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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2011年部门决算

时间:2012-09-20 来自:共青团中央网站作者:huang - 小 + 大

、部门职能

  中国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力争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的重要要求,切实履行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积极贡献。

  团的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决议,领导团的全部工作。团中央机关主要工作任务是:

  1.开展青少年思想引导工作。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开展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研究,提出相应对策,开展有关活动。对青年工作院校、青少年报刊网站等团属新闻宣传阵地和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等进行规划、建设和管理,积极运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工作。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大力支持和推动农村、企业、机关、学校、社区等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开展工作。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和青年特点,组织开展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加强驻外团组织建设和非公经济组织团建等工作。开展团干部队伍教育培训。

  3.服务青少年成长发展。实施青年就业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建设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开展青年就业技能培训,发挥青年就业创业基金会作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内容,为农民工子女提供帮助和服务。

  4.反映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在全国广泛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向各级“两会”提出反映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的提案和建议。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履行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推进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参与有关青少年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会同有关方面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5.组织青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深入开展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服务、希望工程、保护母亲河、“挑战杯”竞赛、“三下乡”大学生社会实践等工作,组织动员团员青年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建功成才。

  6.开展青年统战工作。巩固和扩大党领导的青年爱国统一战线。扩大与港澳台青少年交流,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维护祖国统一。

  7.做好青少年外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国青少年外事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和提供服务,参与制定、执行国家青少年外事政策。开展与国外青少年团体、政府青年机构及联合国有关机构、国际地区性青年组织及其他友好团体的交流工作。开展青年对外宣传工作。

  8.承担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单位构成

  共青团中央部门预算为机关本级预算。机关内设11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城市青年工作部、农村青年工作部、学校部、少年部、统战部、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国际联络部和机关党委。

三、2011年主要工作

  2011年,团中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书记处去年初听取共青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指示精神,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一系列重要精神和重大部署。

  1. 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的丰功伟绩、根本宗旨、历史使命、执政理念的认识,加深了对党与青年重要关系的认识,进一步坚定了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2.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门召开了团中央常委扩大会,通过了相关决议。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集中时间、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在贯彻全会精神工作中,既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又注重运用青少年喜欢的文化载体、文化形式,用好新媒体,传播正确的思想准则。

  3. 切实贯彻党中央书记处关于做好新形势下青年群众工作的重要指示。团中央书记处全体同志和团中央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赴17个省(区、市)进行集中调研;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干部广泛开展了各种形式的与青年同劳动的工作,带动全团进一步形成了深入基层、走进青年的好风气。

  4.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部署。团中央切实承担起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积极参与了另外2个专项组的相关工作。同时,团中央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任务分工,进一步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帮扶、矫治、管理,认真推进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

  (二)继续全力支持和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

  1. 积极推动中央关于党建带团建制度安排的有效落实。各地各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基层党建带团建暨共青团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精神,去年有20个省(区、市)和解放军、中央金融系统下发了党建带团建实施文件;6个省份对共青团工作经费保障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

  2. 进一步加大支持基层力度。团中央主要通过募集社会资金,去年支持县级团组织6672万元,四年累计支持了2.43亿元;全国省市两级团组织一年来向基层提供了1.92亿元的资金支持。从1200多个高校选拔2653名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1年。继续选派2000多名青年志愿者到中西部地区县级团委工作。团中央书记处以电视电话会议和收看会议录像的形式培训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后的兼职团干部34万多人。

  3. 深入推进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全团在前年新建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组织12.6万个的基础上,积极借助党建力量支持,去年在非公企业中新建团组织超过10万个,在新社会组织中新建团组织超过1.2万个,在符合条件的4.9万多个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中建立团组织2.8万个,在国有企业中新建团组织1625个。目前,共青团独立建立组织的非公企业已累计接近30万家,联系团员超过800万人。

  4. 大力加强流动青年驻外团组织建设。驻外团组织是通过乡情因素来组织青年的一种有效形式,是对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流动青年群体进行组织化梳理的一种手段,是对党中央书记处要求共青团重点关注的青年农民工群体进行覆盖和联系的一种组织载体。全团去年新建省、市、县三级农民工驻外团工委分别为15个、358个、247个,累计分别达74个、627个、3182个,由此派生出基层团组织1.8万多个。

