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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2-05-19 来自:陕西工商局网站作者:haung - 小 + 大

一、部门主要职责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起草全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全省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责任,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职责。
(六)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对全省范围内的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八)负责依法对全省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十)指导全省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十一)负责全省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指导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商标注册行为,负责全省著名商标的认定、管理,负责全国驰名商标的推荐、管理,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专用权的保护。
(十二)负责指导全省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三)负责全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十四)指导全省各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领导直属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2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2年是全省工商系统省以下属地管理体制运行的起步之年,全省工商系统以服务陕西“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为主旋律,以全面推进效能建设为总抓手,以实行省以下分级管理体制为新起点,按照“内修素质,外树形象;发挥优势,创新机制;宣传引导,培训推动;把握重点,突破提高;完善平台,强化指导;常态考核,督查通报;修订制度、典型引路;廉洁勤政,政令畅通”64字工作方针,努力做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思想不变,接受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业务指导的基本原则不变,维护工商系统政令畅通和执法统一的纪律要求不变,实现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到位的信心决心不变,重基层、抓规范、带队伍的传统作风不变”,主要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不断推进全省工商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二是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更加优质高效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三是坚持把市场监管作为第一职责,努力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是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第一取向,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是全面推进系统自身建设,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坚实保障。
 
三、部门基本情况
      省工商局机关行政编制116人,属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杨凌示范区工商局行政编制62人,事业编制10人,属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咸阳市工商局泾渭分局行政编制68人,事业编制11人,属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省工商局注册分局事业编制82人,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省工商局市场分局事业编制27人,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省工商局市场指导中心事业编制17人,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省消费者协会事业编制9人,属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省工商企业咨询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9人,属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
省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事业编制9人,属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
省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事业编制20人,属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
省工商行政管理干部教育中心事业编制30人,属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
 
四、预算编制依据
      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核定(省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省工商企业咨询服务中心编制外聘用软件研发、网络维护技术等人员工资福利参照市场劳资标准执行);
日常公用经费按定员定额标准,按机构运转日常需求测算填报。
项目支出依据年度开展专项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遵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按轻重缓急,视财力可能安排预算。
 
五、部门收支预算
(一)收入预算
2012年全省工商系统收入预算总计14,633.20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88.20万元,事业收入9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2年全省工商系统支出预算总计14,633.2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71.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5.9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391.6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20万元,项目支出9,893.73万元。按照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全省工商系统项目支出基本情况如下:
1、工商行政管理专项1,059.69万元,用于各级工商机关
开展各类企业注册登记和年检,商标注册和评审,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测监管等业务工作,以及相关证、照、表格的印制支出。
2、执法办案专项2,829.00万元,用于各级工商机关依法查处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法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支出。用于全省基层工商系统统一标志、制式服装政府采购支出,执法办案装备政府采购支出或专项补助支出。
3、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230.00万元,用于各级工商机关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12315”投诉案件,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建立“12315”投诉中心,举办“12315”宣传教育活动等专项工作支出。
4、信息化建设专项1,569.00万元,用于全省工商系统省、市、县、所四级网络平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专项支出。
5、机关服务410.00万元,用于后勤保障机构支出。
6、事业运行1,147.12万元,用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外聘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376.04万元,用于各级工商机关基础设施建设、修缮支出。用于全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网络体系建设等项目支出。
8、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420.00万元,专项用于工商体制调整遗留问题支出。

2012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公共预算拨款
14,488.20
一、基本支出
4,719.49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1、工资福利支出
2,971.94
三 、事业收入
95.00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55.95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
 
3、日常公用经费
1,391.60
    其他事业收入
95.00
二、项目支出
9,893.71
四、上级补助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20.00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50.00
 
 
六、其他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
14,633.20
        本年支出合计
14,633.20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转下年
 
八、上年结转
 
 
 
 
 
 
 
 
 
 
 
 
 
 
 
收入总计
14,633.20
支出总计
14,633.20
 

2012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
预算数
 
 
备注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14,488.20
4,594.49
9,893.71
 
201
一般公共服务
14,488.20
4,594.49
9,893.71
 
20115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14,488.20
4,594.49
9,893.71
 
2011501
行政运行
3,447.37
3,447.37
 
 
2011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376.04
 
2,376.04
 
2011503
机关服务
410.00
 
410.00
 
2011504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
1,059.67
 
1,059.67
 
2011505
执法办案专项
2,829.00
 
2,829.00
 
2011506
消费者权益保护
230.00
 
230.00
 
2011507
信息化建设
1,569.00
 
1,569.00
 
2011550
事业运行
1,147.12
1,147.12
 
 
2011599
其他工商行政
管事务支出
1,420.00
 
1,420.00
 
 

2012年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合计
566.50
40.00
337.50
337.50
 
189.00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
331.00
40.00
171.00
171.00
 
120.00
省工商局市场分局
22.00
 
14.00
14.00
 
8.00
省工商局注册分局
25.00
 
15.00
15.00
 
10.00
杨凌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
58.00
 
45.00
45.00
 
13.00
咸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泾渭新区分局
74.00
 
59.00
59.00
 
15.00
省消费者协会
1.50
 
1.50
1.50
 
 
省工商企业咨询服务中心
18.00
 
9.00
9.00
 
9.00
省工商局市场指导服务中心
14.00
 
10.00
10.00
 
4.00
省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
23.00
 
13.00
13.00
 
10.00
原文地址:http://www.snaic.gov.cn/info.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395&wbnewsid=1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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