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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发改委2012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2-12-12 来自:江苏发改委网站作者:huang - 小 + 大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省经济、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及重大比例关系的综合协调,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优化的战略目标及政策。统筹协调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综合分析国内外及全省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加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与预警分析。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全省科学发展评价考核工作。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依据职责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重大基础设施等相关领域专项规划和计划。负责发展规划之间的衔接以及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有关发展规划及计划的审核、评估和管理工作。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负责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与总体改革方案的衔接。研究并协调解决有关改革的重大问题,协调指导年度重点改革工作,推进有关领域改革,指导有关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和协调行业协会发展。  

  (四)负责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与措施,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投资体制改革建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和全省重点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统筹协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市场准入、财政、金融、环保、土地、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政策。统筹协调省政府各类投资资金的使用,提出资金年度规模和投向并纳入投资计划管理,安排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资金及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组织竣工验收、后评价工作,按照权限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负责审核和转报由国务院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全省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重大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指导协调和组织推进新兴产业发展。负责安排重大工业和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新兴产业、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负责综合协调全省服务业发展工作,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省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省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协调基础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六)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综合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政法、民政等领域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组织全省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的评估,研究提出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和协调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关工作。

  (七)拟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提出利用外资总量平衡、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负责我省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按照权限核准、审批或审核转报外商投资项目、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款等国外贷款项目、境外投资项目,负责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省开发区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参与开发区设立审核和政策协调工作。

  (八)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按分工编制全省有关重要商品、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牵头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省级粮食、食用植物油等储备。

  (九)牵头负责全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工作,组织拟订促进区域发展的战略和政策,研究、协调区域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城镇(市)化发展、苏北发展、沿海发展以及海洋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安排区域重大生产力布局。推进流域治理,参与拟订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政策。负责我省参与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以工代赈工作。 

  (十)统筹协调全省资本市场发展,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研究拟订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执行情况,研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负责企业发行债券的审批、审核、转报和监督工作。负责协调创业投资和股权(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负责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参与审核并监督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投向。负责对全省物价的宏观指导和价格总水平的平衡工作。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节约型社会建设,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统筹协调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我省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  

  (十二)统筹协调省际间地区经济协作,负责组织省际间对口支援、援建协调等工作,参与东西部合作和省际间合作交流的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起草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和协调全省招标投标工作,牵头制定招标投标综合性政策。

  (十四)负责全省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拟订全省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和有关计划、预案,协调国民经济动员与国家经济、国防建设之间的重大问题。

  (十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处、发展规划处、国民经济综合处、经济体制改革处、社会事业改革处(省医改办)、因定资产投资处、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区域经济处、农村经济处、基础产业处、工业处、服务业处、高技术产业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社会发展处、经济贸易处、财政金融处、对口支援处、经济合作处、行政财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纪检组、监察室、宏观经济研究院、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省重大基础设施协调办公室、省苏北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省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煤炭电力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石油天然气处。

  

  三、2012年主要工作任务

  1、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十二五”规划体系。

  抓紧做好专项规划的制定与衔接工作。根据省政府下发的编制“十二五”专项规划的工作意见,组织省有关部门和委内相关处室继续推进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强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的衔接,做好28项重点专项规划的上报工作。协助做好一般专项规划的审批工作。

  2、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步伐。

  按照年度目标任务,确保转方式、调结构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重点围绕“三大计划”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是抓好服务业发展工作。精心筹备全省服务业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着力推进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进一步指导和帮助现有100家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产业规划的落实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加快集聚区转型升级步伐。修改完善《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考核认定办法》,研究制定“关于设立省级重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意见”。进一步发挥服务业引导资金作用,会同省有关部门修改完善《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完成“江苏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组织有条件的地区编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全面推进试点工作。

  二是抓好新兴产业发展。修改和完善《江苏省“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协调推进无锡市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试点示范实施方案、无锡市传感网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方案的修改完善工作。

  三是抓好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启动今年特色产业基地认定工作,加快推进现有60家特色产业基地建设,重点规划提升基础好、发展快、示范性强的10家重点特色产业基地,组织开展重点基地的规划编制、布局调整、产业提升、平台搭建和政策创新等示范性工作。

  3、继续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加快重大项目推进力度,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建设在扩内需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抓好200个省级重点实施项目,积极主动地与国家有关部门沟通衔接,抓紧报批核准一批项目,在建项目加快进度,排定的项目早上早开,具备条件的项目加快推进。

  二是加快能源建设。我省能源供需形势严峻,夏季高峰电力缺口较大,能源建设任务很重,我委将全力加快建设步伐。重点加快推进徐州、新海等“上大压小”项目和华电吴江、国信淮安等燃机热电联产项目,完成省重点任务确定的投产500万千瓦装机的目标任务。加快电网建设,启动一批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油气管网建设,推进如东LNG一期等重点工程。

  三是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抓好一批在建公路、铁路及轨道交通建设。继续加大重大项目的推进和跟踪管理力度,确保京沪高铁、南京南站及大胜关桥等项目年内通车运营,力争连盐铁路年内全面开工建设,努力争取沪通铁路尽快开工建设,确保苏中江都机场、宁杭铁路、宿淮铁路等在建项目顺利推进,完成年度进度及投资计划。

  4、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围绕我委有关区域协调发展的职能,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大力支持苏北发展。认真贯彻好苏北发展协调小组第八次会议有关精神。深入推进共建园区建设,及时审核认定共建园区。继续加快推进产业转移,招引一批重大产业转移项目,增强苏北产业竞争力。推进实现宿迁发展更大突破政策措施落实,研究提出促进淮安发展政策措施。

