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5-20 来自:四川工商局网站作者:huang - 小 + 大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简称省工商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依法查处市场违法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承担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用信息等责任,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承担省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厅(局)际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承担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
(十三)对省级以下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十四)指导局直属单位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及相关协会、学会工作。
(十五)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六)承办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2年的工商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把“稳定增势、高位求进、加快发展、工商助力”作为工作主线,坚持提升服务发展、市场监管、消费维权、依法行政和基础建设效能,追求工商工作的更大作为。
一是坚持把提升服务发展的效能作为重要任务,促进稳定经济增势。要全力服务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不断增加市场主体数量、提升质量,有效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中小企业加快发展。要大力支持“两化”互动发展,大力支持工业市场主体产生壮大,积极解决城镇化进程带来的就业再就业问题。要大力支持文化体制改革,高效监管文化市场,加快推进广告业有序发展。要全力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推动非公经济示范园区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自主创新。要深入实施商标战略,推动争创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培育驰名商标,宣传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要有效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大力支持成渝经济区发展,大力服务天府新区建设,特别要针对天府新区起步区的建设加大工作力度。要全力服务新农村建设,加大强农惠农力度,推广涉农合同示范文本,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二是坚持把提升市场监管的效能作为重要职责,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要狠抓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在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日常规范管理和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上下功夫,加大对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和对食品质量的抽检力度,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建设。要全面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着力修订、完善、健全制度体系,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加快推进个人一般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要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侵犯涉外商标和驰名商标专用权、恶意商标抢注行为。要深入开展竞争执法工作,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加强大要案件挂牌督办工作。要抓好广告市场监管,探索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深入推动格式条款监督。要抓实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重点打击异地“拉人头”式传销、网络传销。要抓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强化对无照经营行为的监管,认真做好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等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专项工作。
三是坚持把提升消费维权的效能作为重要使命,服务扩大消费内需。要建好全省12315大集中综合服务平台,强化数据分析功能,扩大“一会两站”和12315网络的覆盖范围。要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不断扩大对商品质量检测和抽检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要重点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重大群体性投诉、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要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和引导,做好“消费教育示范基地”的宣传推广和后续推进工作,拓宽和开发消费领域,拓展消费空间。
四是坚持把提升依法行政的效能作为重要标准,推动建设法治工商。要全力提升依法行政的业务技能,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工作,贯彻执行好《行政强制法》,密切工商注册登记与司法审判、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之间的衔接。要狠抓执法监督,重点做好对立案、核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监督,开展执法案件评查,创新执法机制,搞好执法办案信息化和联网应用检查。
二、 部门概况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5个,其中行政单位49个,事业单位6个。
三、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2年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198895.4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5552.16万元,其他收入16249.39万元,上年结转7093.9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98895.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51523.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0354.43万元,医疗卫生6062.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31.58万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2123.95万元。
四、 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执法办案支出、保护消费者权益支出、工商行政管理专项支出、信息化建设支出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用于恢复重建因“5.12汶川特大地震”毁损的灾区工商部门办公业务用房等支出。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2012年预算数 | 项 目 | 2012年预算数 |
一、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 175552.16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151523.36 |
二、行政单位教育收费收入 | 0.00 |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 151523.36 |
三、事业收入 | 0.00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 | 30354.43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0.00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30354.43 |
五、转移性收入 | 0.00 | 三、医疗卫生 | 6062.15 |
上级补助收入 | 0.00 | 医疗保障 | 6062.15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0.00 | 四、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2123.95 |
从其他部门取得的收入 | 0.00 | 公益服务设施恢复重建 | 921.72 |
从不同级政府取得的收入 | 0.00 | 党政机关恢复重建 | 1202.23 |
五、住房保障支出 | 8831.58 | ||
七、其他收入 | 16249.39 | 住房改革支出 | 8831.58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191801.55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0.00 | 六、事业单位结余分配 | 0.00 |
九、上年结转 | 7093.92 | 其中:转入事业基金 | 0.00 |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 0.00 | 七、结转下年 | 0.00 |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 0.00 | ||
收 入 总 计 | 198895.47 | 支 出 总 计 | 198895.47 |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类 | 款 | |||||
合计 | 178044.12 | 146039.40 | 32004.72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130978.74 | 101097.97 | 29880.77 | ||
201 | 15 |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 130978.74 | 101097.97 | 29880.77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30354.43 | 30354.43 | |||
208 | 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30354.43 | 30354.43 | ||
210 | 医疗卫生 | 6047.15 | 6047.15 | |||
210 | 05 | 医疗保障 | 6047.15 | 6047.15 | ||
218 |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2123.95 | 2123.95 | |||
218 | 03 | 公益服务设施恢复重建 | 921.72 | 921.72 | ||
218 | 06 | 党政机关恢复重建 | 1202.23 | 1202.23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8539.85 | 8539.85 | |||
221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8539.85 | 8539.85 |
原文地址:http://www.scaic.gov.cn/zwgk/gsgg/zcgg/201203/t20120319_1141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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