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1996年开展政府采购试点工作以来,推行政府采购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支出使用效益以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均起到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由于我国县域经济中“吃饭型”财政还占多数,可用财力有限等实际情况,有些地方部门预算的编制仅仅流于形式,导致了预算单位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不规范、不切实际,给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为此,本文试就县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如何改进,发表一些意见,以促进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工作。
一、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存在的问题
1.对政府采购预算认识不高。部分单位认为政府采购预算是在现行预算体制下搞的另一套预算,政府采购计划、方案就是政府采购预算,以政府采购计划、方案代替政府采购预算。
2.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过于粗糙。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对财政预算管理是重视资金分配、忽视资金使用的粗放型管理。改革开放以来,尽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已经逐步建立和完交善,但与之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下的财政支出管理制度却明显滞后,部门预算编制过于粗糙、流于形式,而政府采购预算又是部门预算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建立在部门预算编制的基础之上。因此,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也是粗放型的,难于操作。
3.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规范。一是部分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随意性很大,在不同程度上还存在着争盘子、抢资金的现象。二是部分单位受利益的驱动,巧立名目,滥编滥采,造成现有资源闲置、浪费。三是对采购项目不进行科学的认证,不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采购预算不是过高就是过低。
4.政府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含糊不清、指定品牌现象普遍。部分单位对财政部门确定下来的采购项目,其申报的技术指标、规格要求也是不详细,要么填写指定某一品牌或供应商,要么不填,给执行政府采购计划带来很大的难度,客观上影响了政府采购效率。
二、改进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实施方案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必须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解决:
1.弄清政府采购预算的真正内涵。政府采购预算不是在现行预算体制下另搞的一套预算,而是部
门预算的一部分内容,是在部门预算表中增加反映政府采购工作要求的一张预算表。政府采购预算主要是反映政府采购范围,为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提供依据。政府采购计划是反映政府采购预算的实施要求。政府采购方案则是指预算、计划下达后,组织实施一个具体项目作出的规划,包括何时提交采购清单、实行何种采购形式等。这三者的操作次序是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方案。
2.明确政府采购编制的原则。
(1)以支出预算为基础。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必须是经财政部门确定的有关支出预算表中
安排的项目,是支出预算表中有关项目的单列和细化。一方面是为了实现有关支出项目进一步细化的目标,另一方面是使采购项目有资金保证。
(2)先大后小的原则。政府采购范围广,项目很多,在预算编制试点阶段,要将全部项目都纳入预算,在技术、实施能力等方面都存在困难。因此,要突出重点,先把大型专项项目纳入进来。
(3)先易后难的原则。这一原则主要针对采购品目而言。采购品目多,全部纳入政府采购预算不现实,应从简单易操作的品目开始,以后再逐步扩大品目范围。
3.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
(1)细化预算编制是实行政府采购的前提和基础。细化预算编制要求定员、定额、定编,对购买性支出所涉及的货物、工程、服务的技术要求和预算金额安排等编制出具体的计划,这部分计划实际上就是政府采购计划的基础。政府采购计划的有关信息可以通过年度预算计划获得。
(2) 摸清家底,建立完善的产品动态信息库。
各级财政部门为了切实加强对财政支出形成的实物资产的管理,防止无预算采购、重复采购、盲目采购等浪费行为,必须牵头组织各采购单位进行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清理工作,摸清家底,这是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前提。同时,采购机构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深入市场进行调研,充分利用采购工作中积累的信息,建立包括各类物品的价格、质量、性能等信息在内的产品动态数据库。这样,预算单位在编报政府采购计划时只需根据数据库内容填写相应的编码,不仅能够规范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还可以减少采购单位的工作量。
(3)明确采购计划编制的程序和内容。
政府采购计划是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基础,其编制程序一般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方式汇编。
首先,由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编制本地区年度的政府采购目录,并根据采购目录制定统一的政府采购计划表下发给各采购单位的主管部门,再由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及实际情况,提出实施政府采购计划年度方案及具体要求,由各采购单位填报年度采购计划上报主管部门。
其次,由主管部门将各采购单位的购置计划进行审核汇总上报本地区政府采购管理机关。
再次,由政府采购管理机关根据本级财政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预算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对口业务管理科室对政府采购计划的具体内容,即采购项目、资金来源、预算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后汇总编制本地区的政府采购计划草案,并按规定草案编写文字说明材料。计划草案报财政部门审查,并与财政部门的预算草案一同送往同级人民代表审查和批准。
(4)明确各方职责,严格按章办事。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采购管理机构等应切实履行在政府采购各工作环节中的相应职责,严格按章办事,督促、指导各采购单位按时、保质地完成政府采购计划编制等工作,同时,还要正视采购计划编制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为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中应注意的事项
政府采购法第6 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因此,政府采购预算在执行中
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深化预算编制改革,要从预算科目设计、部门预算编制内容、预算编制
时间以及部门预算的批复等方面,反映政府采购需求,给予各预算单位较为充足的编制时间,及时批复预算。
2.采购单位要增强预算意识。
预算是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的资金计划,具有法律效力。采购单位要按照规定编制并执行预算,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超标准采购。
3.供应商应积极参加有政府采购预算保障的采购活动。目前,在部门预算还未向社会公布的情况
下,供应商可以向财政部门或采购单位询问采购预算情况。今后,政府采购预算要逐步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政府采购预算的透明度必将得到提高,为供应商能公平地了解政府采购预算信息提供便利。
作者单位:江苏省大丰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