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9-01 来自:国家宗教局网站作者:huang - 小 + 大
第一部分 国家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国家宗教事务局201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三、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表
第三部分 国家宗教事务局201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国家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研究宗教理论和国内外宗教现状,负责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处理宗教领域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起草宗教事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和政策措施并推动落实,负责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
(三)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四)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办好宗教院校,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五)指导地方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六)负责组织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七)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对外以及对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参与涉及宗教对外宣传工作。
(八)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国家宗教事务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国家宗教事务局 部门决算 局本级 决算 局属事业单位 决算
纳入国家宗教事务局201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国家宗教事务局本级 | |
2 | 国家宗教事务局机关服务局 | |
3 | 国家宗教事务局宗教研究中心 | |
4 | 国家宗教事务局培训中心 |
第二部分
国家宗教事务局2011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 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栏次 | 1 | 栏次 | 2 |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11,496.85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10 | 13,893.28 |
二、经营收入 | 2 | 512.34 |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 | 11 | 7 |
三、其他收入 | 3 | 859.8 |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 | 12 | 441.45 |
4 | 四、住房保障支出 | 13 | 324.45 | ||
本年收入合计 | 5 | 12,868.99 | 本年支出合计 | 14 | 14,666.18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6 | 132.21 | 结余分配 | 15 | 158.88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7 | 5,287.94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16 | 3,464.08 |
8 | 17 | ||||
合计 | 9 | 18,289.14 | 合计 | 18 | 18,289.14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不含政府性基金)。5行=(1+2+3)行;9行=(5+6+7)行;14行=(10+11+12+13)行;18行=(14+15+16)行。
表2 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缴款 | 其他收入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12,868.99 | 11,496.85 | 512.34 | 859.8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12,062.48 | 10,735.40 | 512.34 | 814.74 | ||||
20124 | 宗教事务 | 12,062.48 | 10,735.40 | 512.34 | 814.74 | ||||
207 | 文化体育与传媒 | 7.00 | 7 | ||||||
20799 |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7.00 | 7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441.45 | 441.45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441.45 | 441.45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414.45 | 414.45 | ||||||
2080503 |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 | 27 | 27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358.06 | 313.00 | 45.06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358.06 | 313.00 | 45.06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81 | 181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27 | 27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150.06 | 105 | 45.06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1栏=(2+3+4+5+6+7)栏
表3 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14,666.18 | 3,047.27 | 11,265.46 | 353.45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13,893.28 | 2,281.37 | 11,258.46 | 353.45 | ||
20124 | 宗教事务 | 13,893.28 | 2,281.37 | 11,258.46 | 353.45 | ||
207 | 文化体育与传媒 | 7 | 7 | ||||
20799 |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 | 7 | 7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441.45 | 441.45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441.45 | 441.45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414.45 | 414.45 | ||||
2080503 |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 | 27 | 27.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324.45 | 324.45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324.45 | 324.45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56.81 | 156.81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25.18 | 25.18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142.46 | 142.46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1栏=(2+3+4+5+6)栏。
表4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 | 2011年度决算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4 | 5 | 6 | |||
合计 | 12,372.68 | 2,478.58 | 9,894.1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11,642.76 | 1,755.66 | 9,887.10 | ||
20124 | 宗教事务 | 11,642.76 | 1,755.66 | 9,887.10 |
| |
207 | 文化体育与传媒 | 7.00 | 7 |
| ||
20799 |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7.00 | 7 |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441.45 | 441.45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441.45 | 441.45 |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414.45 | 414.45 |
| ||
2080503 |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 | 27 | 27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81.47 | 281.47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81.47 | 281.47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56.81 | 156.81 |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25.18 | 25.18 |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99.48 | 99.48 |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1栏=(2+3)栏;4栏=(5+6)栏;7栏=(4-1)栏;9栏=(5-2)栏;11栏=(6-3)栏
表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支出情况。1栏=(2+3)栏。
说明:国家宗教事务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表6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表
单位:万元
2011年决算数 | 2012年预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750.96 | 324.71 | 109.35 | 316.9 | 753.79 | 216.17 | 129.62 | 408 |
注:1.“2011年决算数”指“三公经费”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和以前年度
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2.“2012年预算数”指“三公经费”2012年当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第三部分
国家宗教事务局2011年部门决算
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国家宗教事务局2011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国家宗教事务局2011年度收支总决算18,289.14万元。其中:
(一)收入总计18,289.1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496.85万元,为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经营收入512.34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859.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例如:存款利息收入等。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32.21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和结余5,287.9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8,289.1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893.28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宗教事务局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宗教事务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支持局所属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1.45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宗教事务局所属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24.4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结余分配158.88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6.年末结转和结余3,464.0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关于国家宗教事务局2011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国家宗教事务局2011年度公共预算收入12,868.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96.85万元,占89.34%;经营收入512.34万元,占3.98%;其他收入859.8万元,占6.68%。
三、关于国家宗教事务局2011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家宗教事务局2011年度公共预算支出14,66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7.27万元,占20.78%;项目支出11,265.46万元,占76.81%;经营支出353.45万元,占2.41%。
四、关于国家宗教事务局2011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家宗教事务局2011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中央财政取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因此,财政拨款支出数大于《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和《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中仅反映本年收入情况的财政拨款收入数。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国家宗教事务局201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642.76万元,占94.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万元,占0.0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1.45万元,占3.57%;住房保障(类)支出281.47万元,占2.2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642.76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宗教事务局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宗教事务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款)支出7万元,主要是文化出版单位转制补助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441.45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宗教事务局所属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支出414.45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宗教事务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2)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财政拨款支出27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宗教事务局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财政拨款支出281.4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支出156.8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工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提租补贴(项)财政拨款支出25.1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职工因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人均标准90元/月。
(3)购房补贴(项)财政拨款支出99.48万元,主要用于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规定,自1998年停止实物分房后,对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目前,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五、关于国家宗教事务局201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和201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1年,国家宗教事务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全年支出决算为750.9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324.71万元,占43.2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9.35万元,占14.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6.9万元,占4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24.71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46个、19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组团赴外国及港澳台地区访问,出席国际宗教组织会议,参加国际人权对话,参与组织“赴美圣经事工展”、“佛牙赴缅甸供奉”等外事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9.3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1年,局机关及研究中心、机关服务局、培训中心未更新购置车辆,截止到2011年底,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6.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际性宗教组织、外国政府部门、外国宗教组织以及港澳台地区宗教人士,接待国内宗教人士,安排边疆少数民族地方宗教人士赴内地参观考察中的有关开支,接待地方宗教工作部门来局商谈业务。
(二)201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统一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国家宗教事务局安排的201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53.7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216.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29.62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408万元。比201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13.79万元(含财政追加预算)减少160万元。
六、关于国家宗教事务局2011年度行政经费支出统计数
行政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方面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办公、水电等方面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包括办公用房维修租赁、执法部门办案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国家宗教事务局2011年度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维持机关运行而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2,648.6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指国家宗教事务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宗教事务管理活动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款):指按照国家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支持局所属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国家宗教事务局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以及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离退休老干部处的支出。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国家宗教事务局本级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指国家宗教事务局用于离退休老干部处为局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工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提租补贴: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职工因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人均标准90元/月。
3.购房补贴: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规定,自1998年停止实物分房后,对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目前,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六、行政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方面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办公、水电等方面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包括办公用房维修租赁、执法部门办案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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