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2-02 来自:上海市工商局网站作者:huang - 小 + 大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能 |
1.贯彻执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工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核准名称,确认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并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牵头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3.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职责,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4.负责本市市场经济秩序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加强对市场的监测、预警及信息引导;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5.负责本市食品经营者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的行政许可,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6.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接受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指导系统内各级消费维权机构和组织开展工作;建立并完善系统消费维权体系,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 7.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开展市场信用分类监管。 8.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刷;监管和指导商标代理机构;负责驰名商标认定申请的受理、审查;负责上海市著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 9.指导广告业发展,拟订本市广告业发展规划和广告行业专业标准;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监测机构开展广告内容的审查、监测工作。 10.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会同行业管理部门、行业组织制定合同示范文本;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 11.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依法对经纪人进行执业注册和审验。 12.实施对动产抵押物的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13.依法对企业名称,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 14.指导工商领域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 15.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预算是包括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本部以及下属24家预算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本部门中,行政单位20家,事业单位5家。2013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167,8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9,13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53,482万元;项目支出35,65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81,395万元,主要用于工商部门基本支出及企业注册登记和年检,商标注册和评审,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及商品质量抽查,消费者维权、各类经济案件查处,打击假冒伪劣产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支出及信息化建设方面等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1,4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科目2,12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4,169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13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 |||
编制部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单位:元 |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891,392,928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1,489,037,812 |
1. 公共预算资金 | 891,392,928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 | 126,177,444 |
2. 政府性基金 | 三、医疗卫生 | 21,267,168 | |
二、事业收入 | 四、住房保障支出 | 41,691,420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四、其他收入 | 786,780,916 | ||
收入总计 | 1,678,173,844 | 支出总计 | 1,678,173,844 |
201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编制部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单位:元 | |||||
项目 | 财政拨款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813,947,136 | 462,443,461 | 351,503,675 | ||
201 | 15 |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 813,947,136 | 462,443,461 | 351,503,675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14,487,204 | 9,481,476 | 5,005,728 | ||
208 | 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4,487,204 | 9,481,476 | 5,005,728 | |
208 | 05 | 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9,153,708 | 9,153,708 | |
208 | 05 | 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356,328 | 327,768 | 28,560 |
208 | 05 | 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4,977,168 | 4,977,168 | |
210 | 医疗卫生 | 21,267,168 | 21,207,168 | 60,000 | ||
210 | 05 | 医疗保障 | 21,207,168 | 21,207,168 | ||
210 | 05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0,645,832 | 20,645,832 | |
210 | 05 | 02 | 事业单位医疗 | 561,336 | 561,336 | |
210 | 99 | 其他医疗卫生支出 | 60,000 | 60,000 | ||
210 | 99 | 01 | 其他医疗卫生支出 | 60,000 | 60,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1,691,420 | 41,691,420 | |||
221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41,691,420 | 41,691,420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41,690,280 | 41,690,280 | |
221 | 02 | 02 | 提租补贴 | 1,140 | 1,140 | |
合计 | 891,392,928 | 534,823,525 | 356,569,403 |
原文地址:https://www.sgs.gov.cn/shaic/html/govpub/2013-03-29-0000009a2013032700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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