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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2011年部门决算

时间:2012-09-19 来自:文化部网站作者:huang - 小 + 大

 一、文化部基本情况 
    2011年是“十二五”时期开局之年,也是加快推动文化改革发展的关键一年。党中央召开了十七届六中全会,对文化改革发展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文化建设进入了繁荣发展的黄金时期。文化部完成了各项重点任务,实现了“十二五”的良好开局。 
    文化部公开的2011年部门决算反映的是文化部本级和所属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二级、三级预算单位汇总的部门决算。包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公开01-05报表)。需要说明的是,为与部门预算公开口径保持一致,《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均不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此次公开的部门决算,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能 
     1.拟订文化艺术方针政策,起草文化艺术法律法规草案。
   2.拟订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3.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国性重大文化活动。
   4.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国家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5.拟订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
   6.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法规草案,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7.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8.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9.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
   10.拟订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11.拟订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
   12.指导、管理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组织拟订对外及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政策,指导驻外使(领)馆及驻港澳文化机构的工作,代表国家签订中外文化合作协定,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13.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文化部内设14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厅、政策法规司、人事司、财务司、艺术司、文化科技司、文化市场司、文化产业司、公共文化司、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对外文化联络局(港澳台办公室)、机关党委、驻部纪检监察局、离退休干部局。除部本级外,纳入文化部2011年部门决算的预算单位共有40户。 
    为保证部门决算数据的真实、完整,2011年除审计署对文化部本级及相关预算单位开展部门决算报表审签外,文化部根据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自行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对预算单位进行抽查,决算报表审签单位达30户,占全部预算单位的73.17%。 
    纳入文化部201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及被审计的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预算级次

1

文化部本级

一级单位

2

国家京剧院

二级单位

3

中国儿童艺术剧院

二级单位

4

中国儿童剧场

三级单位

5

中国国家话剧院

二级单位

6

中国歌剧舞剧院

二级单位

7

中国歌剧舞剧院艺术培训中心

三级单位

8

中央歌剧院

二级单位

9

中央芭蕾舞团

二级单位

10

北京天桥剧场

三级单位

11

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

二级单位

12

中国交响乐团

二级单位

13

北京音乐厅

三级单位

14

中央民族乐团

二级单位

15

国家图书馆

二级单位

16

国家图书馆现代技术研究所

三级单位

17

国家图书馆出版社

三级单位

18

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

二级单位

19

文化艺术人才中心培训中心

三级单位

20

文化部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

二级单位

21

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

二级单位

22

中国国家画院

二级单位

23

梅兰芳纪念馆

二级单位

24

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二级单位

25

文化部机关服务中心文印中心

三级单位

26

文化部恭王府管理中心

二级单位

27

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

二级单位

28

中国美术馆

二级单位

29

中国艺术研究院

二级单位

30

中国工艺美术馆

三级单位

31

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

二级单位

32

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培训中心

三级单位

33

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

二级单位

34

文化部机关服务中心

二级单位

35

故宫博物院

二级单位

36

中国国家博物馆

二级单位

37

中国动漫集团有限公司

二级单位

38

中外文化交流中心

二级单位

39

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级单位

40

文化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中心

二级单位

41

文化部信息中心

二级单位

    
     二、文化部2011年部门决算报表 
         (一)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不含政府性基金)。
8行=(1+2+3+4+5+6)行;19行=(12+13+14+15+16+17=18)行;22行=(19+20+21)行
 
