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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环境保护局2012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2-06-10 来自:天津市政府网站作者:huang - 小 + 大

市环保局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指导思想、原则、思路和依据
(一)指导思想
在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及市委九届十次、十一次会议精神指引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和改革开放,使我市环保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量入为出,勤俭理财,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科学合理配置资金。
(三)总体思路
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严格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程度;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编制,保障部门正常运转需要;推进综合预算编制,加强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提高基金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四)主要依据
《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7号令、天津市人民政府第二次(1993年)、第八十四次(1998年)常务会议纪要;我局和所属单位担负职能和任务以及现有人员情况;财政部门有关标准、规定和专项批复。
二、基本情况
此预算中包括市环保局机关、所属七个基层单位、我市区县级环境监察机构执法补助经费及局本级所管理的全市范围的专项资金(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另行编制)。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天津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党办发[2009]31号),市环境保护局是负责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制定环境保护地方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拟订重点海域污染防治规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协调解决区域间环境污染纠纷;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三)承担落实本市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负责限期治理、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和排污费征收等制度的实施;组织落实本市总量减排指标,督查本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组织协调推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各项指标落实的工作。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专项资金安排的意见,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规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开发建设区域、制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六)负责本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订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和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坏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评估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
(八)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本市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辐射环境和放射性废弃物进行监督管理。
(九)负责本市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制订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和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工作;统一发布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一)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方面的国际合作交流工作,协调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在本市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本市有关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负责对区县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指导社区环境建设。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天津市环境监察总队主要职责是:对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调查环境污染事故与纠纷、参与处理海洋与生态破坏事件;负责组织开展和管理全市排污费征收工作。
我市各区县环境监察支队的主要职责是开展排污申报、征收排污费、环境监察、环境违法行为调查处理等。
蓟县中上元古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负责位于蓟县北部山区的中上元古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保护工作。该保护区的中上元古界地层剖面是举世罕见的地质瑰宝,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价值。保护它的完好,对开展科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市辐射环境管理所,负责全市辐射环境,包括:电磁、电离辐射环境质量和辐射污染及放射性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和处置工作,此项工作对促进民用技术应用和信息产业发展,保持社会安定及保护人民的生活环境具有重要的作用。
市环保宣教中心负责组织领导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日常在电台、电视台和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国家和我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全市有关环境保护内容的重大活动和纪念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教育,负责全市大、中、小学中开展绿色环保活动的指导工作,负责我市环保科普资料的编写和环保科普影视材料的制作工作。
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是国家环境监测一级站,是天津市环境监测的技术中心,数据信息中心、网络中心和培训中心,承担着天津市地表水、地下水、废水、海洋环境、环境空气、工业废气、降水、土壤、生物、固体废弃物、恶臭、噪声、室内环境、机动车排放气体等多方面的监测,每天在相关媒体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承担着我市和国家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全市重大污染事故调查监测、污染纠纷仲裁监测、突发性污染事故监测并为社会提供委托监测;还承担着多项环境科研、监测新技术的开发、环境标准、标准分析方法的课题研究。多年来该中心坚持质量建站的宗旨,不断地扩大业务范围,1994年通过了国家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1999、2003年通过计量认证复查,2000年获得了国家环境标志产品检验机构的资质,2001年成为国家环保局首批室内环境检测试点单位,2003年获得了国家实验室认可资质。
天津市环保科技信息中心负责制定我市环境信息发展规划与计划;组织起草我市环境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监督标准、规范的实施。承担的全国环境信息网络系统、卫星通讯系统和计算机应用系统(天津部分)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我市环境网络系统、市环保局机关办公计算机网络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及政务公开系统,我市“12369”环保举报热线、指挥通讯系统的建设、管理与维护工作;并为全市环保系统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承担全市环境信息人员培训和技术交流工作;负责环境信息工作的国际合作与信息交流。
天津市固体废物及有毒化学品管理中心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固体废物及有毒化学品管理的法规、政策和标准。受市环保局委托对危险废物进行监督管理。实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开展固体废物及有毒化学品污染调查。承担固体废物及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的技术开发研究及咨询、服务。承担进口废物的风险评估工作。
三、收入预算说明
2012年收入预算2133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321.1万元,事业收入1595万元,其他收入103万元,上年结转1320.8万元。
四、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预算总体说明
2012年支出预算21339.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医疗卫生394.2万元,占支出预算1.85%;节能环保20705.7万元,占支出预算97.0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23万元,占支出预算1.04%;其他支出17万元,占支出预算0.08%。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人员支出6238.8万元,占支出预算29.2%;公用支出1760.3万元,占支出预算8.2%;项目支出13340.8万元,占支出预算62.6%。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1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321.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医疗卫生338.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节能环保17982.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8.2%。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人员支出4789.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6.1%;公用支出1511.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3%;项目支出1202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5.6%。
 
