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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金融工作局2013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3-01-11 来自:首都之窗作者:huang - 小 + 大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机构设置: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9】78号),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负责本市金融发展、金融服务、金融市场建设和金融风险处置工作等。按照文件要求,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内设10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研究室)、银行服务处、证券期货服务处、保险与非银服务处、金融市场处、金融综合处、金融协调处、金融稳定处。2010年成立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机关工会。
2012年10月26日,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市金融局内设机构的函》(京编办行【2012】136号),增设应急打非处及场外市场处。
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驻京机构做好货币政策落实及金融监管相关工作;研究拟订本市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指导、推动本市金融市场、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组织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指导、规范各类交易所的设立和发展;协调推进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在本市的试点和发展工作;协调推进场外市场在京发展工作。
    3.统筹推进本市企业融资工作;协调推动本市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机构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协调推动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指导、推动创业投资基金、股权(产业)投资基金规范发展。
    4.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优化农村金融发展环境,推动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和产品服务创新;指导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与发展;协调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增强金融强农惠农能力。
    5.统筹推进本市金融发展环境建设,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为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在京金融机构提供服务。
    6.协调在京金融机构为首都经济发展服务;参与本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协调金融机构综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和平台,为重点工程、主导产业、重要区域发展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支持服务。
    7.协调、指导金融服务社会民生工作;引导、协调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扩大服务范围,延伸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率。
    8.推进本市金融信用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参与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和信用奖惩机制。
    9.研究制定本市金融业发展总体布局规划,促进金融机构合理布局;指导金融功能区、金融后台园区的建设发展,引导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进驻;监测分析各金融功能区、金融后台园区发展情况。
    10.负责本市小额贷款公司审批和监管工作;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变更审批及日常监管;承担集体改制企业上市的产权确认职责;承担市属金融机构和地方审批金融机构相应授权监管职责;指导、规范金融中介机构发展。
    11.推进市属金融机构改革重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经营活动、非法期货业务、非法外汇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负责本市金融应急处理机制建设,组织协调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2.指导、协调本市金融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和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部门行政编制65人,实际62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3年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支持北京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以优化首都金融发展生态环境为主题,以金融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发展为核心,以切实保障首都金融稳定为基础,进一步完善首都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金融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促进作用,着力加强金融法制建设,着力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着力强化地方金融监管,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城市。
1.加快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不断优化金融发展环境,为金融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政策支持、统计分析和研究支撑。加速金融人才聚集,加快推动金融功能区建设,提高金融统计和数据分析,推动战略课题研究,进一步加强对外交流合作,不断提升首都金融竞争力和影响力。
(1)优化金融法制环境。加快推进本市金融立法工作进程,大力开展立法前期研究,为推动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城市提供法治保障。
(2)完善政策支持工作。完善金融产业政策支持体系,根据金融业发展实际和金融机构设立新趋势,扩大政策覆盖范围,提高政策支持力度。提升政策导向性,积极做好政策落实工作。完善重点金融机构和中央在京单位基础信息数据库。
(3)优化金融人才成长环境。围绕金融产业发展,完善并落实金融人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力度,加速金融人才聚集,完善金融人才工作组织体系,创新金融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构建紧缺金融人才队伍体系,搭建金融人才工作平台体系,加快“建设世界金融人才之都”,切实为金融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4)推动金融功能区建设。进一步深化金融功能区产业定位研究,研究制定金融功能区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加大政策导向,促进协调发展。
(5)加强金融统计和数据分析。进一步完善充分反映首都特征和地位的金融业统计核算体系,加强对首都金融相关统计指标的监测和分析,研究本市社会投融资总量指标体系,切实做好金融基础分析服务。
(6)加强金融业战略研究。针对首都金融发展和建设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城市中遇到的综合性重点、难点和前沿问题,深入开展金融改革创新、金融中心总体规划等战略性课题研究。
(7)进一步加强对外交流。着眼于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依托首都金融资源优势,针对不同地区开展有针对性的合作交流,增强首都金融的影响力和辐射力,着力推动具有国际影响力金融中心城市建设。
2.加快推进金融改革与创新。持续推进金融服务制度创新和服务体系创新。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和渠道创新,着力推动金融服务“双轮驱动”战略,着力推动服务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支持重点项目、小微企业,着力推动金融服务民生,着力推动金融服务三农,切实提升金融服务首都社会发展水平。
(1)推进金融制度和体系创新。树立科学合理的金融发展观,进一步处理好政府、企业和市场的关系,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继续丰富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发展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构建种类齐全、分工协作、竞争高效的产业生态体系。建立健全金融创新奖励体系,加快推进首都金融创新奖,着力扩大奖项影响力。
(2)加强科技金融创新。加快《关于中关村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指导意见》的落实推进工作,充分发挥首都创新资源平台功能,推动中央和地方科技金融创新资源整合。积极推动权益类科技物业信托投资基金在中关村先行先试,加快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建设,有效推动科技创业的外汇管理政策试点,进一步加快科技金融创新步伐。
(3)加强文化金融创新。贯彻落实《关于金融促进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意见》,尽快启动首都文化金融“一网三库”建设,推进我市文化资源及金融资源的系统全面对接,为推动“九文”文化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奠定工作基础。
(4)推动金融创新支持薄弱领域发展。健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建立风险共担基金,完善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发债和上市融资指导,加快建设小微企业多渠道多层次的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村金融发展体系,积极协调金融支持农村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实现农村基本金融服务全覆盖,稳步发展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积极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健全民生金融服务体系,为市民生活工作创造便利环境,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有力保障。
(5)推动金融创新助推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本市资产支持票据发行工作,落实金融业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相关工作,积极推动金融支持首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
3.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加快推进要素市场建设,不断完善全国性场外市场,积极协调北京四板市场筹建工作。
(1)加快推进要素市场建设。建设要素市场信息报送系统,规范各交易场所信息报送制度。研究搭建要素市场统一资金结算平台,完善首都要素市场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首都金融要素市场的竞争力和辐射力。
