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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2012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2-04-19 来自:首都之窗作者:huang - 小 + 大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情况
1.机构设置
根据国务院在我国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及组建中央和地方两个税务机构的总体部署,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于1994年8月15日正式成立。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是主管本市地方税收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业务上接受国家税务总局的指导。同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简称市地税局)。市地税局是负责本市地方税收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
内设处室分别为:办公室、法制处、国际税务管理处、研究室、营业税管理处、企业所得税管理处、个人所得税管理处、地方税管理处、残保金管理处、工会经费管理处、征收管理处、收入规划核算处、稽查处(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纳税评估处、纳税服务处、档案处、科技信息处、计划财务处、宣传教育处、基层工作处、人事处、保卫处、审计处。
除上述内设处室外,还有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直属机关工会、驻局纪检组、驻局监察处以及信息中心、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中心、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中心、票证管理中心、纳税服务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老干部活动中心、税务公报编辑部、北京市税务档案资料管理中心等市局直属事业单位。
下属8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本级行政、本级事业、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务分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西站分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干部培训中心。
2.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地方税收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的本市地方税收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政策和措施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在本市执行中的征管和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市政府确定的预算收入计划指标,负责编报本市地方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开展税源调查,加强地方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地方税收收入分析情况。
      (3)负责本市涉及税收的重大经济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经济调节的政策建议。
     (4)承担组织实施本市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税、资源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征)及地方税收的滞补罚收入等的征收管理责任(不包括已明确由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地方税部分),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5)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市地方税收纳税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纳税服务管理制度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制定本市贯彻落实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纳税服务行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咨询和辅导等纳税服务工作。
     (6)监督检查本市各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并对各种涉税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7)负责本市地方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制定税收信息化建设规划、管理制度及相关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税收管理工作现代化,保障税收信息安全;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8)承办市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部门行政编制858人,实际775人;事业编制281人,实际173人;长期聘用人员(临时工)147人(其中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干部培训中心临时工120人)。
    离退休人员143人,其中:离休10人,退休133人。
(三)2012年主要工作任务
1.坚持依法征税,促进税收增长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一是依法大力组织收入,努力实现税收收入与首都经济增长、产业结构优化、区域协调发展的统一。二是强化组织收入工作机制,加强绩效考核,强化部门协同,实行上下联动,增强组织收入工作合力。三是加强税收分析预测,着力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分析,推动组织收入工作由计划管理向质量管理转变。
2.有效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首都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积极参与税制改革。继续做好修改后个人所得税法、车船税法、资源税条例和营业税起征点提高等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全力做好部分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准备。落实税制改革的要求,开展前期调研,做好数据测算,当好参谋助手。二是努力发挥调节作用。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执行好现行高新技术、文化创意、节能环保等税收政策,研究完善中关村示范区试点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促进首都加快形成科技创新与文化创新“双轮驱动”的发展模式。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落实国家对房地产业的调控政策,推进存量房评估试点工作,加强土地增值税差别化预征和清算管理,深化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促进首都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贯彻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保障性住房、“三农”、非营利组织、促进就业等税收政策,加强残保金代征和工会经费代收工作。三是大力加强税种管理。以税基管理为核心,强化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开展企业所得税税源户清理工作。完善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纳税机制,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申报和限售股转让所得纳税清算工作。做好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管理和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后续工作。强化地方税税基管理,做好车船税、地方教育附加征收工作。
3.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型地税机关。一是全面启动优化政务流程完善管理制度工作,持续开展优化业务流程精简涉税资料工作,构建科学规范、运转顺畅、便捷高效的“两权”运行工作机制,真正做到用好的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二是严格按制度和规程处理涉税事项,实现保护合法、服务守法与制裁违法的协调统一。加强和完善税务行政处罚管理,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深入开展税收执法督查,加大执法责任考核与过错责任追究力度。三是切实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健全税务行政调解工作机制,统筹涉税救济案件信息,建立纳税人诉求快速反应机制,提升信访、投诉、举报的处理能力。继续做好调解、复议、应诉工作,妥善化解涉税矛盾纠纷。
4.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一是不断改进办税服务。进一步拓展全功能、标准化办税服务厅事项,强化办税服务功能。实施标准化服务细分策略,探索建立专业化、个性化办税方式。加强纳税人自助办税服务,完善个人纳税信息网上查询工作。拓展区域通办事项,进一步规范完税证明全城通开工作,增加国地税联办事项。二是增强纳税服务实效。继续做好北京地税网站更新和维护工作,逐步丰富网上办税,开通实时在线服务,试点网上办税公开,推广应用预约服务。健全内部监督,强化外部监督。三是加强宣传咨询辅导。开展第2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增强税收宣传的生动性和针对性。做好12366热线工作,深入开展纳税辅导,提高咨询准确率和答复效率。
5.积极探索征管创新,提升征管工作水平。一是积极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实施税源分类分级管理,合理界定各层级税源管理部门职责。深化信息管税,为税源专业化管理提供重要支撑。开展风险管理,突出纳税评估,完善风险指标体系,规范风险管理流程。依法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促进税法遵从。二是做好征管基础工作。修订退税、欠税、委托代征管理办法,健全税收征管制度。持续优化业务流程,深入推进业务流程应用,全面落实“两个减负”。进一步加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欠税管理、缓缴税款审批、注销户纳税清算、档案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做好发票换版工作,依法加强税控管理。三是提高信息系统支撑水平。做好金税三期工程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完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体系,加快数据资源整合。完善外部信息采集机制和共享机制,深化数据管理与应用,加强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
6.大力弘扬“北京精神”,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建立党员教育培训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教育。加强党的各级组织建设,推进党务公开。深入开展以“三评三创”和“三比三亮”为主要内容的“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增强各级领导班子领导能力。继续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继续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交流调整工作,不断优化领导班子年龄、知识、能力结构。落实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三是大力提高干部的履职能力。建立健全干部经常性管理机制。加大复合型人才、专业型人才选拔、培养力度。继续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四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加强廉政宣传教育。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强化“科技控权”,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制约与监督并举,公开与评议并行,推进地税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五是推进工作重心向基层倾斜。健全服务基层工作机制,提高两级机关下达任务、安排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协调性,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六是抓好北京地税文化建设。建设符合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具有鲜明时代特征、浓郁地税特色的北京地税文化。持续激发广大干部服务纳税人、服务首都科学发展的工作干劲和活力,引导和教育广大干部争做“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的国家利益忠诚卫士,努力实现让上级机关满意、让纳税人满意、让税务工作者满意。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2年收入预算124552.70万元,比上年120081.54万元增加4471.16万元,增长3.72%。其中:财政拨款123751.70万元,比上年119240.34万元增加4511.36万元;其他资金801.00万元,比上年841.20万元减少40.20万元(其他资金为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干部培训中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14014.7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1.25%,比上年11949.14万元增加2065.56万元,增长17.2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49.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2294.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71.45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109737.00万元,比上年107291.20万元增加2445.80万元,增长2.28%。主要项目是: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税务登记证及发票管理经费,协税护税经费,信息化经费,税务办案经费等。
(三)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干部培训中心经营支出801.00万元。
 