五、项目支出预算说明
(1)排污费项目:9000万元
1
2012年天津市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运行维护
100
2
2012年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动态管理
200
3
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日报、预报运行监测补助
400
4
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预报应用系统
223
5
天津市水质自动监测运行及机动车尾气监测运行补助
200
6
“十二五”天津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与培训
30
7
2012年环境执法稽查
220
8
天津市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工程(二期)
300
9
天津市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示范园
85
10
天津市污染综合防治项目(未细化项目)
7242
污染综合防治项目将围绕节能减排削减COD及SO2等主要污染物、创建生态城市以及天津市企事业单位污染综合防治等项目进行补助贴息支出,具体内容待定。
(2)环保专项资金项目:2596万元
1
《天津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立法研究
60
2
《中国环境宏观战略研究》成果应用研究之一天津市环境形式综合分析研究
30
3
天津市二氧化硫排放权交易试点
12
4
天津市减排新途径-湿地与大气区域减排工程实施方案
50
5
天津市示范小城镇创建生态镇专项行动(一期)
25
6
天津市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核查核算
56
7
天津市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s)排放控制标准制定
50
8
2012年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评估
120
9
天津市环境安全应急工作
65
10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检查
70
11
天津市辐射环境应急工作
30
12
生态市建设宣传
100
13
天津市环境应急监测工作
30
14
天津市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运行
150
15
天津市环境信息资源智能分析系统-基础地理信息系统三期建设
200
16
2012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60
17
2012年化学品管理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项目
50
18
天津市综合污染防治项目(未细化项目)
1438
综合污染防治项目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围绕全市环境污染预防及控制、重点做好天津市主要污染物减排推动、环境安全应急、中长期环境保护战略及制度建设、制订生态安全格局建设总体方案、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安排支出。
(3)天津市引滦水质环境保护项目:424万元
主要用于保障全市人民饮用水的安全,从河北省迁西县大黑汀水库到北辰宜兴埠水厂234公里引滦主干工程和引滦上游各支流水系600多公里引滦沿线的污染防治,整个引滦水系监督监理及水质监测仪器设备、交通工具的添置和维修,引滦监测业务补助,引滦保护宣传教育。从于桥水库到宜兴埠饮用水源取水地的引滦水质自动连续监测系统运行(包括更新与维护水质自动监测、通信设备及水、电等)费,水库水质富营养化科学研究经费等。
六、政府采购预算
2012年政府采购预算2102.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196.6万元,服务类采购905.8万元。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2012年部门预算总表
表一单位:万元
                                                        
             预算资金            预算资金
一、财政拨款18,321.1一、一般公共服务 
    其中: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安排的拨款二、国防 
二、事业收入1,595.0三、公共安全 
三、经营收入 四、教育 
四、上级补助收入 五、科学技术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 
六、其他收入103.0七、社会保障和就业 
  八、医疗卫生394.2
  九、节能环保20,705.7
  十、城乡社区事务 
  十一、农林水事务 
  十二、交通运输 
  十三、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事务223.0
  十五、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十六、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十九、其他支出17.0
                    20,019.1                    21,339.9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二十、结转下年 
八、上年结转1,320.8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1,320.8  
          其他结转   
                     21,339.9                     21,339.9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201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二单位:万元
                
  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18,321.16,301.112,020.0 
医疗卫生338.2338.2  
节能环保17,982.95,962.912,02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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