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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政府透明度:七成不及格

时间:2012-04-17 来自:《南方日报》作者:huang - 小 + 大

●南方日报驻京记者 杨春

    实习生 戴莲

       2011年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三周年。昨日,中国社科院发布了2012年《法治蓝皮书》。在调研的26个省级政府中,仅9地政府透明度及格,及格率三成。蓝皮书指出,目前政府信息公开标准亟待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应注重公开效果,既要明确公开重点,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更要保障政府信息方便公众获取、能让公众看懂。

       信息公开: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受阻

       某些政府机关以各种名目、方法限制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蓝皮书指出,某些政府机关以各种名目、方法限制公众通过这种方式获取政府信息。有的政府机关混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以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公众无权申请为由拒绝公开。其次,违法查验申请人身份。

       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其作用越来越大,且越来越受重视。继2010年公安微博大发展之后,在2011年,各级政府机关纷纷开通微博,及时与公众进行沟通和互动。

       资料显示,目前,通过新浪微博认证的各领域政府机构及官员微博已近2万个。

       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告诉记者,目前政府透明度在逐步提高。政府运用新媒体加强与社会和公众的互动与沟通,在2011年有新的发展和进步,特别是微博的运用,使中国的政务公开、政府与公众的互动沟通呈现出新的特点。

       然而一些政府网站运行状况不理想的情况依旧严重。蓝皮书显示,有的政府门户网站、所属部门网站,网站的某些栏目不能打开,网站信息链接无效的比例较高。有的网站运行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时好时坏。有的网站信息长时间不更新,信息发布严重滞后,网站成了摆设。所有这些使得政府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建设的一些网站、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于形式。

       三公经费:大量预算外费用未公开

       各部门公开的“三公经费”几乎都是财政拨款,即预算内费用,而大量的预算外行政事业收费并未公布

       深入推进“三公”经费公开是去年的一件大事。从中央部门到地方政府,纷纷公开自己的账本。“公职人员廉洁从政法律对策”调查显示,公众对财政经费尤其是“三公”经费公开情况关注度较高,76%以上的公众认为公费宴请应当公开“宴请人员情况”、“宴请目的”、“宴请标准”和“宴请花销”信息。79%以上的公众认为“公务考察”应该公开“考察目的”、“考察计划”、“考察人员”、“考察费用情况”。

       截至2011年5月20日,报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预算的98个中央部门中,有88个公开了2011年部门预算。截至2011年7月31日,70个国务院部门公开了2010年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即“三公”经费)决算支出和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在地方政府层面,北京市对外公布了31个市级部门和单位201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单项审计结果,并公布了44个政府部门2010年的“三公”经费及相关说明;上海市有40个政府部门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

       以预算信息和“三公”信息的公开为例,中央各部门统计标准不一,缺乏可比性,公开什么、如何公开显得五花八门。各部门公开的“三公经费”几乎都是财政拨款,即预算内费用,而大量的预算外行政事业收费并未公布。

       蓝皮书显示,继2011年国务院部门和部分地方政府公开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之后,2012年,财政信息公开有望深化,并可能进一步推动《预算法》的修改完善,并有力地促进对“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政府支出的控制。

      裸官:封杀裸官亟须立法

       应建立公职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境外的年度公开制度,公开公职人员配偶和子女获得外国国籍或者外国永久居留权的情况

       公职人员中的“裸官”现象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裸官主要是指将配偶子女乃至资产都移民或转移到国(境)外的公职人员。少数“裸官”贪污腐败,案发后逃亡境外。他们中的大多数事前已将配偶和子女移民海外、资产转移出境,即便公职人员本人受到惩处,其配偶和子女仍然能够享受其非法所得。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法治国情调研组就此对北京、四川、浙江等23个省市的部分公职人员和公众开展了“公职人员廉洁从政法律机制”调查。

       蓝皮书认为,“裸官”不仅对国家利益和人民具有潜在的危害,而且一些要害部门的公职人员,其配偶和子女拥有外国国籍或者外国永久居留权将影响中国的政治和政府决策。尽管有关部门针对“裸官”问题出台了各项规定,采取了各种措施,“裸官”的问题仍然难以得到真正解决。

       据了解,现行制度制裁乏力,大多数规范“裸官”的相关规定都是党的文件或规定,缺乏法律权威性。要加强对裸官的监管,一方面,应完善立法,制定统一可操作的高位阶公职人员行为准则,规制裸官行为。另一方面,公开透明是监管“裸官”的最好措施。蓝皮书指出,应建立公职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境外的年度公开制度,公开公职人员配偶和子女获得外国国籍或者外国永久居留权的情况。公开的来源可以是公职人员的自我申报,也可以是相关部门的其他资料来源。对配偶及子女拥有外国国籍或者外国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建立预警档案,知晓其动态。此外,公职人员配偶和子女存款在国外的情况也应当公开。

      ▶相关

       政府透明度

       广东居第六

       南方日报讯 (记者/雷辉)昨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2012年《法治蓝皮书》。其中的2012年中国政府透明度报告,公布了地方政府排名,广东位居全国第六。对中国59个国务院部门、26个省级政府、43个较大的市政府透明度调研显示:

       2011年,国务院各部门政府透明度排在前十位的是:商务部(67分)、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66.5)、环境保护部(64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62分)、交通运输部(61分)、国家邮政局(60分)、水利部(59.5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59.5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9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58.5分)、教育部(58分),商务部居榜首。

       省级政府中,政府透明度排在前十位的是:北京市(72.5分)、天津市(69分)、江苏省(66.5分)、福建省(65.5分)、上海市(63.5分)、广东省(62.5分)、重庆市(61分)、吉林省(61分)、四川省(60分)、河北省(59分)。北京居榜首。

原文地址:http://epaper.nfdaily.cn/html/2012-02/21/content_70588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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