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9-08 来自:南方传媒集团网站作者:huang - 小 + 大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是省、市、县广播电视系统企事业单位联合组成的正厅级事业单位,集团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宣传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促进广播电视事业、产业的发展和繁荣;组织制定并实施集团的发展规划,统一筹划集团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投融资业务及各类新项目的开发,负责集团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产业经营管理和财务监督;对集团各成员单位的节目导向、总量、布局、结构、质量进行宏观调控,统一管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网的建设,确保有效抵御境外声音的干扰;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技术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承担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和经批准的相关业务。
集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管理委员会负责制。集团下属有三个纳入部门预算的副厅级机构:广东人民广播电台、广东电视台、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广东人民广播电台的主要职能和业务范围是广播新闻和其他信息,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承担各类广播节目制作、播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转播,下设新闻频道、珠江经济台、音乐之声、城市之声、羊城交通台、南方生活、股市广播、文体广播、南粤之声等9个广播频率,邮轮旅游、天天购物等2个付费数字电视频道,以及股市快报、声报两份全国发行的报刊。广东电视台的主要职能和业务范围是电视节目的制作、播出,广告和信息服务,报刊的编辑、发行,下属的电视频道有广东卫视、广东珠江、广东体育、广东新闻、广东公共、广东国际频道、广东嘉佳卡通卫视等7个开路电视频道,欧洲足球、高尔夫、英语辅导、岭南戏曲、房产、会展、快乐益智、快乐宠物等8个付费数字电视频道,以及广东电视周报和周刊。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的主要职能和业务范围是为全省广播电视宣传服务,按技术指标要求为广播电视节目提供发射、传输、转播、覆盖手段,并担负全省广播实验工作和全省广播电视技术有关管理工作。技术中心现有分布于全省各地的80座台站,其中无线广播电视发射台14座、中波转播台20座、微波站45座和卫星地球站1座,承担着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广东人民广播电台、广东电视台、南方电视台等有关节目在全省的发射、转播、传输和覆盖任务,以及中波广播实验任务。
集团总部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监察室、总编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发展研究部、国际合作部、技术部、安全播出指挥中心、媒资中心、网站等12个部(室),北京办事处、上海办事处等2个驻外办事处,集团建设处和广东省电视供片中心等2个直属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集团本部和列入部门预算编制的下属单位的人员编制总数为3,097人,在编在岗人员3,050人,离退休人员为827人,共3,877人,其中:集团本部编制144人,在编在岗人员114人,离退休人员9人,共123人;广东人民广播电台编制673人,在编在岗人员482人,离退休人员248人,共730人;广东电视台编制1,226人,在编在岗人员1,609人,离退休人员375人,共1,984人;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编制1,054人,在编在岗人员845人,离退休人员195人,共1,040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集团2012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贯彻党和政府的宣传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党的“十八大”、全国和省“两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2012年伦敦奥运会等重大宣传报道,继续深入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深化品牌建设,提升频道核心竞争力,实施广播影视剧精品战略,确保广东三连冠,锤炼有社会影响力的品牌活动,创新群众喜爱的节目,全面推进集团节目评估体系;规划实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系统和传输覆盖网络的技术更新改造,确保重要时期的安全播出;大力开展互联网电视、IPTV、手机视频等新媒体技术的科技创新和应用,全力实施媒体融合战略,抓好网络视听新媒体内容建设工程;整合资源、创新模式,确保经营创收任务完成和产业发展等;贯彻落实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推进集团重点项目建设,以广东国际频道、南方卫视为重点,提高集团走出去工程质量。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2年收入预算为193,404.64万元,其中:预算拨款收入7,291.55万元、事业收入169,509.2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5.46万元、附属单位缴款1,150万元,其他收入5,515.9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9,802.43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2年支出预算193,404.64万元,其中预算拨款支出7,291.55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184,865.64万元,占95.5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406.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5,479.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701.7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4,278.0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423万元,占1.77%,为上划中波发射台日常经费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5,116万元,占2.65%,主要用于集团内部单位经费统筹调配。
2012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2年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共3,4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文化体育与传媒—广播影视预算支出3,423万元,支出项目为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上划中波台日常经费,主要用广州、粤东、茂名、韶关、江门、澄海、普宁、海丰、惠东、惠州、中山、揭阳、阳江、湛江、大埔、和平、肇庆、饶平、珠海、深圳等由地方上划省管的中波转播台站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发射机电费、设备设施维护费、安全保卫等支出。
原文地址:http://www.smc.gd.cn/smc3/zjgx/2928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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