                                                                                  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 :万元
   
  预算数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123751.697895一、一般公共服务123256.398725
二、专户核拨的事业收入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806.289000
三、上级补助收入 三、医疗卫生490.010170
四、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800.000000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七、其他收入1.000000  
    
本年收入合计124552.697895本年支出合计124552.697895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转下年 
九、使用结余资金   
    
      收入总计124552.697895      支出总计124552.697895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单位名称(科目)总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备注
 总计123751.697895 14014.697893 109737.000002  
201一般公共服务122455.398725 12718.398723 109737.000002  
 20107 税收事务122455.398725 12718.398723 109737.000002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806.289000 806.289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806.289000 806.289000   
210医疗卫生490.010170 490.010170   
 21005 医疗保障490.010170 490.010170   

 

<, /TR>
                                                                                                          项目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预算数备注
 总计 109737.000002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本级行政 合计107711.520002  
1 出国经费 325.000000  
2 “三代”手续费经费 70000.000000  
3 有奖发票兑奖经费 4200.000000  
4 信息化系统完善及设备购置经费 2499.070000  
5 信息化系统软硬件维护经费 4790.220000  
6 网络接入费 613.510000  
7 “以奖代补”专项经费 6280.000000  
8 纳税服务工作经费 400.000000  
9 票证印制经费 12000.000000  
10 日常征管工作经费 3285.000000  
11 系统工作会议经费 190.000000  
12 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打印及邮寄费 200.000000  
13 税务稽查专项经费 70.000000  
14 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经费 180.000000  
15 系统换装经费 90.000000  
16 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经费 38.000000  
17 八达岭老干部中心补助经费 400.000000  
18 办公设备购置经费 320.000000  
19 公务用车更新经费 245.204502  
20 机动经费 1488.315500  
21 互联网接入费 97.200000  
 北京地方税务局涉外税务分局 合计190.000000  
22 办公用房租赁费 170.000000  
23 税法宣传月活动 10.500000  
24 项目机动经费 9.500000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 合计1225.000000  
25 北京市地税局开发区分局对纳税人宣传费 98.350000  
26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日常税收征管经费 198.000000  
27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税收办案补助经费 30.000000  
28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办公用房租赁费 100.000000  
29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办公楼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720.000000  
30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其他购置类项目 16.400000  
31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机动经费 62.250000  
 北京市地税局北京西站分局 合计130.000000  
32 机动经费 9.000000  
33 日常征管经费 80.000000  
34 课题调研经费 5.000000  
35 税法宣传经费 10.000000  
36 稽查办案经费 5.000000  
37 发票打假经费 5.000000  
38 安全保卫和消防经费 16.000000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合计230.480000  
39 2012年机动经费 29.003600  
40 2012年大要案经费 77.000000  
41 2012年协查办案经费 75.000000  
42 2012年涉案调研经费 38.000000  
43 2012年税收宣传费 11.476400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合计250.000000  
44 北京市地税局第二稽查局税收稽查宣传活动预算 72.500000  
45 北京市地税局第二稽查局承担和参与课题调研预算 45.000000  
46 北京市地税局第二稽查局开展税收理论研究预算 20.000000  
47 北京市地税局第二稽查局稽查办案经费预算 100.000000  
48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机动经费预算 12.500000  

 

原文地址:http://zfxxgk.beijing.gov.cn/fgdyna.prinfodetail.prPlanDetailInfo.do?GM_T_CATALOG_INFO/CATA_INFO_ID=296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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