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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文化厅2012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2-06-19 来自:安徽文化厅网站作者:huang - 小 + 大

安徽省文化厅
2012年部门预算草案
 
 
 
 
 
二〇一二年一月
 
 
目    录
 
安徽省文化厅2012年部门预算说明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二、2012年主要工作任务………………………………………………………………………(3)
三、2012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7)
四、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7)
五、部门预算构成和日常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 (8)
2012年部门一般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2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9)
二、2012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11)
三、2012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5)
 
安徽省文化厅2012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201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49)
表二、2012年部门组织收入计划表……………………………………………………………(50)
表三、2012年部门可支配收入预算总表………………………………………………………(52)
表四(1)、2012年部门支出分来源分功能科目预算支出总表………………………………(53)
表四(2)、2012年部门支出分来源分经济科目预算支出总表………………………………(60)
表五、2012年部门分类别预算支出表…………………………………………………………(80)
表六、2012年部门基本支出分功能科目预算支出总表………………………………………(83)
表七、2012年部门项目支出分功能科目预算表………………………………………………(89)
表九、2012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92)
附表1、2012年部门编制、人员表………………………………………………………………(93)
附表2、2012年部门在校学生数…………………………………………………………………(94)
附表3、2012年部门补充数字表…………………………………………………………………(95)
附表4、2012年部门资产处置收入、出租出借收入计划表……………………………………(96)
附表5、2012年部门项目支出细化分配预算表…………………………………………………(97)

 
 
安徽省文化厅2012年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预算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省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结合本部门2012年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部门基本概况
一、文化厅主要职责
根据皖政办[2009]83号文件规定,文化厅(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文化艺术和文物保护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艺术事业和文物事业发展规划,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二)指导和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活动。
(三)指导和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和指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省级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四)指导和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
(五)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六)指导和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七)综合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指导文物保护、抢救、考古发掘、鉴定和利用等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文物市场。
(八)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按规定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
(九)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
(十)拟订动漫、网络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网络游戏产业发展。
(十一)拟订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
(十二)指导、管理对外文化交流工作,组织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十三)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文化厅2012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2年主要工作任务是:2012年,全省文化系统将以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遵循,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在加快转变文化发展方式、提高公共文化设施绩效、提升文化产品竞争力、建设文化人才高地等方面,坚持改革创新,扎实苦干,为建设充满活力的文化强省做出新贡献。
(一)抓住根本任务,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牢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切实体现到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各方面。在开展各种各样、有声有色、有形有状的文化活动中,坚持不懈把核心价值观贯穿其间、融入其中,化虚为实、润物无声,潜移默化、久久为功。
(二)着力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安徽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一是加强省部合作。省政府正与文化部积极磋商建立省部合作机制,拟签订《加快安徽文化强省建设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产业发展、遗产保护利用、艺术创作繁荣。二是巩固改革成果。推动转企改制的艺术院团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三项制度改革,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三是创新队伍建设。推广“县聘乡管村用”方式配备工作人员(或文化协管员),以县乡(社区)为重点,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培训基层站点工作人员和基层文化骨干。
(三)坚持文化惠民,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点实施六大文化设施建设工程:一是省级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工程,新建省美术馆、省文化馆、省非遗馆等。二是市县级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工程,到2015年,建成市级“三馆一院”、县级“两馆一场”。三是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实现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四是农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设工程,实现村村有文化活动室,社区有文化中心。五是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完善覆盖城乡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六是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工程,推进数字图书馆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
着力开展五大文化惠民活动:一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示范项目创建活动,引领我省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二是扎实推行“四馆一站”免费开放活动,出台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绩效考评办法,提高公共文化设施使用效率。三是开展“百团千场万人”文化下乡活动,实现“文化低保”、“艺术扶贫”。四是扶持群众参与、喜闻乐见的惠民文化活动,精心组织“激情广场大家唱”、“社区文化艺术节”等,实现县县有品牌、市市有节庆。五是开展千镇万村“文化种植”活动,做到村村有队伍、镇镇有特色。
(四)繁荣艺术创作,推出一批展现皖风徽韵、具有时代精神的精品。一是实施精品创作工程。以省直院团和基础较好的市级院团为主体,以现实题材、徽文化题材为重点,以黄梅戏、徽剧、花鼓灯等艺术形式为载体,集中人、财、物,推出一批原创舞台艺术作品。二是实施文旅演艺产品创作引领工程。与省旅游局、演艺集团加强合作,创作适宜旅游市场需求的演艺产品。指导各级文化部门和文艺团体找准定位、选好题材,力争到“十二五”末,实现省、市、文化旅游大县基本上有文旅演艺产品。三是实施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推出一批具有安徽特色、史诗性质,能够与伟大时代相匹配的主题美术作品。四是实施艺术人才培养工程。建立发现、使用人才机制,举办编导、表演等不同内容培训班,组织主创人员外出观摩,加强与高等艺术院校合作,特别是本土院校合作,培养一批编剧、导演、作曲、舞美设计等亟需的艺术人才,奖励在艺术创作中取得突出成果的人员。
(五)保护利用并重,实施优秀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加强我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红色文化遗址、自然与文化遗产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文化传承,推进大运河安徽段申遗、保护。市县级重点建设综合博物馆或专题博物馆,扶持民营博物馆发展,形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博物馆体系。
加强非遗保护利用工作,重点推进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建成一批民俗展示馆、传统技艺展示馆和一批国家级、省级非遗传习基地和生产性保护基地。为提升保护水平,扩大区域影响,2012年9月,争取文化部和省政府在黄山市共同举办“中国(黄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双年大展”,将其办成继四川成都、山东济南之后,在中国中部及长三角地区布局、打造的又一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新品牌。双年展由中国非遗保护中心、黄山市政府、省文化厅共同承办,每两年一届。
(六)集聚发展优势,加快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一是动漫产业“动”起来。认真实施《安徽省动漫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中国国际动漫创意产业交易会、安徽动漫大赛等活动为抓手,打造动漫产业发展的展示、交流、交易平台;推进合肥、芜湖、马鞍山等动漫产业基地建设,扶持动漫企业做大做强。二是示范基地“壮”起来。建立激励机制,争取文化产业发展资金向示范基地倾斜。加强动态管理,树立品牌形象。三是龙头企业“强”起来。综合运用规划、政策、项目、资金和管理等措施,整合资源,把基础较好的中国宣纸集团、安庆五千年工艺美术有限公司、安徽同人文化传播公司等建成龙头文化企业,形成龙头企业引领,大中小企业科学分布、合理分工、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产业布局。四是产业园区“建”起来。指导各地依托丰厚的文化底蕴,规划建设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力争“十二五”期间建成1个国家级、10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五是服务平台“搭”起来搭建投融资平台,建立安徽省文化产业投资发展基金;搭建信息交流平台,筹建安徽文化产业网;搭建科技服务平台,推进文化与科技相融合,扶持芜湖科技文化融合示范基地建设。
 
