址:http://gov.zjly.gov.cn/jihgh/574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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