  5. 推动全国90%左右的乡镇街道完成了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吸收了青年能人、青年企业家、教育工作者、大学生村官、银行信贷员等担任乡镇街道团委的副书记或委员,增加了兼职团干部近40万人,其中平均每个乡镇街道团组织增加了10名左右的兼职团干部,初步实现了充实团干部力量、拓宽联系青年渠道、丰富团的工作资源的目标。

  6. 大力加强中学共青团的工作和建设。考虑到绝大多数团员是在中学阶段加入团组织的,每个团员在刚入团的中学阶段对团组织的感受、认识和体验,对广大青年与团的关系,对团的事业有着非常重要的基础性战略地位,团中央联合教育部出台了多年来第一份中学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召开了有7万多人同时参加的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加强中学共青团工作。我们提出,中学共青团工作要紧紧围绕掌握必备的学科知识、开始培养综合素质、逐步养成良好品德、初步形成理想信念四个层次逐步递进的育人目标找准工作切入点,既推进中学共青团工作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又找到与国民教育体系不同的侧重点,注重与学科教学改革相结合,注重探索利用新媒体开展工作,注重碎片化、分散化的活动方式。

  7. 认真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全团建立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3000多个,团中央局级以上干部和各省级团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到联系点加强督促和指导。依托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等载体,深入推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形成了“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的良好氛围。

  (三)牢抓住建党90周年的重大契机,深化引导青年工作。

  1. 在青少年中深入开展“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全团共举办2万多场党史学习交流活动、1万多场“与信仰对话”党史报告进校园活动、5000多场“永远跟党走”青春歌会。同时,参与编写青少年党史学习丛书;组织编创党史题材动漫作品《号角》,在卡酷、炫动等频道播出。集中组织“红领巾心向党”全国主题队日活动,基层少先队组织广泛参与。

  2. 大规模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形势政策教育。各级团组织围绕“十二五”规划重大战略部署,从青年普遍关心、与自身成长发展和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就业创业、收入分配、反腐倡廉等问题入手,充分考虑青年学生、企业青年、进城务工青年、农村青年等不同群体的思想意识差异,通过组织宣讲团、为基层编写宣讲提纲,共开展8268场形势政策报告会、宣讲会,直接覆盖团员青年266.5万人次。

  3. 深化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通过理论框架训练与能力结构培养相结合、社会实践与社会观察相结合的途径,全年共培训包括大学生、团干部在内的青年骨干近20万人次。

  4. 深入推进分类引导青年工作。团中央专门下发《关于在全团深入推进分类引导青年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四类青年群体《思想引导大纲》在基层的转化工作,首批共确定712个高校、1022个国企、5986个非公企业、420个区县团组织根据本地区本单位青年思想实际,编写适合基层团干部使用的《青年思想引导手册》。

  5. 大力加强共青团新媒体工作。建设并开通了中国未成年人专属网站“未来网”,建设融知识性、趣味性、思想性于一体的综合网络平台。完成了中国青年网和中国共青团网的融合改版上线。推动地方团属网站和新媒体建设,每个县级以上团的领导机关基本拥有一个以上的网站,许多基层团组织开通了QQ群和飞信群,27个省级团委和一大批团干部开通了微博,19个省级团委和超过80%的地市级团委创办了手机报。

  此外,我们开展了中学生政治社会化、少年儿童政治社会化、大学生宗教信仰状况、高校青年教师思想状况、青少年励志奋斗精神和道德人格状况、民族地区青少年思想状况等大样本专题调研,向党中央提出了一些初步的工作思考和建议。

(四)做好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和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

  1. 深化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去年全团新建见习基地11672个,帮助24.9万名青年实现3个月的上岗见习。联合有关金融机构,共向38.75万农村青年发放创业小额贷款177.44亿元,共向8.8万城市青年发放创业小额贷款79.80亿元。全年共对237万多名农村青年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募集资金6206万元,全部用于支持县级团委开展相关工作。青年创业国际计划(YBC)全年扶持1500名青年创办企业,募集资金6000万元专门用于未来3年大学生“村官”创业。

  2. 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已在农民工子女较集中的3.2万所学校,结对农民工子女730万人,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内容,开展长期结对帮扶。

  (五)构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代表和反映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