三、2012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
根据2012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结合本部门主要职责和2012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2012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六中全会精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和2012年主要任务,以推进文化惠民、打造文化精品、弘扬优秀传统、壮大文化产业为导向,推进文化强省建设,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围绕这一工作思路,按照省政府关于省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方针,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保证重点支出需要,合法、真实、重点、完整、有效的完成我厅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四、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文化厅机构由文化厅本级和省图书馆、省文化馆、省书画院、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及省徽京剧院6个二级单位组成,机构性质及人员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编制数
2012年人员实有数
2011年人员实有数
比上年度增减
小计
在职
离休
退休
小计
在职
离休
退休
小计
在职
离休
退休
合计
 
866
1305
735
71
499
1026
611
71
344
279
124
 
155
文化厅本级
行政
63
145
65
17
63
137
55
18
64
8
10
-1
-1
省图书馆
财政拨款事业
185
237
163
13
61
244
169
14
61
-7
-6
-1
 
省文化馆
财政拨款事业
40
74
34
10
30
79
39
11
29
-5
-5
-1
1
省书画院
财政拨款事业
15
25
13
 
12
25
13
 
12
 
 
 
 
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财政拨款事业
15
3
3
 
 
 
 
 
 
3
3
 
 
省艺术职业学院
财政拨款事业
353
533
329
28
176
541
335
28
178
-8
-6
 
-2
省徽剧团
财政拨款事业
90
124
59
2
63
 
 
 
 
124
59
2
63
省京剧团
财政补助事业
105
164
69
1
94
 
 
 
 
164
69
1
94
 
 
五、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日常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
根据2012年省级基本支出供给政策(详见《安徽省2012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手册》),文化厅本级和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日常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名称
预算供给形式
类/档
定额标准
文化厅本级
行政
行政三档(一般行政单位)
16000
省图书馆
财政拨款事业
事业一档
8500
省文化馆
财政拨款事业
事业一档
8500
省书画院
财政拨款事业
事业一档
8500
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财政拨款事业
事业一档
8500
省徽剧团
财政拨款事业
事业一档
8500
省京剧团
财政补助事业
 
 
省艺术职业学院
财政拨款事业
中专、职业学院类
450
单位:元
 
 
2012年部门一般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2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2年部门组织收入3218.5万元,部门可支配收入227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12012年部门组织收入计划情况表
单位:万元
部门组织收入项目名称
2012年计划数
2011年预算数
增减数
增减幅度(%)
合  计
3,218.5
2,701.8
516.7
19.1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45
16.8
28.2
167.9
其他纳入国库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
36.5
5
31.5
630
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
2847
2510
337
13.4
上级补助收入
190
100
90
90
其他收入
100
70
30
42.9
 
组织收入项目说明如下:
(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主要包括:文化厅本级职称评审收入8万元,省图书馆北大培训收入37万元。
(2)其他纳入国库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主要包括:文化厅本级利息收入6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省图书馆其他收入8万元;省书画院房租收入12.5万元。
(3)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省图书馆其他资产出租及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收入47万元,省艺术职业学院学杂费等收入28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主要包括:文化厅本级收入150万元,省书画院收入40万元。
(5)其他收入主要包括:文化厅本级其他收入100万元。
 
22012年部门可支配收入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部门可支配收入项目名称
2012年
预算数
2011年
预算数
增减数
增减幅度(%)
增/减原因分析
合 计
22,723
21,581.4
1,141.6
5.3
 
经常支出预算拨款及重点项目预算拨款
19,509.4
18,881.8
627.6
3.3
 
纳入预算管理政府非税收入
76.6
19.6
57
290.8
省图书馆行政性收费3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
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
2,847
2,510
337
13.4
 
上级补助收入
190
100
90
90
省文化厅本级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增加
其他
100
70
30
42.9
 
 
 
