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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族事务委员会2012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2-05-20 来自:四川民委网站作者:huang - 小 + 大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将四川省民族事务委员会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四川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民委)既是主管全省民族事务的省政府组成部门,又是省委民族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中共四川省民族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委民族工委)是省委主管民族工作的职能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四川省民委(省委民族工委)的三定方案主要职责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对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等相关领域的实施、衔接;负责起草地方民族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定,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联系民族自治地方,指导、督查、协调民族工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统一;研究分析全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实施省委、省政府民族地区民生工程中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省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省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组织协调民族自治地方重大庆典活动,承办少数民族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负责管理全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少数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少数民族题材文化作品(产品)进行审查;负责组织协调全省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2年省民委(省委民族工委)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推进民族地区经济加快发展。
  一是切实推进民族地区“两个加快”。继续协调推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着力培育壮大农牧业、矿冶业、水电业、旅游业等特色支柱产业,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地震灾区产业振兴,继续做好少数 民族发展资金、民族工作机动金和两项资金项目的安排工作,加强资金监管和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使用效益,着力改善少数民族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牧民群众增收;继续实施好农牧业产业化推动工程,支持民族乡抓好产业结构调整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做好民族地区农牧业实用技术推广应用,支持民族地区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少数民族新型农牧民;促进民族地区城镇化进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增强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实现生态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相协调。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推进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意见》和促进凉山彝区跨越发展的“一个意见、两个规划”(即:《推进凉山彝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意见》、《推进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安宁河谷综合开发总体规划》),并在贯彻落实“十二五”发展规划时衔接好,保持连续性,突出可操作性。用好中央和省对民族地区发展的特殊倾斜政策,全面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努力促进民族地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
  (二)着力实施民族地区民生工程。
  进一步突出民生优先,千方百计为农牧民群众办好事实事,着力改善民生;深入推进藏区“三大”民生工程,积极协调筹措资金继续实施好牧民定居行动计划,解决藏区7301户牧民群众定居问题并配套完善公共基础设施。认真组织实施好彝家新生活“四件套”工程,为3.5万余户贫困彝族群众发放室内设施四件套。协同实施好凉山彝区综合扶贫开发工程。完成好省上下达的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着力实施好农村“四小”工程、民族地区现代农牧业增收工程和“民族新村建设工程”。
  (三)着力加快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一是抓民族教育工作。认真做好四川省民族地区第二个“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十年行动计划”;加强全省少数民族考生招生录取有关协调服务工作;继续加大对省藏文学校和彝文学校的协调服务力度,支持两校加强自身建设,做好两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的协调工作。二是抓民族卫生工作。积极推进民族地区地方病、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好《四川省民族地区卫生事业发展十年行动计划》。三是抓民族体育工作。以参加各项比赛为载体,抓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运动员的选拔、训练工作。四是抓民族文化工作。抓好省政府《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落实工作;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民族地区各族人民群众中扎根;积极开展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做好民族题材文艺作品审查工作。五是抓民族语言文字和宣传工作。认真贯彻《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族语文翻译工作的指导意见》,组织完成全国人代会、政协会议彝语文翻译和省人代、省政协会议的彝、藏语翻译工作;做好翻译系列高评委职称的评审工作;进一步做好民族古籍保护、搜集、整理、出版工作;进一步办好《民族》杂志汉、藏、彝三个文版,大力宣传民族地区各项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大力宣传民族地区重大民生工程实施的显著成效,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
  (四)着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一是继续做好党的民族政策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使之落实到位。二是把发展第一要务与稳定第一责任结合起来,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大对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的分析研判,及时消除和化解不稳定因素。三是协同做好民族地区维稳工作,主动配合教育部门建立和完善“9+3”学生管理制度,加强民族团结教育,避免出现不稳定事件。四是抓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按照中央、省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部署,积极推动民族团结教育进课堂、进社区。切实把握新形势下做好维稳工作的特点与规律,转变维稳工作思路,实现从“保稳定”向“创稳定、促和谐”的转变,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活动,形成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良好氛围。五是做好凉山州建州六十周年庆祝活动的相关工作,充分展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成就,促进凉山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民生大改善。
  (五)着力抓好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推进我省关于少数民族干部人才政策措施的落实,促进民族工作重点市、县、乡镇党政班子按照省委要求配备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继续推动民族地区在补充基层公务员时,按照一定比例录用少数民族人员;继续做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培训工作和选派民族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沿海省(市)和内地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工作和干部援州工作。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体系建设,加大民委系统干部培训力度,以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需要。紧密结合民族地区、民族工作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建议意见,当好推进民族地区跨越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决策参谋。
  二、部门概况
  省民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1年省民委收入预算总额为5237.3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433.11万元,事业收入461.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42.8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237.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297.85万元,教育1831.08万元,科学技术331.5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41.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26.62万元,医疗卫生85.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3.44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省民委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省民委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民族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省民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证省民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一是为省委、省政府制定有关民族工作政策提供决策依据,用于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调查研究的支出;二是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藏区“三大”民生工程和彝家新生活“四件套”工程专项工作的支出;三是组织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民族地区春节慰问工作经费支出;四是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用于我省抢救、收集、整理、出版少数民族古籍等方面的支出;五是用于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支出。
  (二)教育,主要用于下属中等职业学校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包括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的基本建设支出。
  (三)科学技术,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四)文化体育与传媒,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六)医疗卫生,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用于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川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2012年预算数              2012年预算数
一、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433.11一、一般公共服务2297.85
二、行政单位教育收费收入     民族事务2297.85
三、事业收入461.38二、教育1831.08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职业教育1831.08
五、转移性收入 三、科学技术331.53
   上级补助收入     应用研究331.53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四、文化体育与传媒141.65
   从其他部门取得的收入     新闻出版91.65
   从不同级政府取得的收入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0.00
六、其他收入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426.62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426.62
  六、医疗卫生85.16
      医疗保障85.16
  七、住房保障支出123.44
      住房改革支出123.44
          3894.49          5237.33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八、事业单位结余分配 
八、上年结转1342.84    其中:转入事业基金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九、结转下年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5237.33                  5237.33
四川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备注
科目编码科目名称
  合计4162.291889.772272.52 
201 一般公共服务1999.17601.021398.15 
20123  民族事务1999.17601.021398.15 
205 教育1257.23503.86753.37 
20503  职业教育  1257.23503.86753.37 
206 科学技术177.07116.0761.00 
20603  应用研究177.07116.0761.00 
207 文化体育与传媒131.8471.8460.00 
20705  新闻出版81.8471.8410.00 
20799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0.00 5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425.62425.62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425.62425.62  
210 医疗卫生76.7976.79  
21005  医疗保障76.7976.79  
221 住房保障支出94.5794.5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94.5794.57  
原文地址:http://www.scmw.gov.cn/DNews_Info.aspx?id=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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