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1-16 来自:光明网作者:huang - 小 + 大
从更深层次上而言,预算信息公开既是完善民主制度的前提,又是提高政府公信力、重塑居民的政治生活、巩固党和政府的合法性基础的重要手段。
从完善民主制度角度而言,除了选举,民主制度的另外一个重要维度就是国家向社会的分权——国家管理中的公众参与。公众参与预算体现了代议制民主和直接民主的结合,有利于解决代议制民主中存在的代表失职、容易产生政治冷漠等弊端。同时,公众参与也是我国分权改革的进一步延伸。在国家向地方分权产生的改革动力和改革效益逐渐减弱时,向公众的分权,即公众的参与,无疑会成为推动改革的新动力。因此,公众的参与是未来预算改革的一个价值取向,而公众的参与又必须以预算信息公开为前提和基础。
从党和政府的合法性基础来看,除了历史原因之外,公众利益的增加以及公众的参与应该成为其合法性基础的重要来源。特别是在“那种有一部分人受益而没有人受损的所谓‘帕累托改进’式的改革空间,在中国可以说已经用尽”时,公众的参与对于合法性基础确认的重要性变得更加突出。
从重塑公众的政治生活、提高政府公信力来看,政治责任的关键在于公开,任何监督都不如公开有益,预算信息公开和预算参与对于将公众由普通群众提升为负责任的公民,将政府由一个国家权力的拥有者提升为公共利益的组织者、保障者,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即一方面打造负责任的政府;另一方面打造负责任的公民。
综上所述,可以说,当前的预算信息公开不仅仅是为了解决今天中国所面临的现实问题,更是为了未来的国家和公民社会的建设。(陈龙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副研究员)
原文地址:http://theory.gmw.cn/2011-12/14/content_317763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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