二、2012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2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22723万元,同上年相比增加1141.6万元。其中:预算拨款安排19509.4万元,同上年相比增加627.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12012年部门支出预算分类别分来源情况总表
单位:万元
支出类别
合 计
2012年预算拨款安排
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安排
其他资金安排
上年结余安排
小计
经常支出  预算拨款
重点项目  预算拨款
政府非税收入
合  计
22,723
19,586
9,463.1
10,046.3
76.6
2847
290
 
人员支出
7,281.8
6,228.4
6,158.6
 
69.8
999.4
54
 
  在职人员
4,364.7
3,513.4
3,443.6
 
69.8
819.6
31.7
 
 离退休人员
2,851.9
2,672.5
2,672.5
 
 
157.1
22.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65.2
42.5
42.5
 
 
22.7
 
 
定额公用支出
1,413.9
549.3
542.5
 
6.8
847.6
17
 
 其中:综合定额
1,362.2
507.6
500.8
 
6.8
847.6
7
 
项目支出
14,027.3
12,808.3
2,762
10,046.3
 
1,000
219
 
 
 
 
 
 
22012年部门支出预算分类别对比表(预算拨款安排)
单位:万元
支出类别
2012年预算拨款安排
2011年预算拨款安排
增减变化
小计
经常支出预算拨款
重点项目预算拨款
政府非税收入
小计
经常支出预算拨款
重点项目预算拨款
政府非税收入
增减额
增长(%)
合  计
19,586
9,463.1
10,046.3
76.6
18,901.4
7,211.8
11,670
19.6
684.6
3.6
人员支出
6,228.4
6,158.6
 
69.8
4,920.6
4,914.5
 
6.1
1,307.8
26.6
  在职人员
3,513.4
3,443.6
 
69.8
2,885.8
2,879.7
 
6.1
627.6
21.7
 离退休人员
2,672.5
2,672.5
 
 
1,999.2
1,999.2
 
 
673.3
33.7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42.5
42.5
 
 
35.6
35.6
 
 
6.9
19.4
定额公用支出
549.3
542.5
 
6.8
495.8
482.3
 
13.5
53.5
10.8
 其中:综合定额
507.6
500.8
 
6.8
466.1
452.6
 
13.5
41.5
8.9
项目支出
12,808.3
2,762
10,046.3
 
13,485
1,815
11,670
 
-676.7
-5
 
3各项支出增减原因分析:
2012年经常支出预算拨款和重点项目预算拨款安排共增加684.6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增加627.6万元,原因是:厅机关新进巢湖安置人员、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新进人员;省徽京剧院重新列入我厅预算。
(2)定额公用支出增加53.5万元,主要为省徽京剧院定额公用增加。
(3)项目支出减少676.7万元,原因是:民生工程乡镇文化站任务数减少,项目资金减少(省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经费、省艺术职业学院学科建设经费等增加1000万元)。
 
42012年部门支出预算分功能科目对比表(预算拨款安排)
单位:万元
,
支出来源
 
功能科目
2012年预算安排数
2011年预算安排数
增减额
增减幅(%)
小计
经常支出预算拨款
重点项目预算拨款
政府非税收入
小计
经常支出预算拨款
重点项目预算拨款
政府非税收入
合计
19,586
9,463.1
10,046.3
76.6
18,901.4
7,221.8
11,670
19.6
684.6
3.6
文化体育与传媒
14,183.5
4,085.5
10,046.3
51.7
1,4861.8
3,172.2
11,670
19.6
-678.3
-4.6
社会保障和就业
2,554.9
2,554.9
 
 
1,890.4
1,890.4
 
 
664.5
35.2
医疗卫生
295
289.1
 
5.9
251.9
251.9
 
 
43.1
17.1
住房保障支出
226.5
207.5
 
19
171.5
171.5
 
 
55
32.1
教育
2,326.1
2,326.1
 
 
1,725.8
1,725.8
 
 
600.3
34.8
 
 
 
