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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2013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3-03-06 来自:上海市卫生局网站作者:huang - 小 + 大

第一部分 市卫生局部门职能
上海市卫生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卫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研究制订本市卫生事业发展改革的有关方案、工作规划、政策和指导性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本市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统筹和协调区域卫生资源。根据市政府授权和有关规定,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交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
(三)制定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规划,制定本市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依法监测传染病,建立预警机制,防止和控制疫情的暴发和蔓延,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与促进。研究制定妇幼卫生政策和规划,负责妇幼保健综合管理和监督,促进妇幼卫生事业发展。
(四)负责本市卫生应急工作,编制卫生应急预案和制定卫生应急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本市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五)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六)负责对本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新技术应用、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大型医用设备以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等实施许可准入。制定或审定(审核、批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护理、医技及相关服务管理的政策、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并组织实施。依法动员、组织公民无偿献血,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安全。
(七)承担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监督和评价等工作。
(八)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与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制定并实施上海市基本药物制度与政策。依法管理医疗机构内部临床药事工作。
(九)负责制定本市中医药工作发展规划及政策,组织起草或拟订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性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和协调中医、中西医结合机构的设置和资源配置,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协调、管理国家和本市的重大中医药科研项目,开展中医药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促进中医药事业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的协调发展。
(十)制定本市初级卫生保健、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及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卫生机构设置标准、服务规范和运行管理的规范。负责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规划制定、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
(十一)制定本市卫生科技发展规划,协助管理国家有关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组织本市重大卫生问题研究,组织实施卫生系统的科研项目攻关,并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以及有关专业培养计划。负责全市与人群健康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十二)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制定本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组织开展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任职资格认证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
(十三)指导开展本市卫生系统信息公开,负责推进本市卫生信息化和卫生统计工作的管理,组织开展医学卫生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加强对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的依法监管。
(十五)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上海市卫生局部门预算是包括上海市卫生局机关本部以及下属19家预算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本部门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19家(比2012年新增了1家事业单位)。2013年,上海市卫生局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192,4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6,59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25,088万元;项目支出81,50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1. “教育”科目24,810万元,主要用于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教育、成人教育。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3,06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养老金和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3. “医疗卫生”科目77,90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以及其他医疗卫生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科目81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
第三部分
 
2013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编制部门:上海市卫生局                                             单位:元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1,065,918,392
一、教育
356,182,781
 
1. 公共预算资金
1,065,918,392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
40,990,712
 
2、政府性基金
 
三、医疗卫生
1,516,316,659
 
二、事业收入
526,382,332
四、住房保障支出
11,087,184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230,293,432
 
 
 
四、其他收入
101,983,180
 
 
 
收入总计
1,924,577,336
支出总计
1,924,577,336
 
 
第四部分
 
201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编制部门:上海市卫生局                                                  单位:元
 
 
 
 
 
 
 
 
项目
财政拨款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5
 
 
教育
248,103,393
62,159,805
185,943,588
 
205
03
 
职业教育
66,643,393
62,159,805
4,483,588
 
205
03
02
中专教育
66,643,393
62,159,805
4,483,588
 
205
04
 
成人教育
181,460,000
 
181,460,000
 
205
04
03
成人高等教育
181,460,000
 
181,460,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30,597,468
30,343,464
254,004
 
208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0,597,468
30,343,464
254,004
 
208
05
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2,479,976
12,479,976
 
 
208
05
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17,863,488
17,863,488
 
 
208
05
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254,004
 
254,004
 
210
 
 
医疗卫生
779,035,487
150,189,679
628,845,808
 
210
01
 
医疗卫生管理事务
91,646,480
36,633,843
55,012,637
 
210
01
01
行政运行
39,192,460
36,633,843
2,558,617
 
210
01
03
机关服务
1,757,500
 
1,757,500
 
210
01
99
其他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
50,696,520
 
50,696,520
 
210
02
 
公立医院
25,645,311
10,372,221
15,273,090
 
210
02
01
综合医院
25,645,311
10,372,221
15,273,090
 
210
04
 
公共卫生
461,032,883
69,002,299
392,030,584
 
210
04
0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95,801,791
31,774,844
164,026,947
 
210
04
02
卫生监督机构
64,532,258
11,981,484
52,550,774
 
210
04
03
妇幼保健机构
14,157,714
2,029,224
12,128,490
 
210
04
05
应急救治机构
104,546,290
13,172,105
91,374,185
 
210
04
06
采供血机构
41,844,330
10,044,642
31,799,688
 
210
04
99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40,150,500
 
40,150,500
 
210
05
 
医疗保障
8,556,192
8,556,192
 
 
210
05
01
行政单位医疗
971,052
971,052
 
 
210
05
02
事业单位医疗
7,585,140
7,585,140
 
 
210
06
 
中医药
5,994,860
2,424,088
3,570,772
 
210
06
99
其他中医药支出
5,994,860
2,424,088
3,570,772
 
210
99
 
其他医疗卫生支出
186,159,761
23,201,036
162,958,725
 
210
99
01
其他医疗卫生支出
186,159,761
23,201,036
162,958,725
 
221
 
 
住房保障支出
8,182,044
8,182,044
 
 
221
02
 
住房改革支出
8,182,044
8,182,044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8,120,388
8,120,388
 
 
221
02
02
提租补贴
61,656
61,656
 
 
 
 
 
 
 
 
 
 
合计
1,065,918,392
250,874,992
815,04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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