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3-31 来自:财新网作者:huang - 小 + 大
【财新网】(记者 邢昀)正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审议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至今未向社会公众公开草案内容。国内财政、法学等方面的学者呼吁:预算法修订不能再“闭门修法”。
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之一是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预算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了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预算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谢旭人从增强预算的完整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健全财政管理体制,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增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完善预算审查监督的规定,规范预算调整等七个方面对草案的主要内容作了说明。
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教授李炜光对财新记者表示,现行《预算法》的一个重大缺陷,是缺乏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预算审查监督的规定。预算本身就必须是一个法制化的过程,从预算的编制、审议,到批准,履行程序应该法制化,整个预算过程都必须受人民代表大会的严格监督。
“这一点得不到强调,其他意见的可行性大打折扣。”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成栋则表示,一直以来,财政部门等行政机关在预算的编制过程中处于主导和决定地位,人大机关处于相对被动状态。预算要真正成为公共预算,制作机关就应该回归具体的编制、操作角色。
王成栋认为,人大审议预算的过程应该公开,“现在审议前基本不公开,甚至不对人大代表公开”。审议过程中,预算情况应该毫无保留,所有信息需要交付人大代表审议,而非仅仅一个说明。
公共预算观察志愿者吴君亮对财新记者表示,现在预算审议的时间不够。人大开会的时间有限,对预算进行审议的时间短暂。
“审议的究竟是‘预算报告’,还是‘预算’?这就好比是全面检查电视,还是只检查电视的说明书。”吴君亮表示。
同时,王成栋认为预算报表的科学化和大众化也是个重要的问题。
近年来,财政预算公开工作一步步推进,2009年经全国人大审查批准的中央财政收入、中央财政支出、中央本级支出、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4张预算表首次公开。中央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在2010年也有了突破。但是,公开的财政预决算报表让人难以看懂。
王成栋强调,现在公开的财政预算报表很神秘、很模糊,“显得非常专业,甚至是教授都看不懂”。他强调,财政报表的公开应该做到通俗易懂,这样才能起到监督的作用。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的公共预算改革课题组,为此曾提出过一个“预算报表体系建议方案”。
此次,政府和全国人大至今没有就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也没有向社会公开草案内容。
对于预算法修订的程序,吴君亮表示,“预算法修订的过程实在让人疑惑,现在的预算法修订就是在‘闭门修法’。”
他认为,预算法修订的程序应该告诉公众,公众通过一定的程序可以参与进去。草案应该公开,让公众有讨论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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