    (二)关于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的说明 
     1.2011年,文化部收入合计为662,309.44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367,832.43万元,系文化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当年从中央财政取得的资金。 
     2011决算数较2011年年初预算数增加53,859.87万元,增加17.1%。主要是根据我部工作需要,执行中调整安排了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经费、规范津贴补贴经费等。 
    (2)事业收入77,225.11万元,系文化部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收入,例如演出收入、技术服务收入等。
2011决算数较2011年年初预算数增加37,325.33万元,增加93.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文化部所属艺术表演团体演出收入有较大增长,国家博物馆新馆试运行、国家图书馆一期维修改造形成年初事业收入预算编制过于保守,使得预决算数据出现较大差异。 
    (3)经营收入6,037.88万元,系文化部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例如培训收入、出版经营收入等。 
    2011决算数较2011年年初预算数减少8,181.12万元,降低57.5%,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图书馆出版社、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等4户单位在2011年已转制为企业,按照财政部部门决算编制的要求,企业在部门决算中只反映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4)其他收入29,292.66万元,系文化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2011决算数较2011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2,774.54万元,增长77.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部部门决算编制的要求,从其他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也在其他收入中反映,且年初无法准确测算,致使预决算数据出现较大差异。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534.10万元,系文化部所属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2011决算数较2011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265.05万元,增长47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有13户事业单位在编制预算时,没有合理预计可能产生的资金缺口。 
    (6)上年结转和结余180,387.28万元,系文化部机关财政拨款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以及所属事业单位财政拨款、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主要是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未完成,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2011年,文化部支出合计为662,309.44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10.37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部直属事业单位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完成国家标准化委员会课题支出。 
    (2)外交(类)38,260.36万元,主要用于海外文化中心购建及经费独立核算的驻外文化处和海外文化中心人员工资和日常运转的相关支出。 
     2011决算数较2011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8573.63万元,增长29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我部工作需要,执行中调整安排了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支出预算,核销以前年度外汇比价亏损等。 
    (2)教育(类)8.13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部直属事业单位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培训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财政拨款)培训支出。 
     2011决算数较2011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13万元,增长35.5%。 
    (3)科学技术(类)21,110.74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部属科学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和单位日常运转,学术研究,研究生培养,科研单位基础设施修缮及设备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2011决算数较2011年年初预算数增加3448.34万元,增长19.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我部工作需要,执行中调整安排了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培养经费预算、规范津贴补贴支出预算等。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428,605.63万元,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用于文化部机关人员工资和单位日常运转以及履行国务院“三定方案”赋予文化部职能而开展各项活动的支出;二是用于部属文化和文物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正常运转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和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发生的支出。 
     2011决算数较2011年年初预算数增加39312.69万元,增长1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我部工作需要,执行中调整安排了国家博物馆新馆开办费及运行增容费、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范津贴补贴等支出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5,843.39万元,主要是文化部机关离退休职工工资及管理方面的支出。 
     2011决算数较2011年年初预算数增加968.45万元,增长19.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我部工作需要,执行中调整安排了规范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支出预算。 
    (6)住房保障支出(类)10,984.61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支出。 
     2011决算数较2011年年初预算数减少347.11万元,降低3%。 
    (7)结余分配12,642.42万元,主要是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从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中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144,843.81万元,主要是文化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文化部2011年度决算支出结构图 

    (三)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四)关于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的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367,832.43万元,占总收入的76.57%,其中: 
    (1)外交17,426.73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4.74%,包括:驻外机构17,286.73万元,其他外交支出140万元。 
    (2)科学技术15,944.34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4.33%,包括:应用研究15,297.34万元,科技条件与服务595万元,其他科学支出52万元。 
    (3)文化体育与传媒319,466.67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86.85%,包括:文化184,034.93万元,文物126,270.61万元,新闻出版1,601.13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56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5,694.6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55%,包括: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126.52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92万元,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476.17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9,3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53%,包括住房公积金4,300万元,提租补贴1,200万元,购房补贴3,800万元。 
    2.事业收入77,225.11万元,占总收入的16.08%。包括:其他教育支出9.2万元,应用研究4,382.7万元,文化60,438.69万元,文物11,905.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9.14万元。 
    3.经营收入6,037.88万元,占总收入的1.26%,包括:文化3,463.54万元,文物2,574.33万元。 
    4.其他收入29,292.66万元,占总收入的6.1%,包括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3万元,驻外机构208.44万元,其他教育支出0.13万元,应用研究1,615.12万元,文化22,974.02万元,文物3,589.02万元,新闻出版316.87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0万元,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17.13万元,住房公积金67.49万元,提租补贴3.7万元,购房补贴437.13万元。 
    (五)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1栏=(2+4+5+6)栏

 

