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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科学院2012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2-11-28 来自:黑龙江科学院网站作者:huang - 小 + 大

第一部分  省科学院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按照省政府《三定方案》,省科学院具有以下主要职责:一是负责管理省内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研究机构。二是管理院系统的国有资产(包括国有知识产权)。三是编制相关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重点公益性研究和体现政府行为的战略高新技术开发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四是负责联系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按照省政府和中国科学院签订的合作协议,开展“院地合作”工作和组织联合攻关。五是受国家有关部委委托,代管中央直属研究机构。六是参加省委、省政府成立的有关领导机构或咨询机构,制定政府科技发展规划、专项计划和有关技术、质量标准。七是代表政府的科研机构,与国外科研机构签署学术交流与科技合作协议。八是根据有关规定管理、分配科技三项经费和省科学院科学研究基金的拨款。

二、单位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预算编制原则,省科学院2012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范围包括:省科学院本级及所属9家财政补助单位,共计10户,分别是:

1、黑龙江省科学院

2、黑龙江省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

3、黑龙江省科学院石油化学研究院

4、黑龙江省科学院技术物理研究所

5、黑龙江省科学院火山与矿泉研究所

6、黑龙江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

7、黑龙江省科学院自然与生态研究所

8、黑龙江省科学院高技术研究院

9、黑龙江省科学院大庆分院

10、黑龙江省能源环境研究院

 

第二部分  省科学院2012年门部预算预

 

1

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7923.81

一、一般公共服务

0

二、财政专户资金

0

二、外交

0

三、事业收入

19.08

三、国防

0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四、公共安全

0

五、其他收入

1.07

五、教育

0

 

 

六、科学技术

6337.72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156.29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0

 

 

十、医疗卫生

381.41

 

 

十一、节能环保

0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

0

 

 

十三、农林水事务

0

 

 

十四、交通运输

0

 

 

十五、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0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0

 

 

十七、金融监管等事务

0

 

 

十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0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0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1068.54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0

 

 

二十二、预备费

0

 

 

二十三、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0

 

 

二十四、其他支出

0

本年收入合计

7943.96

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0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上年结转

0

本年支出合计

7943.96

 

 

结转下年

0

      

7943.96

          

7943.96

单位:万元

 

 

4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

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

*

1

 

合计

7923.81

206

科学技术

6318.64

  20601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

433.32

    2060101

    行政运行

345.82

    206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87.5

  20602

  基础研究

2241.29

    2060201

    机构运行

1747.31

    2060204

    重点实验室及相关设施

20

    2060206

    专项基础科研

411.98

    2060299

    其他基础研究支出

62

  20603

  应用研究

623.95

    2060301

    机构运行

623.95

  20604

  技术研究与开发

2758.05

    2060401

    机构运行

1978.05

    2060402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

780

  206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262.03

    2069903

    转制科研机构

262.03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156.29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56.29

    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56.29

210

医疗卫生

381.41

  21005

  医疗保障

381.41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33.85

    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

328.98

    21005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8.58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067.4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067.4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31.88

    2210202

    提租补贴

537.55

    2210203

    购房补贴

298.04

 

 

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

1

2

3

 

 

 

 

 

 

 

 

 

 

 

 

 

 

 

 

 

 

 

 

 

 

 

 

 

 

 

 

 

 

 

 

 

 

 

 

 

 

 

 

 

 

 

 

 

 

 

 

 

 

 

 

 

 

 

 

 

 

 

 

 

 

 

 

 

注:省科学院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故此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省科学院201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共预算收支总表说明

省科学院2012年收支总预算7943.96万元,比2011年年初预算减少60万元,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关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省科学院2012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923.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科学技术(类)支出6318.64万元,占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9.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56.29万元,占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医疗卫生381.41万元,占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8%;住房保障支出1067.47万元,占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5%

   

三、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说明

省科学院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故本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指按规定动用的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科学技术(类):指我院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推动产业发展中重大、共性、关键性等科学技术方面研究,加速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指我院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八、医疗保险(类):指我院及所属事业在职及离退休职工按黑龙江省统一规定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指我院及所属事业单位按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原文地址:http://www.has.ac.cn/sNews.asp?id=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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