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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司法厅2012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2-12-15 来自:江苏司法行政网作者:huang - 小 + 大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司法行政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 指导、监督全省监狱工作。负责全省劳动教养管理和司法行政系统戒毒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 协调指导全省社区矫正工作。

   (四) 拟订全省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省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管理、监督在我省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机构。

   (六)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帮教安置工作,指导全省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仲裁委员会的登记,指导司法行政系统对外交流合作,承办司法行政涉港澳台法律事务。

   (八)管理监督全省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全省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九)监督管理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协调全省“148”法律服务工作。

   (十)组织实施全省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十一)指导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管理监狱及省属劳教单位领导班子,协助管理省辖市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二)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用车辆的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化建设。

   (十三)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十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根据省政府规定,管理省监狱管理局。

(二)省司法厅下设三个直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省司法厅负责的法律援助工作由省法律援助中心承担;社区矫正工作由省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省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指导协调全省“148”法律服务工作由省“148”协调指挥中心(省“148”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省法律援助中心

指导、检查全省执行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政策工作;规划全省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布局;承担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省法律援助队伍和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指导全省社会组织和法律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监督、管理全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组织指导全省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宣传和对外交流协作;协调全省法律援助机构案件受理争议;组织办理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法律援助案件和全省公益性法律援助事项。

省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省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制定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和具体工作任务部署;指导、督促、管理、检查和考核各地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业务培训、社区矫正理论研究等工作;负责与社区矫正其他职能部门的横向协调工作;承担省综治委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省“148”协调指挥中心(省“148”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依法治国的宪法原则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拟定全省“148”法律服务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省“148 法律服务工作的队伍建设、装备建设和业务培训;会办和处理“148”分流的重大、疑难案件和事项。

2012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这一大局,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统揽,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保障,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深化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做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各项工作,为建设和谐稳定示范区和法治建设先导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贡献力量,努力以争当排头兵的新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工作要点如下:

一、以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和层次为重点,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实现更大作为

1、深入实施“万名法律服务人员、万名调解员助万企升级、促万村(社区)和谐”法律服务“四万”工程。配合全省《转型升级工程推进计划》、《万企升级行动计划》的实施,组织10000名法律服务人员、10000名人民调解员,开展“助万企升级”活动,着力做好投资融资、兼并重组、知识产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领域的法律服务,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法律保障;开展法律服务促万村(社区)和谐活动,积极开拓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完善各项法律服务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努力促进民生幸福、推动社会管理创新。(责任部门:律管处、省律协、公管处、司鉴处、基层处、法援中心  牵头部门:律管处)

2、贯彻落实苏办发[2011]45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认真落实行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为律师依法履职创造良好环境。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推进律师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律师行业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步伐,培育一批在全国有知名度、有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责任部门:律管处、省律协)

3、制定贯彻《江苏省公证条例》的具体措施及配套文件,完善我省公证制度体系。加快实现公证事项网上办理及公证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公证质量监督和诚信评价机制,不断拓展公证业务领域,以优质规范高效的公证服务树立行业公信力。加强公证与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的有效对接,预防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责任部门:公管处)

4、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涉及的法律问题,为我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做出贡献。认真研究当前基层法律服务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保持队伍稳定,提升队伍素质,推动行业健康发展。(责任部门:基层处)

5、大力实施法律服务进社区、进村镇行动,形成由城区到乡镇再到村居的站点辐射网络,满足广大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有效整合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法律服务职能,因地制宜设立具有综合功能的县(市、区)法律服务中心,大力推动法律服务在线咨询、网络法制学校等建设,率先在全国建成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责任部门:基层处、法宣处、律管处、公管处、司鉴处、法援中心、省律协)

二、以全力保持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为重点,在加强和创新监所管理上实现更大作为

6、全面落实“十八大”安保工作各项要求,深入推进安防一体化建设,严密人防、物防、技防、联防部署,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设,确保监管场所实现持续安全稳定。继续深入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全面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以规范促安全。(责任单位:监狱局、劳教局)

7、进一步完善“5+1+1和“1+2+3教育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管理、教育、劳动、心理矫治、出(入)监所评估、社会帮教等手段的综合效用,突出抓好罪犯、劳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扎实开展监所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教育改造实效。(责任单位:监狱局、劳教局)

8、认真贯彻《禁毒法》和《戒毒条例》,进一步完善“三期三评一延伸”戒毒模式,积极探索建立集生理脱毒、身心健康、融入社会于一体的戒毒康复工作方式,不断提升戒毒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努力打造江苏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品牌。(责任单位:劳教局)

9、扎实开展“监所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加快监所布局调整,进一步提升监所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严格落实安全警戒设施设备建设和配备标准,推进现代化文明监所创建。推行扁平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充实基层警力,确保监区、大队民警达到监所局、劳教局)

三、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重点,在深化平安江苏建设上实现更大作为

10、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全面推行网格化排查模式,构建特殊时期、突出问题滚动排查机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网上报送、分析、研判、预警机制,及时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责任部门:基层处)

