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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1-08-09 来自: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作者:San - 小 + 大

一、部门情况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共计16个单位,含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机关本级及15个下属预算单位。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起草本市关于市政管线及附属设备、燃气、供热、市容环境卫生、城乡环境建设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市政市容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相关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范,并组织监督实施。
      2、承担综合协调、管理本市地下管线、输油气地下管道、城市地下设施检查井及井盖设施、架空杆线的责任;参与城区防汛工作。
      3、负责本市燃气、供热的行业管理;负责市加油(气)站管理的综合协调;负责加气站经营资格的审查工作并进行监督管理。
      4、承担本市城市容貌管理责任;负责管理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宣传品设置;组织协调落实重点地区、重点街道的景观建设和治理工作;组织协调、管理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负责城市照明管理工作,会同市规划部门编制夜景照明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5、负责本市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责任;会同市环境保护部门核准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关闭、闲置或拆除;制定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利用或处置规定,并组织实施。
      6、承担综合协调、督促落实本市城乡环境建设、环境秩序整治责任;承担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7、负责本市信息化城市管理系统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处理城市管理问题;组织协调、管理城市运行保障的监测工作。
      8、承担本市市政管线及附属设施、燃气、供热、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负责相关重要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督促行业内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在职责权限范围内负责监督检查和依法处理;承担北京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城市公共设施事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9、负责本市相关市政公用和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支预算说明
      2011年收入预算100018.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6291.95万元,专户核拨的事业收入72.5万元,事业收入11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00万元,其他收入29.82万元,使用结余资金安排2913.78万元。
      2011年支出预算10001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99.16万元,项目支出81518.8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600万元。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收支预算总表.XLS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XLS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项目支出预算表.XLS

 

 

本文出处链接:http://www.bjmac.gov.cn/pub/guanwei/F/F4/F4_3/201103/t20110311_210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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