  1. 全面深化“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目前已有22个省级团委联合人大、政协相关机构制定下发了关于“面对面”活动的指导性文件。去年“两会”期间,把“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融入”作为共同主题,各级团组织向各级“两会”提出建议;与全国政协办公厅联合组织青年农民工问题视察工作。

  2. 切实履行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组织体系,研究制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行动方案,认真推进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

  3. 继续加强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与中国心理学会、全国律师协会建立合作关系,提升专业化水平。以“轻松备考?与你同行”为主题,直接向考生和家长提供咨询服务。

  (六)切实做好内地与港澳台青少年交流和青年对外交流工作。

  1. 深入贯彻中央对港澳工作的要求,开展香港千名大学生暑期内地实习工作;选择有影响力的各类优秀青年代表赴港,直接面对香港青年开展110多场交流活动。在接待港澳青少年来访方面,按照“既要看,又要讲”进行“模块化”设计,所有来访团组都开展必要的思想交流活动。

  2. 认真完成中央交办的各项任务,与中央台办联合有关部门共同举办两岸万名青年大型交流活动,胡锦涛总书记参加有关活动并亲切会见两岸青年代表。首次在台湾岛内举办第九届“海峡青年论坛”。继续开展好“两岸青年联欢节”、“两岸青年菁英论坛”等活动。

  3. 密切配合党和政府重大外交行动,成功举办2011“中欧青年交流年”;开展与日本、印度、朝鲜、蒙古青少年大规模双边交流活动;积极参与和推动区域和全球性多边青年交流活动。

  (七)进一步加强团干部作风建设。

  1. 加强团干部的党性教育。要求广大团干部讲党性、讲原则、讲纪律,努力把党的宗旨、使命和优良作风内化为自己的思想自觉。

  2. 广大团干部在各种形式的下基层中锤炼扎实作风,在认识国情、联系青年、面对面地开展团员和青年群众思想工作等方面得到了锻炼。

  3. 要求广大团干部坚持抓基层等重点工作不动摇、不分心、有韧劲。以年中工作交流会的方式,分别通报各省级团组织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团干部廉政教育和管理。

  此外,团中央扎实推进其他各项工作。一是青联工作取得新进展,在中央党校和国家行政学院分别举办全国青联委员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各个界别分别组织学习研讨,组织团中央全国青联志愿者艺术团赴井冈山和延安开展“青春颂歌献给党”庆祝建党90周年慰问演出活动,动员青联委员立足岗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研讨、交流考察活动。二是深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给北京大学第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回信精神,引导青年学生深刻领会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的正确成长道路,目前有17600多名西部计划青年志愿者在岗服务,其中有近万名在服务新疆、西藏等边疆民族地区。三是希望工程去年新募集2.1亿元,资助学生2万多名,援建希望学校300多所。四是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办第七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涉及150多个工种,动员企业青年职工积极参与。五是保护母亲河行动以募集国内资金和开展大江大河流域植树造林为核心内容,共组织300多万人次青少年参与。六是举办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内地和港澳地区317所大学参赛。七是推进少先队学科建设,加强与教育部的合作,在构建少先队学科基本理论框架、推动辅导员职称试点、在高校开设少先队培养专业或方向、增加少先队活动课时、面向全国少先队辅导员编写《培养灌输少年儿童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工作读本》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四、2011年度部门决算表

 

五、共青团中央201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共青团中央2011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1年度共青团中央收支总决算65,257.21万元。

  1.收入总计65,257.21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46,734.7万元,为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20168万元;青少年教育事业经费和共青团组织建设经费3658.9万元;未成年人专属网站、中国青年网、中国共青团网、网络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项目经费7488万元;承接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青年对外交流项目和港澳台青年交流项目4980万元;常规青年对外交流项目和港澳台青少年交流项目1018.5万元;团中央所属的宣传文化出版类单位的重点图书出版、设备改造、数字出版、文化“走出去”项目支持和转企改制费用补助等3894万元;人员经费(包括机关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2904.21万元;机关公用经费2623.09万元。

  (2)其他收入80.67万元,包括经批准转入的职工售房款和利息等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3)上年结转和结余18,441.84万元,为跨年度实施或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以及其他收入结余。主要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实施周期与会计年度不同步,当年预算应执行到下年度7月底。该项目是目前影响年度预算执行率主要的因素。

  2.支出总计65,257.21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751.64万元,用于共青团及青少年工作项目支出和维持机关正常运转。