11、深入推进调处中心实体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调处中心运作机制,充实工作人员,提升保障水平,强化实战能力,切实将调处中心建设成管理规范、运行有序、人员齐备、保障到位、调解有力的实战平台,年内力争全省县级调处中心事业单位建成率达40%。(责任部门:基层处)

12、进一步巩固县(市、区)、乡(镇)、村(社区)三级调解组织,规范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室,完善医患、劳资、环保、交通事故、消费、食品安全等专业调处机制,努力实现调解组织对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的全覆盖。年内,职工人数500人以上企业要全部建立调解组织。(责任部门:基层处)

13、认真贯彻《江苏省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规范专职调解员职业准入、资格认定、招聘录用、教育培训、管理使用等制度,全面推行调解个案补贴制度,继续深入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提高调解员队伍规范化、职业化水平。(责任部门:基层处)

14、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着力点,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深入开展“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申报命名一批部级规范化司法所。加大对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推进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基层司法业务用房建设,特别是要将信息化作为基层基础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强势推进,不断完善硬件设施,加大业务软件的整合开发力度,加快实现司法行政信息化应用全覆盖,有效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撑和保障功能。(责任部门:办公室、基层处、计财处)

四、以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为重点,在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上实现更大作为

15、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着力规范社区矫正制度体系和监管、教育、帮扶工作机制,切实提升矫正质量和水平,坚决防范脱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发生,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融入社会。(责任部门:社矫办)

16、着力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为社区矫正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保障。加强专业人员的选拔培养,确保每个司法所至少有1名以上政法专编人员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专职工作者与社区服刑人员比例不低于120。(责任部门:人事警务处、社矫办)

17、认真贯彻苏办发[2011]52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确保重点人员无缝衔接。加大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力度,加强与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的衔接融合,推动建成统一的管理教育服务中心,提升管理的整体合力和成效。(责任部门:基层处、社矫办)

五、以大力加强法制宣传工作的时代性和实效性为重点,在加快推进“法治江苏”建设进程上实现更大作为

18、大力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年内,联合相关部门举办“社会管理创新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启动“法制歌曲唱响校园”主题活动,促进全社会共同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掀起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新高潮。(责任部门:法宣处)

19、着力构建富有特色、覆盖全省的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的法治文化体系,联合有关部门命名一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打造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特色、档次高的法治文化阵地,推出一批具有较高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法治文化精品,鼓励引导媒体实现法治专栏数量质量双增长,推动全省法治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责任部门:法宣处)

20、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考核制度,全面推广大学生村官担任农村普法骨干的经验,发挥重点对象带动作用,促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组织“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注重与法治实践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深化各项法治创建工作,年内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力争达到20%。(责任部门:法宣处)

六、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重点,在增进民生幸福上实现更大作为

21、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主题活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适度放宽经济审查标准,完善工作程序和服务标准,健全服务质量监督机制,积极开展案件评查、质量检查,确保困难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责任部门:法援中心)

22、积极推动党委、政府将法律援助接待窗口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着力解决法律援助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和业务用房等方面的问题,年内争取建成40个示范窗口、40个合格窗口。加强“12348”法律援助专线技术改进和平台保障,确保专线服务优质高效。(责任部门:法援中心)

23、深入开展“司法鉴定规范质量推进年”活动,统一规范化建设标准,努力实现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超过60%的目标。开展法医精神病和法医毒物(酒精检验)鉴定专项检查等活动,巩固鉴定机构认证认可试点工作成果,完善司法鉴定领域的“两结合”管理体制,不断提高鉴定质量和水平。(责任部门:司鉴处)

24、深入开展“司法考试管理工作标准化建设深化年”活动,创新创优国家司法考试组织管理体系,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快先进技术应用,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为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提供保障。开展法律职业人才推介服务,推广“司校合作机制”和“高校服务站”模式,提高服务民生工作水平。(责任部门:司考处)

七、以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重点,在打造堪当时代重任的司法行政队伍上实现更大作为

25、大力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引领全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始终保持司法行政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探索建立为民服务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继续扎实开展“三解三促”活动,提升机关干部为民服务工作水平,促进机关作风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三季度,省厅将集中表彰一批先进典型,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向纵深发展。(责任部门:人事警务处、宣教处、机关党委  牵头部门:政治部)

26、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健全干部交流轮岗机制,推进后备干部选拔建库工作,强化领导干部实践锻炼,提高各级领导班子领导事业科学发展的水平。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意见,进一步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度和满意度,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氛围。(责任部门:人事警务处)

27、积极创新队伍教育管理方式方法,加强对青年干警职业生涯的规划指导,引导他们将职业规划与事业发展相融合,增强职业意识,坚定职业追求。加大司法行政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事业推进提供理论支撑。深入推进“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点、符合系统实际的教育培训方式,切实提高三支队伍的实战能力。(责任部门:人事警务处、宣教处、研究室  牵头部门:政治部)

28、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月系列活动,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内部审计,有效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坚持从严管理队伍,严格执行双六条禁令,强化督促检查,促进政风警风行风建设。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定期开展执法考评,促进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执法。(责任部门:监察室、法制处、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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