三、2012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2年,共安排项目支35项,资金总额14027.3万元(包括所有资金),其中:经常支出预算拨款安排2762万元,重点项目预算拨款安排10046.3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安排1000 万元,其他资金219 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一)文化厅本级2012年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1、文化经营许可证印刷费10万元,经常预算拨款安排。
项目立项依据: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取消我省6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06〕417号)
项目内容:根据财综〔2006〕417号文件关于“收费项目取消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规定履行行政职能,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须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通过部门预算或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列支渠道予以保障”。2012年,印刷费由财政继续安排。
项目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省本级。
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测算:印刷费1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万元
2百团千场万人文化下乡工程专项经费50万元,经常预算拨款安排
项目立项依据:文化事业发展常年安排项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建设经济繁荣生态良好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美好安徽而奋斗》(皖发〔2011〕25号)。
项目内容:多年来,我省文化下乡活动在繁荣农村文化、服务农民群众、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2010年,“百团千场万人”文化下乡演出活动荣获全国第十五届“群星奖”。2012年,为突出文化民生理念,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继续组织开展“百团千场万人”文化下乡,送戏、送图书、送公共文化服务活动等,惠民乐民。
项目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省本级。
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测算:租赁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
3黄梅戏、花鼓灯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经常预算拨款安排。
项目立项依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建设经济繁荣生态良好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美好安徽而奋斗》(皖发〔2011〕25号)。
项目内容:黄梅戏、花鼓灯是我省代表国家水准、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优秀文化艺术。省第九次党代会报告中专门提到,要传承创新安徽地域文化,发展黄梅戏、花鼓灯等地方文化艺术。为更好地扶持我省黄梅戏、花鼓灯发展,新设黄梅戏、花鼓灯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省本级。
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测算: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万元。
4全省少儿艺术节系列展演活动经费33万元,其中:经常预算拨款安排30万元,其他资金安排3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文化事业发展常年安排项目。
项目内容:全省“六一”少儿文艺调演、艺术节历时20多年,涌现了一批优秀的少儿文
艺节目,屡次在全国比赛中获奖,为我省赢得了荣誉,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和少儿文艺工作者的踊跃参与,已经成为我省最具权威性的品牌少儿活动。为进一步繁荣我省少年儿童文艺事业,2012年,继续举办全省少儿艺术节,除舞台艺术展演之外,还有少儿音乐会、少儿美术书法作品展览、少儿手工作品展览等系列活动。
项目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省本级。
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测算:差旅费5万元,租赁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万元。
5重大节庆及指令性文艺演出经费110万元,其中:经常预算拨款安排60万元,其他资金安排5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省委、省政府指令性任务。
项目内容: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能,我厅每年承担指令性专场演出和接待演出任务重。这些演出任务均由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领导部门交办,参加活动的领导多,要客多,规格高,影响大,要求展示安徽变化,展现安徽特色,服务安徽发展,突出安徽特色品牌文化。随着演出任务的攀升,每年用于节目创作(含作词、作曲、编导、录音、主持词撰稿等)、演出保障(含舞美设计、制作,服装、道具、灯光、音响等)、会务差旅(演职员工作餐、市内运输,外调节目演职员吃住行及赴外地演出等)、演出补贴等演出成本也随之上升。2011年我厅承接各项节庆及指令性文艺演出已达40场,2012年,演出预计达50场。
项目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省本级。
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测算: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3万元,差旅费10万元,租赁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万元。
6全省社会文化活动专项(含乡镇、社区、夕阳红等文艺调演)经费23万元,其中:经常预算拨款安排20万元,其他资金安排3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文化事业发展常年安排项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建设经济繁荣生态良好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美好安徽而奋斗》(皖发〔2011〕25号)。
项目内容:省文化厅多年以来组织开展社会文化活动,面向基层、服务群众,丰富了人民
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和生活。随着乡镇综合文化站民生工程建设任务的完成,提高文化站的知晓率、满意率,更好地发挥文化站的服务惠民作用,2012年拟举办全省乡镇(社区)文艺调演,由各地推荐先行预赛选拔,推荐全省参赛节目;进一步活跃老年文化、节庆文化、广场文化、社区文化、“童心大舞台”、“欢乐下基层”等文化服务,辅导、编创老年文艺活动、管理老年艺术团参与广场、节庆演出,组织全省老年合唱节、送文艺演出进敬老院等夕阳红系列活动;组织开展社区文化艺术节、社区文化辅导、社区文艺队伍的培训、送文化进社区等活动,进一步拓展社区文化活动阵地;继续组织全省“六一”少儿文艺调演、少儿文艺节目的编创、辅导、提升和少儿读书辅导、演讲比赛等;组织第十七届“群星奖”含创作、辅导、展演、评选、推荐申报等工作。
项目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省本级。
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测算: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3万元,差旅费4万元,租赁费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万元。
7对外文化交流经费85万元,其中:经常预算拨款安排50万元,其他资金安排3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若干意见》(皖发〔2009〕24号),扩大对外文化交流需要。
项目内容:为进一步提升安徽形象和影响力,加强对外文化宣传和对外文化交流,拓展对外文化交流领域。 2012年,计划积极参与文化部组织的赴匈牙利等国参加“欢乐春节”演出、赴新加坡、马来西亚参加“春城洋溢华夏情”演出、赴俄罗斯举办“徽韵耀中华”书画展览、赴台湾、港澳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等对外(对港澳台)文化交流活动,参与省政府举办的招商引资等经贸、文化活动。重点推介黄梅戏、徽剧、花鼓灯、交响乐、杂技、新安书画、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我省优秀文化剧种和特色优秀文化。
项目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省本级。
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测算: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6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4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万元。
    8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经费300万元,经常预算拨款安排。
项目立项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财政部、文化部关于印发<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建设经济繁荣生态良好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美好安徽而奋斗》(皖发〔2011〕25号)。