  (2)外交(类)支出75万元,用于与东盟国家青年的交流项目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894万元,用于共青团中央所属的中国青年报社、中国青年出版(总)社、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中青印刷厂等宣传文化出版类单位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3.34万元,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496.54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支出。

  (6)年末结转和结余22,416.69万元,为跨年度实施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以及其他收入结余。主要原因:一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实施周期与会计年度不同步,当年预算应执行到下年度7月底;二是未成年人专属网站项目因履行政府采购等程序,相关费用在2012年支付;三是因目的国地震、水灾等原因,与相关国家的外事交往项目推迟执行。

  (二)关于共青团中央2011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1共青团中央公共预算收入46,815.3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46,734.70万元,占总收入的99.83%;其他收入80.67万元,占总收入的0.17%。

  1. 一般公共服务41,836.03万元,占收入的89.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818.3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89.48%;其他收入17.67万元,占其他收入的21.9%。

  2. 外交130万元,占收入的0.27%。

  3. 文化体育与传媒3,894万元,占收入的8.32%。

  4. 社会保障和就业642.34万元,占收入的1.37%。

  5. 住房保障支出313万元,占收入的0.6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5.35%;其他收入63万元,占其他收入的78.1%。

  (三)关于共青团中央2011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中央2011年公共预算支出共计42,840.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89.11万元,占支出的13.98%;项目支出36,851.41万元,占支出的86.02%。基本支出中财政拨款支出5,643.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22%,支出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和机构日常运转;其他收入支出346.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8%,支出用于职工购房补贴134万元,购买机关服务中心有关服务费用129.5万元,慰问困难群众、老同志以及公益捐助等82.55万元。

(四)关于共青团中央2011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共青团中央201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49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43.0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3.28%;项目支出36,851.4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6.72%。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支出37,539.59万元,比上年增加5,678.1万元,增长17.82%。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32,882.41万元。其中:

  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2011年招募志愿者17600人,实际支出17,985.62万元,比2010年增加2,346.84万元,主要原因为志愿者人数比上年增加。支出用于志愿者生活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交通补贴、体检费、保险费等。

  ②青少年教育事业经费和加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经费。支出4,536.05万元,用于共青团、全国青联、全国学联、全国少工委的各项工作、业务、活动支出。主要为加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青少年民族团结交流万人计划,为了明天项目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费,以及包括全国青少年纪念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我与祖国共奋进”、“红领巾心向党”、大学生骨干培养、民族地区团干部和优秀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等活动、保护母亲河行动、海外学人回国创业周活动等内容的青少年教育事业经费等项目。

  ③未成年人专属网站、中国青年网、中国共青团网、网络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项目经费。支出3,470.4万元,用于网络运营、设备购置等。

  ④承接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青年对外交流项目和港澳台青年交流项目。支出5,873.31万元,包括中欧青年交流年、中日青少年友好使者计划、中国和印度青年互访项目、中国和巴基斯坦青年互访项目、中朝青年互访项目、韩国青年访华项目、百名蒙古青年访华项目、两岸万名青年大型交流主题联欢活动等。

  出访支出990.31万元。2011年,共组派出访团组6个、1891人次。出国(境)人员中,全国各界青年、学生和青少年工作者代表1873人次;随团工作人员18人次。经费用于出访人员国际旅费、境外公杂费、签证费、集训费等。

  接待支出4,883万元。2011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0个、7265人次。其中,国际访华(含国际青年组织)团组11个,2759人次;港澳台青年团组19个,4506人次。经费用于来访团组房费、餐费、境内交通费等。

  ⑤常规青年对外交流项目和港澳台青少年交流项目。支出1,017.03万元,用于与国外青少年团体、政府青年机构及联合国有关机构、国际和地区性青年组织以及港澳台地区青少年、青年组织的交流工作。

  因公出国(境)支出492.66万元。2011年,共组派青少年交流团组74个、2571人次。其中,赴国外访问团组38个、1835人次;赴港澳台地区访问团组36个、736人次。出国(境)人员中,各界青年、学生和青少年工作者代表2492人次,随团工作人员79人次。经费用于出访人员出国(境)旅费、境外公杂费、签证费、集训费等。

  接待支出524.37万元。2011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31个、10169人次。其中,国际访华(含国际青年组织)团组47个、2793人次;港澳台青年团组84个、7376人次。经费用于来访团组房费、餐费、境内交通费等。

