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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11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1-09-05 来自: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作者:San - 小 + 大

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基本情况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部门预算包括市教委本级(含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所属57个预算单位经费(市属高等学校23个,中等职业学校11个,直属事业单位23个)以及对16个区县基础教育转移支付的市级统筹资金。

  市教委行政编制236人(含市教育工委及纪检、监察按规定派驻人员)。

  截止2010年底,市教委所属预算单位职工总数48764人(其中:在职人员29638人,离退休人员19126人),学生人数363181人(其中:博士研究生2349人,硕士研究生20669人,普通本专科学生168267人,成人本专科学生133065人,网络本专科学生1067人,其他高等教育学生2680人,来华留学生3498人,出国留学生257人,中等职业教育学生25146人,普通高中学生2757人,初中阶段教育学生1364人,初等教育学生1598人,其他学生464人)。

  市教委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推进依法治教,起草本市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市教育工作。统一管理本市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事业;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

  (3)指导本市教育系统及农村、企业、社区的综合教育改革工作;推进本市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承担深化市属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

  (4)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市学习型社会、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5)根据管理权限,负责审核、审批国家及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举办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项目的设置、变更、终止,并履行监管职责;管理市属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管理本市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管理本市学位工作;协调管理中央部委在京高等学校。

  (6)拟订本市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学校的设置和办学标准,制定教学基本要求和基本文件;编写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学校的教材,审定基础教育地方教材;负责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和监控工作。

  (7)拟订本市招生考试与评价制度改革政策和高等教育、中等教育以及研究生教育的招生计划,并负责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北京地区中等以上学历教育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工作。

  (8)参与拟订北京地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指导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9)管理、指导本市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和协调各类学生的社会实践和校外教育工作。

  (10)规划、指导本市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组织本市高等学校承担国家及本市重大科研项目;指导本市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11)负责协调、指导本市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参与拟订国家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主管本市教师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负责北京地区教师资格认定;管理本市教育类社会团体。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筹措教育经费、教育基本建设投资的政策;负责统筹管理市本级教育基本建设投资、教育事业经费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及国外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管理市本级教育国有资产和教育基本建设项目;负责协调本市高教园区建设工作;监督教育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

  (13)规划、指导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后勤改革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区县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等工作。

  (14)负责本市教育系统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管理本市教育系统及出国留学和境外人员来京学习;指导对外汉语教学和教育系统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与合作;负责在本市举办国际教育展览的审批。

  (15)规划、指导本市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工作;负责本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

  (16)依法对本市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对以市教委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1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要职责

  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本市教育督导工作,制定有关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组织教育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对本市义务教育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对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均衡发展状况实施督导检查;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进行督导评估,负责发布督导报告。

  二、201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根据年初预算批复,2011年部门收入总预算1385635.5008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5421.208497万元,专户核拨的事业收入166595.116083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2032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4065.4348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8125万元,其他收入23705.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764.04325万元,使用结余资金安排26634.098245万元。

  2011年部门支出总预算1385635.500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2051.161712万元,项目支出610519.70693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53058.032227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6.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教育支出1384110.7215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4.77935万元。 

  三、主要支出内容

  基本支出主要是为保障教育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正常运转经费,以及教育教学、科研等基本业务活动经费。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人才强教深化计划、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育教学、学科与研究生教育、科研计划、科研基地、科研成果转化、图书馆建设、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改造、设备购置、学生资助、北京市与中央共建、留学生奖学金、汉语国际推广、中等职业实训基地建设、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建设、直属单位业务发展、基础教育市级统筹、民办教育引导、基本建设等。

  按功能分类,教育支出是用于政府教育事务的支出。具体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支出、普通教育支出、职业教育支出、成人教育支出、广播电视教育支出、特殊教育支出、教育费附加支出、其他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附件1: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11年收支预算总表

附件2:北京教育委员会201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件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11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本文出处链接:http://zhengwu.beijing.gov.cn/zwzt/2011zfys/ysqkgk/t115852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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