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透明 - 更好的社会 - 更好的生活
当前位置: > 文章

蒋洪:阳光财政路还很长

时间:2013-01-02 来自:财新网作者:huang - 小 + 大

预算法修订本是要搞清楚主人说了算,还是管家说了算,但现在,只讨论管家手下的帮工怎么分工,管家与主人的关系反而搁置了


 财新记者 邢昀

  “预算公开”、“阳光财政”是近年“两会”的热点话题之一。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蒋洪长期从事公共财政研究,作为两届全国政协委员,他的提案和发言一直呼吁阳光财政,从《阳光财政,我盼得头发已白了》《提高财政透明度,保障人民知情权》到《预算公开不应回避经济分类信息》。

  同时,蒋洪带领上海财经大学的课题组,以2006年的省本级财政决算数据为调查对象,通过各种方式,调查中国大陆地区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省本级财政信息公开状况。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蒋洪表示,当前的预算报告虽然比以前有所进步,但是距离“阳光财政”,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财新记者:今年全国财政预算报告首次完整公布了“四本账”——公共财政预算、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你怎么评价?

  蒋洪:这肯定是个进步,但是就预算公开情况来说,大家能不能看懂,能获得多少有效信息就很难说了。例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现在编制得还非常笼统。

  国有企业占据了大量的社会资源,能对社会做多少贡献,这是大家很关注的。但首先,目前这个预算不全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来自国有企业上交的利润,利润上交平均也就10%,没上交的部分不在报告里面,人大也无法进行监督。国有资产的运营、利润盈亏、资产负债、上交额度,都应该有一个报告出来,信息应该充分公布。而且,目前纳入预算的企业范围有限。

  另外,国资经营预算收入主要来自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支出用在国有企业自身运营,仍然在国企的圈子里面转,内部循环,这与社会公众到底有什么关系?

  从去年预算法修订等情况来看,要真正实现预算公开、阳光财政,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财新记者:十一届全国人大最终没能在任内完成预算法的修订工作,这项工作在本届人大任期内会有什么程度的突破?

  蒋洪:从目前预算法修订的情况来看,本届人大也可能仅在枝节方面做出修改,实现部分条款的变动,主旨方面估计不会有大改变。

  预算法的立法宗旨是界定“谁来决定钱怎么花”,这里有两种决定方式,一种是社会公众通过代表机构——人大来决定,还有一种就是由政府来决定。根据宪法精神,应该是通过人大来决定并监督这些资金的收支,但是从此前公开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来看,基本修订精神还是政府行政部门占主导,将人大置于比较次要的地位。

  打个比方,预算法修订本来是要搞清楚是主人说了算,还是管家说了算,但现在,只讨论管家手下的帮工怎么分工,管家在系统内部做调整,管家与主人之间的事情反而被搁置了。

  财新记者:现行预算法并没有禁止地方政府发债,但是授权国务院做决定,未来预算法修订,地方政府的发债权限能否放开?

  蒋洪:放开地方发债权限,首先意味着地方是个理性政府,对自身的行为负责。

  地方政府是不是个理性的借债人?目前看来还不是,因为地方和中央的财务边界划得并不清晰,地方如果实在还不了,中央会帮忙兜底,地方政府就像是一个还未长大的孩子,无法对自己负责。

  地方政府要成为理性政府,第一个条件是,理清跟中央政府的财务边界。现在这个条件并不具备,地方政府的烂账中央兜底,中央也有可能随时将部分财权从地方拿走。

  另外,即使中央和地方财务关系划清了,但是地方政府的行为具有短期性,任期内官员为了出政绩拼命借债,而还钱的事情留给后任。因此,必须有一个长远的力量来约束地方政府行为。在其他国家,当地选民可以成为约束力量。因为当地居民长期在这里居住,如果政府欠了钱,当地居民未来必须交更多的税,所以他们会理性思考,促使地方政府要成为理性的借债人。

  财新记者:自2008年开始,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每年推出“中国省级行政机关透明度”报告,2012年省级行政机关透明度情况如何?

  蒋洪:目前,我们新一期的调查报告还没有出炉,只有初步情况,从评分的角度,地方政府分数有所增加,但仍然处在一个比较低的水平。

  从公布的情况来看,具体化的预算非常缺乏,各级财政很少公布经济分类,公布的功能分类也比较粗糙,类、款、项、目四级,一般都是到款级科目。

  从制度环境来看,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环境改善不大。最明显的进步是2008年开始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此之后,关于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社会也做过许多呼吁,但是成效不大。例如,《保密法》的修订,对国家秘密的范围并没有什么重大改变。《预算法》修订虽然提出公开的原则,但对于公开的方式、时间都没有明确,公开的规定相对含糊。

  财新记者:从担任上海市人大代表到全国政协委员,十五年来你一直在呼吁“阳光财政”和“预算公开”,你的提案议案都得到怎样的处理?

  蒋洪:提案交上去后都会有些反映,总结起来就是,抽象的肯定,具体的否定。回应会说,这个提案很好,但是根据国家现在的情况,还是办不了,至于什么时候能办,就没有下文了。

  记者点评:公共财政预算,意在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没有公民平等权利下的参与,离开了公民民主选择制度,何来公共?在上述前提下,行政机关方可在授权下行使征税收费。而中国目前预算的公开、透明,仍是停留在政府乃至人大的文件和口头表态中。

  只有管家说话的份,没有主人插话、查询、问责的机会及权力,甚至颠倒他们的位置,这样的预算法与预算报告,离其本质仍远。■


原文地址:http://special.caixin.com/2013-03-11/100499659.html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广东省佛山市预算绩效监控改革取得实效

中国预算网

属公益性网站,部分文章资料来源于网络 , 如有侵权 , 请联系本站 .

粤ICP备11052838号-1  |  邮箱: info@budgetofchina.com |  电话:0755 3301 1773  |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杭钢富春“中国预算.com”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