    (六)关于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1.基本支出203,001.81万元,占总支出的40.2%,包括:外交支出12,019.03万元,其他教育支出8.13万元,应用研究11,730.74万元,文化124,543.19万元,文物37,347.71万元,新闻出版525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207.96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41.04万元,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494.38万元,住房公积金4,965.72万元,提租补贴1,366.35万元,购房补贴4,652.54万元。 
    2.项目支出298,007.96万元,占总支出的59%,包括:质量技术监督与与检验检疫事务10.37万元,驻外机构26,101.33万元,其他外交支出140万元,应用研究8,500.82万元,科技条件与服务824.7万元,社会科学2.49万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52万元,文化156,399.9万元,文物98,223.18万元,新闻出版1,337.97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415.22万元。 
    3.经营支出3,813.46万元,占总支出的0.8%,包括:文化2,602万元,文物1,211.45万元。 
    (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关于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2011年文化部财政拨款支出400,395.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外交(类) 
    (1)驻外机构
(款)财政拨款支出37,436.67万元:主要用于海外中国文化中心购建、经费独立核算的驻外文化处和海外中国文化中心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经费以及开展相关业务活动的支出。 
    (2)其他外交支出(款)财政拨款支出140万元:主要用于第六届10+3文化人力资源开发合作研讨班及2011中国-东盟文化产业论坛项目的支出。 
    2、科学技术(类)
  (1)应用研究(款)财政拨款支出15,784.65万元,主要用于中国艺术研究院等部属科学单位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转经费等方面的支出及开展学术研究等方面的支出。
  (2)科技条件与服务(款)财政拨款支出824.7万元,主要用于中国艺术研究院等部属科学单位进行基础设施修缮及设备购置的支出。
  (3)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财政拨款支出52万元,主要用于科技业务管理费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 
    (1)文化(款)财政拨款支出202,245.81万元,主要用于下列支出:
  一是文化部机关及所属国家图书馆、中国美术馆、梅兰芳、文化部直属艺术院团等单位的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经费、开展专业业务活动以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二是举办大型艺术活动、群众文化活动的支出;
   三是开展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方面的支出。
  四是鼓励艺术创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五是用于文化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2)文物(款)财政拨款支出120,304.8万元,主要用于下列支出:
一是用于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二是用于文化部所属故宫博物院和国家博物馆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经费、开展专业业务活动以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3)新闻出版(款)财政拨款支出1,546.1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部所属中国文化传媒集团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经费、开展专业业务活动以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4)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财政拨款支出6,415.2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产业发展专项等项目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财政拨款支出5,833.39万元,具体项级科目如下: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支出5,207.9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部离退休干部局统一管理的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
  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支出141.04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工艺美术馆离退休职工离退休费支出。
  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财政拨款支出484.38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部用于离退休干部局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财政拨款支出9,812.19万元,具体项级科目如下:
  1.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支出4,408.6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提租补贴(项)财政拨款支出1,332.77万元:主要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自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职工因公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人均标准90元/月。
  3.购房补贴(项)财政拨款支出4,070.8万元:主要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规定,自1998年停止实物分房后,对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目前,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汇总2011年度文化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维持机关运行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24,961.16万元(含驻外机构13,114.81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的说明
文化部201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19.47万元,主要用于繁荣文艺创作专项资金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表

    (十二)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表的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文化部(包括文化部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1,955.75万元,是指为履行文化外交工作职能,促进对外文化交流,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文化部是我国文化外事工作的主管部门,与世界145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约800项文化合作协定。2011年文化部与近20个国家签署新的文化交流与合作执行计划,确立了中美、中俄、中哈等国家级文化交流合作机制。在美国启动了“中国文化系列活动”。举办了澳大利亚、意大利、尼泊尔“中国文化年”及“2011中日合办动漫节•影视周”等国家级重大文化活动,在非洲地区举办了“2011中国文化聚焦”活动。举办了中欧文化高峰论坛、中国—东盟、上合组织会议等国际多边活动。海外9个中国文化中心共举办各类活动近800起。 
    文化部因公出国(境)费主要用于参与上述文化交流和合作计划,出席国际会议,派出专家开展各类文化交流活动等方面的支出。按照批准的因公出国(境)计划,2011年共执行因公出国(境)团组218个,813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08.43万元,是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需要说明的是公务用车运行费中包含了用于展览活动展品运输、演出道具运输等活动租用社会车辆所发生的费用。 
    2011年文化部新购置车辆20辆,其中海外中国文化中心购置13辆,中国国家博物馆购置7辆。 
    截止2011年底,文化部系统共有公务用车299辆。 
    3.公务接待费801.9万元,是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来华参加各项文化交流活动的代表团和专家的招待费以及各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支出的接待费。 
    2011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1年当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多877.39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数只反映使用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的数额,决算数反映的是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支出数及当年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额。 
    2012年“三公经费”当年财政拨款预算为3,688.69万元,与2011年预算数相同。 
    三、名词解释
  此次公开的表格中涉及的收支分类及预算科目主要如下:
  (一)收入分类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5.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二)支出分类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指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中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 行政经费,指行政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个部分。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 
    项目支出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驻外机构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上述支出也纳入行政经费。 
    (三)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根据《201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文化部收支涉及的主要科目有: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反映质量技术监督、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方面的支出。 
    2.外交(类)驻外机构(款):反映实行经费独立核算的驻外文化处和驻外文化中心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经费以及开展相关业务活动的支出。
   3.外交(类)其他外交支出(款):反映其他外交类项目的支出。 
    4.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反映在基础研究的成果上,针对特定的实际目标或目的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支出。 
    5.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反映用于完善科技条件及从事科技标准、计量和检测,科技数据、种质资源、标本、基因收集、加工处理和服务,科技文献信息资源的采集、保存、加工和服务等为科技活动提供基础性、通用性服务的支出。
   6.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包括科技奖励支出等。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反映政府用于公用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及文化艺术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反映文物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款):反映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款):反映用于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经费。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住房保障支出(类)提租补贴(项):反映按照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6.住房保障支出(类)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原文地址:http://www.ccnt.gov.cn/xxfbnew2011/xwzx/ggtz/201207/t20120719_2596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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