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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法修改要突出“五性”

时间:2011-09-01 来自:和讯作者:San - 小 + 大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高强13日透露,预算法修订正在进行中,预计在年底前提出修订草案。

  每到年底,各级政府都要下发加强财政资金管理、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的文件。结果是,文件年年发,问题年年出。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呢?原因很简单,预算法存在漏洞、执行不到位。如果各级、各部门都能严格按照预算法执行,就不会出现乱支乱花的问题。今年6月,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在向全国人大报告2008年中央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时也强烈呼吁,尽快修订预算法,明确和细化人大、政府、财政部门、预算执行单位的预算管理责权。

  对预算法进行修订,已是箭在弦上。笔者认为,预算法的修订,要突出“五性”。

  首先,要突出预算的完整性。要将所有政府性收入,包括预算内、预算外、制度外的收入都纳入到财政预算统一管理。在此基础上,建立包括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在内的“复式预算体系”。同时,要严格按照收支预算匹配的原则,将各项支出预算也全部纳入到预算管理,严禁任何形式的预算外开支和无项目、无用途、无预算开支,确保财政预算收支的完整性。

  第二,要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在每年的财政审计中,都会发现一些在预算编制时就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如预算编制计划滞后、下达不及时、未编先用、无项目预算等。也正因为这样,就给了预算单位滥用滥花财政资金的机会。所以,在预算法修订时,必须吸取过去的教训,总结以往的经验,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方面作出更多的要求、提出更多的措施。

  第三,要提升预算的规范性。规范是预算的生命,没有规范的预算,算不上是真正的预算。现行预算不能说不规范,但规范性不强。规范性不强的主要表现在,编制手段不规范、执行行为不规范、监督办法不规范、调整方法不规范等。也正因为这样,随意调整和追回预算、先用后审、重大支出调整不经过人大同意就开支等。所以,对预算法的修订,必须十分强调预算的规范性。

  第四,要提高预算的公开性。公开、透明的预算编制和执行,也是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内容。对财政预算的公开问题,公众一直十分关注,要求也十分强烈。近年来,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作出了一些努力,如在相关网站公开预算明细等,但是,与公众对预算公开的要求相比,还相差太远。

  第五,要强化预算的严肃性。总结预算法实施15年来的实际,最大的问题就是预算的严肃性不够,编制的严肃性不够、执行的严肃性不够、调整的严肃性更不够,甚至连监督的严肃性都不够。所以,预算法的修订,能否在预算的严肃性方面有所突破,不仅对提高预算法的威力和约束力至关重要,而且对财政体制的改革和深化也至关重要。 (作者单位:江苏省镇江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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