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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发展面临三大难题

时间:2008-02-20 来自: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作者:ALAN - 小 + 大

基金总额已达1818亿元,基本实现保值增值,项怀诚表示


9月7日,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在其成立五周年之际,特邀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家学者齐聚北京香山,共议社保基金发展良策。与会代表就社保基金筹集、法律环境、投资运作以及监管模式进行了深入探讨。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项怀诚表示,5年来,全国社保基金规模持续扩大,截至今年7月底,基金总额已达到1818亿元。今年社保基金坚持“安全至上,注重效益”的投资原则,在适时调整投资策略的同时实现了收益的稳定增长。按照资本加权计算,社保基金5年来累计收益率为11.82%,超出了同期累计通货膨胀率5.04%,基本实现了保值增值的目标。


项怀诚同时表示,社保基金作为一项新事业,在目前的发展中遇到了一些难题。当前,社保基金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是资金来源尚待稳定。按照相关法规,社保基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股减持收入和彩票公益金收入等几个方面。其中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和国有股减持是两个主要渠道。从实际情况看,前一个方面的问题在于拨款时间和额度不固定,后一个方面的问题在于国内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保基金的办法停止执行以来,只有境外上市公司尚在上交为数不多的减持资金。


第二是投资渠道尚待拓展。根据《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社保基金只能投资于国内银行存款、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和股票等几个品种,并且有严格的投资比例限制。近几年来,银行存款和债券的收益率不高,股市又长期在低位徘徊。这种现状影响到社保基金的收益水平。从长远来看,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基础上,拓宽投资渠道是提高社保基金投资收益的必由之路。


第三是法律环境尚待完善。作为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的主要法规依据,《暂行办法》以财政部和劳动保障部两部长令的形式颁布于2001年。客观地说,《暂行办法》对规范运作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是它毕竟是在基金草创初期制定的,有些条款已经不合时宜,很多方面有待改进。


项怀诚说,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核心是如何准确把握风险————收益关系。作为国家财政性资金的社保基金,更需要通过制度安排来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实现保值增值。几年来的发展实践表明,现行制度模式已经在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管理中发挥了良好的作用。随着投资品种的丰富、投资领域的拓展,以及投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办法、委托资产风险控制和监管制度、绩效评估办法等一整套严格、规范、科学的管理制度的适时出炉,社保基金的管理运营水平在逐步提高,应对资本市场发展变化的能力也得到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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