项目内容:非遗传承人是活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关键与核心,开展传习活动是保护非遗传承人的重要手段,是非遗保护的根本保障,是各项保护措施落实的基础;非遗传习基地建设是非遗保护工作的有益探索,具有实践性、示范性,是非遗保护工作重要抓手;随着社会、文化环境的变化,濒危项目加速消亡,对濒危项目行抢救意义重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财政部、文化部关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和省人大《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意见的报告》(皖政办案字〔2011〕17号)督查意见,为做好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合理利用,2012年,确定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助标准提高到3000元/年(目前已有409人),扶持开展传习活动;重点扶持省级非遗项目和非遗传习基地,抢救濒危项目,打造国家级非遗传承保护活动新品牌,提升保护水平,扩大保护成果。
项目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省本级及补助市县项目。
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测算:未划分的项目支出(省本级)100万元,未划分的项目支出(市县)20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尚未细化,需在预算执行中按规定细化。
9、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专项资金240万元,经常预算拨款安排。
项目立项依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建设经济繁荣生态良好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美好安徽而奋斗》(皖发〔2011〕25号)、《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要求。
项目内容:建设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有利于传承、弘扬地域性优秀传统文化,树立区域文化品牌,提高文化软实力;有利于突出民众的文化主体地位,维护文化生态平衡;有利于促进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协调发展。2011年,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规划已经国家批准实施。为加快推进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2012年,根据《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及《实施方案》,扶持保护区辖各县(区)落实各项措施。探索传承补偿机制,扶持5个新增重点项目,新建徽州文化展示(博物)馆,遴选濒危项目加强保护。加强课题研究,依托学术力量,结集出版研究成果。
项目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省本级及补助市县项目。
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测算:未划分项目支出(省本级)50万元,未划分项目支出(市县) 19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尚未细化,需在预算执行中按规定细化。
10、全省艺术创作、剧目生产、美术书法创作、展览专项经费360万元,其中:经常预算拨款安排310万元,其他资金安排5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建设经济繁荣生态良好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美好安徽而奋斗》(皖发〔2011〕25号),文化事业发展常年安排项目,省领导批示项目。
项目内容:为大力实施精品战略,扶持发掘安徽历史文化底蕴,讴歌江淮儿女伟大创造,弘扬时代精神和当代农村发展的现实题材优秀作品。2012年,时值党的十八大召开,根据艺术表演院团情况,确定并扶持1-2部重点剧目和一批优秀音乐舞蹈作品,力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在全国有影响、有竞争力,冲击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和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等国家级大奖;对入围国家精品工程的单部剧目的编剧、导演、音乐、舞美设计创作、服装、道具、化妆等进行修改打磨;继续扶持全省以现实题材、革命题材和重大历史题材为重点的新创剧目;通过举办美术书法展览、观摩、交流、研讨、培训等活动和措施,发现和培养人才,推出精品佳作。力争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艺术门类,推出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艺术精品力作。
项目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省本级。
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测算:办公费5万元,差旅费14万元,租赁费30万元,会议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00万元。
11、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专项经费300万元,重点项目预算拨款安排。
项目立项依据: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建设经济繁荣生态良好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美好安徽而奋斗》(皖发〔2011〕25号),文化事业发展安排项目。
项目内容:根据《安徽省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方案》,2012年,一是对全部签约作品进行审核评议。3月组织专家组分赴各创作室现场指导,检查督促;4至6月召开两次看稿会,围绕作品广泛听取意见,修改完善;8月完成创作,签约交稿。二是展示创作成果扩大社会影响。10月在省博物院举办“安徽省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作品展”,计划展出20天后全省巡展。2013年赴京展览。三是编辑出版《安徽省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作品集》,辑入入选作品正稿、草图及创作札记。
项目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省本级。
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测算: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50万元,咨询费5万元,邮电费8万元,差旅费20万元,会议费8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6万元。
12、文化市场管理费170万元,其中:经常预算拨款安排120万元,其他资金安排5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事业发展常年安排项目。
项目内容:2012年,根据文化部和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部署,拟进一步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和督查。召开全省文化市场工作会议、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会议、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培训班和网吧、演出市场、电子游戏等市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组织检查组开展全省文化市场执法检查;根据全年文化市场工作安排,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技能,举办全省文化市场执法人员技能大比武活动,实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考评活动;继续做好综合执法技术监管系统工程建设和维护;为贯彻文化部《关于促进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的若干意见》(文市发〔2009〕15号)精神,进一步扶持推动我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继续实施扶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3311”计划。
项目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省本级。
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测算: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10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20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万元。
13、安徽文化人才工程经费30万元,经常预算拨款安排。
项目立项依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建设经济繁荣生态良好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美好安徽而奋斗》(皖发〔2011〕25号)、《文化部关于开展全国文化行业高技能人才选拔表彰工作的通知》(文人函〔2010〕1106号)。
项目内容:建设文化强省必须统筹抓好各类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发现、培训、培养、使用人才,2012年,资助文艺拔尖人才和领军人物,对其在文艺演出、艺术展览、出国进修深造、对外文化交流等方面给予资助;开展全省文化系统高技能人才评选活动,设立若干特聘专家岗位,对在政府主办的全国文化领域评奖中,获得国家级奖项的予以奖励;举办市县文化局长、图书馆长、文化馆长、乡镇文化站长专题培训。
项目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省本级。