  二是进一步推进沿海开发。我委将再接再厉,继续抓好沿海开发各项工作。大力推进港口、铁路、公路、机场、航道、供水等重大交通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快构建综合交通体系。大力推进沿海产业布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亮点。积极推进滩涂围垦开发,开工建设条子泥匡围一期工程,启动条子泥匡围二期工程前期准备工作。

  三是积极促进长三角合作与发展。重点以我省“十二五”各专项规划的编制为契机,在涉及重大基础设施、产业布局、环境共保和重大平台的建设等方面注重与长三角《规划》的衔接。以“10+1重点专题合作组为抓手,切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进程。

  5、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

  2011年起,国家把节能减排指标由三项扩展到五项,任务重、要求高,我委将认真履行职能,做好节能减排各项工作。

  一是切实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分解落实“十二五”碳强度目标,制定地区分解方案。组织编制《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十年规划纲要》。抓好24家试点单位碳强度目标下降、规划编制、配套政策制定等工作。

  二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见》。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研究制定循环经济配套政策、标准体系、专项资金等扶持措施,制订《循环经济试点单位考核评价办法》。

  三是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编制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切实抓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四是组织实施好节能改造工程。继续支持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余热余压利用等领域的重点节能项目。

  五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研究出台我省推进清洁生产的工作意见,全面推进我省清洁生产工作。

  6、提升改革开放层次水平。

  一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深化医改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五项重点改革任务,重点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协调推进全省加快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确保全省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和绩效工资基本实施到位。研究提出深化县级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运行机制改革的思路和措施。

  二是推进各项配套改革。认真总结苏州城乡一体化发展改革试点经验,在有条件地区扩大试点,重点在农村土地、户籍制度、农民合作组织等方面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化发展新路子。协调推进宿迁区域协调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继续支持推进南京国家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三是做好经贸流通工作。检查农产品进口配额管理使用情况,发挥进口配额的调节平衡作用。继续推进流通领域中央投资项目建设。

  7、认真开展对口支援和经济协作工作。

  做好省际间对口帮助和经济协作既是发改委的职责,也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一是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及援青工作。援疆方面,协助做好伊犁州、克州近4000名大学未就业毕业生来我省培训一年半相关事宜,推动今年援疆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及时将工程建设情况汇总分析上报。援藏方面,修改完善我省2011-2015年援藏综合规划并上报国家审核,积极推进援藏项目建设,督促由受援方实施的“交支票”项目及四个市对口援建的项目开工建设。二是强化与其他地区的经济合作。督查苏陕挂钩扶贫协作的项目和资金落实情况,开展近年来苏陕挂钩扶贫协作项目情况调查。

  8、做好境外工作,加快推动实施“走出去”战略

  继续加强与德国巴符州、加拿大安大略省、美国纽约州等友好省州的经济技术合作,重点落实江苏省-巴符州混委会、江苏省-安大略省联委会、江苏省-纽约州联委会纪要所达成的双方合作计划和项目。加快推进有条件企业“走出去”步伐,组织开展对我省“走出去战略”的重点国家的投资说明活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编制《江苏省开放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

   9、做好其它全省发展和改革事项

  一是编制《2011年江苏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报告》,全面反映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二是继续做好经济动员及应急管理工作。三是继续推动企业债券融资、创业投资和境外上市工作。四是贯彻《江苏省招投标条例》,对全省招投标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管。五是做好涉及发改系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六是开好全省发改系统的工作会议以及全省体改、投资等专题会议。七是维护好全省发改系统的纵向网运营,确保网上审批、网上备案和网络会议等。八是做好《发展改革志》编纂工作。

   四、2012年省发改委部门收支预算表(见附件)

   五、2012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2年省发展改革委收支预算包含了发改委机关本级、江苏省能源局、江苏省宏观经济研究院三家单位的收入和支出。

  收入预算

  1.当年安排公共财政拨款(资金)9228.24万元。

  2.非税资金100万元,主要是国有资产的出租收入。

  3.动用上年结余结转资金120万元。

  支出预算

  1.从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6587.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427.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2.95万元。

  2.从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5687.19万元、项目支出3670万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91.05万元。

  (三)主要支出内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87.45万元,主要用于省发展改革委开展发展和改革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2427.84万元,主要用于省发展改革委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432.95万元,主要用于省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及新职工缴纳的住房补贴

2012年省级部门收支预算表
部门: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万元
收入预算                       支出预算
项目名称金额功能分类支出用途
功能科目小计省本级支出对市县的转移支付补助项目名称金额
一、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9,228.24 一、一般公共服务6,587.45 6,587.45  一、基本支出5,687.19
二、非税资金100.00 二、外交     1.工资福利支出1,917.26
  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国防     2.商品和服务支出866.90
  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公共安全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03.03
  政府性基金收入 五、教育   二、项目支出3,670.00
  专项收入 六、科学技术     1.单位发展支出3,670.00
  其他非税收入100.00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2.省直发展支出 
三、其他资金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2,427.84 2,427.84    3.市县发展支出 
  事业收入 九、医疗卫生   三、单位预留机动经费91.05
  经营收入 十、节能环保     
  其他收入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债务资金(银行贷款) 十二、农林水事务     
  十三、交通运输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十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432.95 432.95    
  十九、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当年收入小计9,328.24 二十、其他支出     
四、上年结转资金120.00     四、结转下年资金 
  其中:动用上年结余结转资金120.00       
        收入合计9,448.24  支出合计9,448.249,448.24         支出合计9,448.24

原文地址:http://www.jsdpc.gov.cn/pub/jsdpc/zwdt/czgk/cwyjs/cwys/201205/t20120531_2634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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