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黑龙江省体育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党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省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发展战略及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三)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统筹规划全省群众体育发展,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全省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与重点布局;研究和指导优秀运动队伍的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指导、管理体育外事有关工作。
(五)统筹规划全省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拟订体育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发展体育市场;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全省体育设施建设布局。
(七)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八)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九)负责省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十)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编报原则和范围
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编制2012年预算有关精神和要求,预算编制主要遵循“综合预算”原则,综合考虑部门全部收入,依据部门的综合财力,确定支出规模;“零基预算”原则,即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按国家和省规定标准、商品和服务支出按单位分类分档定额标准、项目支出按轻重缓急和财力可能核定;“区别对待”原则,即首先保障基本支出,其他支出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公平、科学、合理”原则。包括黑龙江省体育局本级及19个所属二级事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
第二部分 黑龙江省体育局2012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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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
部门:黑龙江省体育局 | | 单位:万元 |
收 入 | 支 出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7,314.78 | 一、教育 | 2,261.96 |
二、财政专户资金 | 170.00 |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 | 14,083.18 |
三、事业收入 | 298.68 |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 | 298.09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1,210.74 | 四、医疗卫生 | 541.61 |
五、其他收入 | 32.96 | 五、住房保障支出 | 1,842.32 |
本年收入合计 | 19,027.16 | 本年支出合计 | 19,027.16 |
收 入 总 计 | 19,027.16 | 支 出 总 计 | 19,027.16 |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
部门:黑龙江省体育局 | 单位:万元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 合计 | 17,314.78 |
205 | 教育 | 2,091.96 |
20503 | 职业教育 | 1,782.59 |
20504 | 成人教育 | 309.37 |
207 | 文化体育与传媒 | 12,616.39 |
20701 | 文化 | 3.53 |
20703 | 体育 | 12,612.86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298.09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298.09 |
210 | 医疗卫生 | 513.26 |
21005 | 医疗保障 | 513.26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795.08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795.08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部门:黑龙江省体育局 | | 单位:万元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14,482.00 | 14,482.00 |
229 | 其他支出 | 14,482.00 | 14,482.00 |
22960 |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 14,482.00 | 14,482.00 |
第三部分 黑龙江省体育局201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共预算收支总表说明
黑龙江省体育局2012年收支总预算19,027.16万元(不含政府性基金144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314.78万元;财政专户资金170万元;事业收入298.6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210.74万元;其他收入32.96万元;体育教育支出2261.9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083.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0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541.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42.32万元。
二、关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说明
黑龙江省体育局2012年公共预算支出17314.78万元(不含政府性基金14482万元),其中:体育教育2091.96万元(职业中专教育1782.59万元;成人高等教育309.3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2616.39万元(文化支出3.53万元;体育支出12612.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98.09万元;医疗卫生513.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95.08万元。
三、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说明
2012年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项目支出14482万元。根据《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用途,主要用于购置新建体育设施用地及建设体育场馆、资助体育公益事业、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和各项群众体育活动、补助竞技体育项目、对退役的专业运动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财政专户资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事业单位获得的由财政专户资金核拨的资金。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