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测算:培训费30万元。
14、高雅艺术进校园专项经费45万元,经常预算拨款安排。
项目立项依据:事业发展常年安排项目。
项目内容:“高雅艺术进校园”是由教育部、文化部、财政部共同运筹的一项大型高校艺术活动。实施以来,受到了大学生的热烈欢迎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对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育大学生爱国主义精神、满足大学生文化需求、产生了重要作用。2012年,拟继续计划组织实施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选择省直院团和有条件的市级院团,以经典名剧和现实题材剧目为主,到省内高院巡回演出,并给予节目创作排练、舞美设计装台、食宿交通补贴等。
项目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省本级。
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测算:办公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万元。
15、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民生)2062万元,重点项目预算拨款安排。
项目立项依据: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实施“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的通知》(文社文发〔2011〕27号)、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办社文发〔2010〕31号)。
项目内容:为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文化部拟于“十二五”期间组织实施“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该计划依托图书馆、文化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等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以及国家数字图书馆的资源,建设内容健康、服务规范、环境良好的公共电子阅览室,重点解决未成年人上网问题,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健康、便捷的网络文化服务,使其成为网络环境下公共文化服务的新平台、新渠道。主要是建设一批规范化的公共电子阅览室、推进免费开放、丰富数字资源供给、建立技术支撑平台、建立健全公共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的机制。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1年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专项资金的通知》(财教〔2011〕374号)精神,2012年,我省将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列入民生工程,计划安排667个乡镇、27个社区、40个街道建立公共电子阅览室。按照中央对社区基层服务点每个补助标准为2万元、街道基层服务点每个补助标准为1万元,中央对所需经费负担50%,即中央补助每个乡镇、社区基层服务点1万元,每个街道基层服务点0.75万元,合计中央补助724万元。我省公共电子阅览室省级建设标准拟定每个按5万元标准,中央按标准给予50%补助,其余主要由省、市(县)按7:3负担,省级财政投入2062.2万元,县财政投入833.5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项目级次:补助市县项目。
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测算:信息网络构建2062 万元。
16、农村文化建设专项经费2700万元,重点项目预算拨款安排。
项目立项依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建设经济繁荣生态良好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美好安徽而奋斗》(皖发〔2011〕25号)。
项目内容:皖发〔2011〕25号文件规定:要增加农村文化服务总量,以农村为重点,加强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文化惠民工程,扩大覆盖、消除盲点、提高标准、完善服务、改进管理;推动“三下乡”、送欢乐下基层等活动经常化;支持演艺团体深入基层和农村演出等。2012年,按照扶优扶强,向皖北倾斜的原则,对全省县级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安排设备购置及维修改造经费;以特色文化项目建设为依托,选定若干农村文化建设基础较好的县(市)予以重点扶持,打造县级公共文化服务活动新亮点;以黄梅戏、花鼓灯、民舞民俗、民间杂技等为载体,依托国家、省级民间艺术之乡,重点扶持民间特色文化的传承保护、展演展示,鼓励广泛开展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农村特色文化活动;对积极开展艺术创作,常年坚持到社区、乡镇、厂矿和农村演出的基层艺术表演团体及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有重点地给予资助扶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文化干部培训力度,强化农村文化专项资金管理,对党委政府重视程度高、文化投入增幅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备、活动特色鲜明丰富多彩、推进基层文化工作成绩突出的市、县,予以“以奖代补”奖励等。
项目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项目级次:省本级及补助市县项目。
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测算:未划分的项目支出(省本级)500万元,未划分的项目支出 220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尚未细化,需在预算执行中按规定细化。
17、全省动漫产业扶持与发展专项经费70万元,其中:经常预算拨款安排50万元,其他资金安排2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文化部关于扶持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市发[2008]33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建设经济繁荣生态良好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美好安徽而奋斗》(皖发〔2011〕25号)、文化事业发展常年安排项目。
项目内容:根据拟定的《安徽省动漫产业十二五规划》,结合我厅拟订动漫、网络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网络游戏产业发展的职能,2012年,拟计划组织召开全省动漫产业发展联席会议;组织全省动漫企业申报认定,积极推动重点动漫企业,重点动漫产品、动漫精品工程的申报工作,对动漫企业进行年检,开展全省动漫产业发展调研。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文化产业,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动漫、游戏等战略性新兴文化产业,重点推动合肥、芜湖、马鞍山、淮南动漫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举办第二届安徽省动漫大赛,对优秀动漫企业、重点动漫作品项目予以鼓励和扶持。
项目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省本级。
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测算:印刷费10万元,差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万元。
18、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督查、培训、资源建设及工作运转等经费40万元,经常预算拨款安排。
项目立项依据:事业发展常年安排项目。
项目内容:2012年,按文化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对我省已建成文化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城市社区文化中心、村基层点、乡镇文化站正常运转、全省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等,组织培训、督查、管理、调研及指导,提升全省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及能力。
项目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省本级。
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测算:办公费2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万元。
19、全省文化先进县(市、区)创建及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评选表彰经费15万元,经常预算拨款安排。
项目立项依据:《全国文化先进县、全国文化先进集体和全国文化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办法》(文化部部长令第16号)。
项目内容:文化先进县(市、区)的创建是文化部组织实施的一项综合性文化工程。这项工程的实施对推动基层文化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2012年,开展全省文化系统体制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比表彰活动,计划评选10个全省文化系统体制改革先进集体,20个全省文化系统体制改革先进工作者。
项目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省本级。
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测算:差旅费4万元,会议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
20、文化产业招商布展专项经费35万元,经常预算拨款安排。
