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0-09 来自:黑龙江省人口计生委网站作者:huang - 小 + 大
第一部分 黑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按照《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黑编〔2009〕76号),黑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省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定;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承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并做好考核评估工作。
  (四)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负责推动市、县、乡三级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五)负责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的动态监测;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全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六)拟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研究和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七)制定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八)组织实施全省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省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负责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合作项目的实施。
  (十一)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编报范围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综合预算编制原则,黑龙江省人口计生委2012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范围包括:机关本级及所属4个事业单位:黑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中心、黑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黑龙江省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黑龙江省计划生育信息中心,以及1个参公管理的群团机关:黑龙江省计划生育协会。
第二部分 黑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共预算收支总表说明
  (一)2012年部门预算收入安排
  省人口计生委2012年部门总收入4696.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638.56万元,事业收入58.00万元。
  (二)2012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
  省人口计生委2012年部门总支出4696.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11.47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01.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3.16万元。
  二、关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省人口计生委2012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38.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58.82万元,占87.50%;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198.23万元,占4.27%;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03.70万元,占2.24%;住房保障支出277.81万元,占5.99%。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省人口计生委机关及直属、挂靠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指省人口计生委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保障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 表1: | |||||||
| 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 |||||||
| 部门:黑龙江省人口计生委 |   | 单位:万元 | |||||
| 收      入 | 支      出 |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4638.56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4111.47 | ||||
| 二、财政专户资金 |   | 二、外交 |   | ||||
| 三、事业收入 | 58.00  | 三、科学技术 |   | ||||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 | 301.93  | ||||
| 五、其他收入 |   | 五、住房保障 | 283.16  | ||||
| 本年收入合计 | 4696.56  | 本年支出合计 | 4696.56  |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结转下年 |   | ||||
| 上年结转 |   |   |   | ||||
| 收   入   总   计 | 4696.56  | 支  出  总  计 | 4696.56  | ||||
 
| 表2: | 
|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 |||
| 部门:黑龙江省人口计生委 | 单位:万元 |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
| 20112 | 一般公共服务 |   4058.82 | |
| 20805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98.23 | |
| 21005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 103.7 | |
| 22102 | 住房保障 | 277.81 | |
|   | |||
| 合      计 | 4638.56 | ||
| 表3: |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 部门:黑龙江省人口计生委 | 单位:万元 |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214 | 交通运输 |   |   |   | ||||
| 21401 |   公路水路运输 |   |   |   | ||||
| 21403 |   民用航空运输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 ||||
   注:省人口计生委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预算,
       故本表无数据。 
原文地址:http://www.hljjsw.gov.cn/xxgk/gsgg/201209/t20120907_40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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