(2)不断完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加强协调服务和宣传培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增加企业备案挂牌数量,吸引更多中介机构参与交易市场,提供全面政策服务支持。积极协调四板市场筹建工作。
(3)积极推动发行债券等拓宽融资渠道。建立集合债券、集合票据、集合信托等创新产品发行的长效机制,研究探索私募债券、地方中小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地方融资平台资产证券化等领域的产品创新。
(4)加快中国股权投资中心建设。着力提升服务水平,支持股权投资企业在京发展。建立股权基础数据库,夯实基础数据研究,支持探索PE二级市场建设,鼓励行业创新发展。积极引导股权投资企业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出台地方备案制度,加强行业协会建设,进一步规范股权投资行业发展。
4.强化金融安全稳定工作。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范工作体系,稳步推进金融应急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风险排查和风险教育,不断提供首都市民金融素质。
(1)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工作体系。整合市金融局、打非办、公安、司法、各区县等力量,与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共同建立起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联动机制。加强风险预警研究,积极做好风险预测分析工作,构建“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处置”三道屏障,营造金融科学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2)建立健全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小贷公司奖惩及退出机制。加大对经营规范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小贷公司奖励力度;加强对违规经营的监管力度,实行责令其按期整改、停业整顿甚至取消其经营许可证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3)深入普及金融安全知识。有效整合各单位宣传资源,充分利用金融机构网点、社区服务站、首都综治工作联系点深入基层开展金融知识宣传,进一步打造打造以“辐射面广、参与度高、影响力大”为特点的金融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全面提升社会公众的金融素质和风险识别防范能力。
(4)做好重点领域风险化解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政府融资平台清理工作,进一步理顺风险处置过程中建立的金融风险协同处置机制,加强协调,多层次发挥合力效应,稳妥推进中担投资信用担保公司等风险处置工作,认真组织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3年收入预算2804.27万元,比2012年3047.55万元减少243.27万元,下降7.98%。其中:财政拨款2804.27万元比2012年3047.55万元减少243.27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940.2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3.53%,比2012年685.55万元增加254.74万元,增长37.1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5.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0.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54万元。基本支出预算增长主要由于统发人员绩效工资和医保预算调整及公用经费科目定额调整。
    (二)项目支出预算1863.99万元,主要是金融发展、服务、监管等事务支出。比2012年2362万元减少498.01万元,下降21.08%。项目经费减少主要是由于厉行节约,减少会议等行政经费支出。
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 :万元
     
  预算数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2804.272925一、医疗卫生55.829705 
二、专户核拨的事业收入 二、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2748.443220 
三、上级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七、其他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2804.272925本年支出合计2804.272925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转下年  
九、使用结余资金    
     
      收入总计2804.272925      支出总计2804.272925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单位名称(科目)总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备注
 总计2804.272925 940.282925 1863.990000  
210医疗卫生55.829705 55.829705   
 21005 医疗保障55.829705 55.829705   
217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2748.443220 884.453220 1863.990000  
 21701 金融部门行政支出989.753220 884.453220 105.300000  
 21799 其他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1758.690000  1758.690000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预算数备注
1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本级推动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规范发展经费56.566 
2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本级推动本市要素市场、交易所和大宗商品市场建设和发展经费55.88 
3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本级金融安全宣传活动经费85 
4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本级综治工作经费6 
5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本级金融稳定机制建设经费35 
6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本级推动保险服务首都经济建设创新经费32.965 
7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本级促进非银行金融业发展经费18.795 
8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本级推动企业上市工作经费55 
9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本级拟上市企业辅导培训经费75 
10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本级中小企业私募债工作经费15 
11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本级场外市场建设经费35 
12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本级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经费54 
13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本级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经费45 
14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本级金融信用体系建设经费10 
15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本级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工作经费57 
16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本级在京重大项目社会融资工作经费39.62 
17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本级研究建立本市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经费26.8 
18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本级北京市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议经费50 
19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本级文化金融工作经费16.9 
20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本级金融政策宣传活动经费74.428 
21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本级金融运行形势分析经费30.228 
22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本级金融法制建设工作经费39.184 
23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本级课题研究经费46.26 
24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本级首都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经费30 
25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本级金融系统专业培训经费75.8 
26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本级吸引金融机构境外推介经费80 
27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本级金融发展环境建设经费45 
28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本级科技金融经费18 
29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本级三通工程经费20 
30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本级区域金融经费45 
31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本级大型宣传活动工作经费70 
32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本级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经费58.07 
33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本级金融机构聚集经费52.518 
34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本级金融整体综合运转经费187.676 
35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本级劳务输入经费55.3 
36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本级金融系统党建、纪检工作经费35 
37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本级机动经费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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