项目立项依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建设经济繁荣生态良好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美好安徽而奋斗》(皖发〔2011〕25号)、文化事业发展常年安排项目。
项目内容:2012年,根据我厅年度工作计划,拟进一步突出产业特色,培育市场主体,加强规划引导,提供政策支持,争取在我省文化产业发展上有新的突破。一是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徽商大会、北京文博会等招商、招展、布展任务,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二是开通安徽文化产业网,为发展文化产业构筑信息和交易平台。三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拟组织省内、省外两次全省规模的文化产业培训。
项目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省本级。
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测算:印刷费5万元,差旅费10万元,会议费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万元。
21.乡镇文化站建设经费(民生)1820万元,重点项目预算拨款安排。
项目立项依据:国家发改委、文化部《关于印发全国“十一五”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社会〔2007〕2427号)和《安徽省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实施办法》(民生办〔2010〕1号)。
项目内容:全省现有1389个乡镇,“十一五”期间124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列入省政府民生工程外,余下6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站舍陈旧,设施落后。为推进建成符合标准的综合文化站,实现每个乡镇均有一个综合文化站目标,惠及全省农民群众。2012年,将余下的6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站舍建设纳入民生工程,每站按40万元标准建设(其中:建设资金30万元,内部设施购置10万元),省与市(县)7:3比例配套,经测算,省财政投入1820万元,市(县)配套780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补助市县。
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测算:房屋建筑物构建135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470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尚未细化,需在预算执行中按规定细化。
22、全省公共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经费补助市县2256.3万元,重点项目预算拨款安排。
项目立项依据:财政部《关于加强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教〔2011〕31号)、《关于做好全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免费开
放工作的意见》(皖文财〔2011〕27号)。
项目内容: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免费开放包括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免费提供两个方面,其中: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随社会发展、政府财力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增长而发展变化。2012年底前,省图书馆、省文化馆、合肥市图书馆、合肥市文化馆以及全省所有一级馆,提升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在公益讲座和展览、群众文化活动、基层辅导、流动服务、数字远程服务等方面形成2个以上服务品牌。其它图书馆、文化馆站健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并免费提供。全省美术馆向公众免费开放。
我省现有各级公共图书馆(含少年儿童图书馆)90个、文化馆120个、美术馆4个,文化站1355个,其中124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06个街道文化站。市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标准为每馆50万元,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标准为每馆20万元。中央财政负担50%,其余50%由省、市(县)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标准为每站5万元,中央财政负担50%。
项目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项目级次:补助市县项目。
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测算: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56.3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细化,具体细化情况详见“附表5、2012年部门项目支出细化分配预算表”。
(二)文化厅二级单位2012年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1、全省古籍图书保护出版经费50元,经常预算拨款安排。
项目立项依据:事业发展常年安排项目。
项目内容:2012年,拟加强古籍修复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濒危和破损古籍,特别是国家珍贵古籍修复,建立修复档案;加强对古籍征集、利用,通过收购,征集分散在民间的珍贵古籍,采取缩微和数字化等现代手段,整理出版,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项目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省本级。
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测算:印刷费20万元,维修(护)费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
2、省图书馆运行维护费250万元,经常预算拨款安排。
项目立项依据:事业发展常年安排项目。
项目内容:2010年,安徽省图书馆经国家文化部评估认定为国家一级馆,并被命名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同时被省委、省政府作为对外文化交流展示的窗口单位,全国图书馆联合编目中心安徽省分中心也在省图书馆设立。
2011年6月28日免费开放后,图书馆开放时间增长(8–10小时),开放面积增大,读者量增多(500–5000人/天)。据2011年实际运行成本计算,省图书馆现有各项设备和各项业务正常运行和开展,需增加运行维护经费。
项目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省本级。
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测算:维修(护)费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6万元。
3、图书保护专项经费50万元,经常预算拨款安排。
项目立项依据:事业发展常年安排项目。
项目内容:按照省图书馆现有古籍善本藏量,根据图书保护相关国家标准,2012年,需对281册书刊和35万册古籍善本书的防火、防盗、防虫、防尘、防潮,破损文献的修补、破损特藏的修复以及抢救文献的缩微拍摄。
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测算:维修(护)费50万元。
4图书购置专项经费550万元,重点项目预算拨款安排。
项目立项依据:事业发展常年安排项目。
项目内容:安徽省图书馆作为全省文献资料收藏中心、省级总书库书目中心、文献信息存储和传播中心,承担为市县基层点提供文化信息资源的职责等。随着每年接待读者人数急骤上升、读者借阅量的日益增长和文献逐年涨价等因素,需大幅度地增加印刷品书刊的种类和复本数,大量购置电子文献、声像资料和缩微资料,进一步完善藏书结构体系,征集、收藏全省各地各行各业出版的地方文献,逐步形成具有安徽地方特色的藏书。按每年书价上涨20%,读者量增长38%的比例,尤是免费开放后,更需大量购置图书、报刊、电子文献、声像资料和缩微资料,收集、保管古今文献资料和为读者服务,进一步补充馆藏,满足读者借阅需要, 2012年,年购书费需要增加到550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省本级。
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测算:其他资本性支出55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50万元
5、图书馆免费开放经费358万元,重点项目预算拨款安排。
项目立项依据: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财政部《关于加强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
(站)免费开放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教〔2011〕31号)。
项目内容: 2010年6月28日免费开放,读者量大幅上升和借阅册次的几何级增加(读者量增加30%,借阅册次增加1.28倍),对省图书馆的管理和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2年拟开展读者活动、购置RFID智能管理系统3套、实行自动化设施升级更新、视频系统和防盗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以及消防工作服、防毒面具、馆舍维修和存包柜设备购置等。2012底前,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在公益讲座和展览、群众文化活动、基层辅导、流动服务、数字远程服务等方面形成2个以上公共文化服务品牌。经省财政厅评审中心评审,约需经费358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省本级。