  行政运行(项)支出4,657.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61.9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比2010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80.8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补发了以前年度在职人员的津贴补贴;二是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机关的房租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发放津贴补贴所需经费由财政解决。公用经费支出2,795.26万元,比2010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79.5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购置标准版软件和保密设备等增加费用支出;二是机关电梯、高低压供电设备、网络信息系统维护增加费用支出。

  (2)外交(类)其他外交(款)支出75万元。比2010年减少75万,下降50%,主要是因为澜沧江—湄公河青年友好交流项目因故延至2012年实施。

  其他外交(项)支出75万元,用于接待来访并参加第六届中国—东盟青年营活动的东盟10国青年工作者、青年媒体工作者代表一行65人。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款)支出3,894万元,比2010年增加1,050万元,增长36.92%。
  宣传文化发展专项(项)支出2,569万元,与2010年持平。支出用于团中央所属的中国青年报社、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中国青年出版(总)社、中青印刷厂等宣传文化出版类单位的重点图书出版和设备改造。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项)支出1,325万元,比2010年增加1,050万元。支出用于中国青年出版社数字出版项目、文化“走出去”项目支持和转企改制费用补助;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数字出版平台建设和转企改制费用补助。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623.34万元,比2010年增加39.99万元,增长6.86%。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600.24万元,比2010年增加41.63万元,增长7.45%。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补发了以前年度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支出相应增加。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支出23.1万元,比2010年减少1.64万元,下降6.63%。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支出362.54万元,比2010年减少45.35万元,下降11.12%。其中,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80万元,提租补贴(项)支出55.40万元,购房补贴(项)支出127.14万元。

(五)关于共青团中央201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和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1.201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1年共青团中央“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96.64万元,全年支出决算67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92.66万元,占72.8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64.64万元,占24.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1万元,占2.82%。

  (1)因公出国(境)费

  2011年因公出国(境)费实际支出492.66万元。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全国学联与77个国家的143个政府青年事务机构、政党青年组织和涉及青年事务的社会团体,24个全球性和区域性国际青年组织,以及港澳台地区青少年团体和青年组织有着工作联系。全年共组派青少年交流团组74个、2571人次。其中,赴国外访问团组38个、1835人次;赴港澳台地区访问团组36个、736人次。出国(境)人员中,各界青年、学生和青少年工作者代表2492人次;随团工作人员79人次。经费用于出访人员国际旅费、境外食宿、公杂费、签证费、集训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实际支出164.64万元,用于车辆购置税、保险费、燃料费、修理费、出租车费、过桥过路费等。团中央2011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1年12月实有车辆36辆,其中11年—17年车龄的公务用车16辆,占车辆总数的44.4%;5年—10年车龄的公务用车11辆,占车辆总数的30.6%;2年—4年车龄的公务用车9辆,占车辆总数的25%。每辆车年均支出4.57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1年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19.1万元。支出用于省级团委书记进京述职食宿费、基层挂职干部在京工作期间餐费和参加青少年工作研讨的有关人员的食宿等费用。

  2.201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2年共青团中央“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96.64万元,与201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500万元(零增长)。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4.64万元(零增长)。

  (3)公务接待费用32万元(零增长)。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指共青团中央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支出。

  1.行政运行:指共青团中央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共青团中央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外交(类)其他外交支出(款):用于共青团中央承担的中国—东盟青年营、澜沧江—湄公河青年友好交流项目。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指共青团中央所属的中国青年报社、中国青年出版(总)社、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中青印刷厂等宣传文化出版类单位的支出。

  1.宣传文化发展专项(项)支出:指团中央所属的中国青年报社、中国青年出版(总)社、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中青印刷厂等宣传文化出版类单位的重点图书出版和设备改造。

  2.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项)支出:指用于中国青年出版(总)社、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数字出版平台建设和转制费用补助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共青团中央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以及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离退休干部处的支出。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共青团中央离退休干部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2.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指共青团中央用于离退休干部处为机关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共青团中央机关按照国家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提租补贴:指按照《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提高房租增发补贴的通知》(国管房改字〔1999〕267号)规定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3.购房补贴: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购买住房的补贴。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原文地址:http://www.ccyl.org.cn/notice/201207/t20120719_5818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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