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测算:差旅费9.4万元,劳务费3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1.7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1万元,大型修缮130.3万元,信息网络购建49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80万元。
6、社会文化辅导培训费20万元,经常预算拨款安排。
项目立项依据:事业发展常年安排项目。
项目内容(绩效目标):安徽省文化馆主要承办、协办政府及有关部门所交办的各项群文工作和活动;指导、辅导安徽省基层文化馆(站)的工作开展和社会文化活动的普及、提高;组织举办全省性的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为切实加强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培训、轮训力度,着力提高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能力。2012年,省文化馆将继续举办全省文化馆年会、文化馆(站)长、全省各类美术、摄影、音乐舞蹈、文艺创作、戏曲、社会艺术考级等各类培训,编辑出版相应的社会文化工作丛书,普及群众文化知识。
项目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省本级。
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测算: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5万元,差旅费5万元,培训费5万元。
7、省文化馆免费开放专项经费42万,经常预算拨款安排。
项目立项依据: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财政部《关于加强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教〔2011〕31号)。
项目内容:2011年6月28日,全省所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到2012年底,提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在群众文化活动、基层辅导、流动服务、数字远程服务等方面形成2个以上服务品牌。免费开放后,省文化馆其人员、公用等基本支出由同级财政部门负担,省级财政全额负担省图书馆、省文化馆免费开放所需经费。经省财政厅评审中心评审,结合省文化馆2011年实际运转情况,核定省文化馆免费开放经费42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省本级。
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测算: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万元。
8、书画创作与展览活动经费38万元,其中:经常预算拨款安排30万元,其他资金安排8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事业发展常年安排项目。
项目内容:为弘扬徽文化、讴歌新时代,展示我省书画院书画家的最新创作成果,2012年,拟结合全省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和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组织全省书画院知名书画家采风写生,学术创作交流等系列活动。
项目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省本级。
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测算: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4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4万元,租赁费2万元,会议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专用材料费3万元,劳务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
9、省徽剧团专项业务费及排练补贴25万元,经常预算拨款安排。
项目立项依据:省政府会议纪要决定。
项目内容:省徽剧研究院(原徽剧团)系国内唯一集研究、教学、演出于一体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1991年经省政府会议纪要决定:将原徽剧团改为全额补助,并安排专项业务及排练补贴专款25万元。2012年,拟继续安排省徽剧团专项业务费及排练补贴25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省本级。
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测算: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
10、保护“非遗”安徽地方戏曲人才培养专项经费50万元,经常预算拨款安排。
项目立项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
项目内容: 2008年,王三运省长到校视察时,充分肯定了安徽省艺术学院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形式上的创新,指出这是最好的传承,活的传承。2012年,拟继续对传承人队伍建设予以扶持,为传承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改变目前艺术队伍后继乏人的现状;对具有重要价值的民族民间艺术传承人,尽力保护,在政策上给予重点扶持;鼓励艺人带徒授艺,加强中青年艺术骨干的培养,使民族民间艺术绝技后继有人、代代相传。
项目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省本级。
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测算:培训费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
11、新校区一期工程还款1000万元,纳入政府的非税收入安排。
项目立项依据:发改社会函[2006]631号文关于省艺术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核准建设的函。
项目内容:安徽艺术职业学院丹霞路教学区主要发展高等艺术教育,保持4000人高等教育规模。新校区建设规模为约8万平方米,分期建设,包括舞蹈系、戏剧系、音乐系、美术系、综艺系、综合教学楼和图书馆、学生宿舍、超市、食堂、浴池及其它多功能后勤服务等设施。2012年,拟继续从非税收入中安排1000万元归还一期工程款。
项目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省本级。
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测算:基础设施建设1000万元。
12、省艺术职业学院影视动(漫)设计工作专项经费80万元,经常预算拨款安排。
项目立项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教育部、科技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文化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10部门《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项目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把动漫人才培养纳入国家文化艺术类人才培养规划并给予适当支持。按照市场需求和动漫产业发展趋势,完善动漫人才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扩大人才培养规模,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利用职业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等方式培养动漫人才。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是我省普通高校中最早开设动画设计、影视制作、摄影摄像等相关专业的高校,依托学院的艺术专业教育背景,已发展形成独立的系科教学。2012年拟购置动漫实践教室设备动漫实践教室设备、影视摄影棚设备及3D动漫教室。
项目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省本级。
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测算:专用设备购置8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80万元。
13、重点学科建设经费660万元,经常预算拨款安排。
项目立项依据:省领导批示项目、事业发展需要、教育厅学科建设发展规划。
项目内容:2011年9月2日,省委书记张宝顺亲临学院视察,高度赞扬了学院取得的办学成果,并亲笔题词“用心学艺,传承创新,服务社会,成就人生”,激励学院继续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的文化艺术人才,为我省全面实施“文化强省”战略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自2011年起,开展重点学科建设,打造品牌特色优势专业,每年省财政支持600万元,一定5年不变。
另学院原重点学科建设拟继续投入以下方面:学科基础研究费--学科基础研究立项课题、论文发表版面、著作、教材出版、专利申报费以及研究成果鉴定、申报奖励;学术交流费--资助学科成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主办、承办学术会议,邀请国内外同行学者来校进行学术讲座和交流;学科队伍建设费--梯队成员在职学习、进修培训的学费、培养费、资料费、差旅费等的优惠补贴和学科梯队人员引进时,在学校政策基础上由学科追加的优惠待遇与资助。
项目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省本级。
项目金额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测算: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0万元。
原文地址:http://www.ahzwgk.gov.cn/xxgkweb/showGKcontent.aspx?xxnr_id=99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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