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司法局部门预算是包括上海市司法局机关本部以及下属1个一级预算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2011年,上海市司法局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107,3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3,86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69,000万元;项目支出14,86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1. “公共安全”科目59,31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普法宣传经费、法律援助经费、律师公证管理经费、人民调解经费和劳教管理经费的支出。
2. “教育”科目13,027万元,主要用于所属院校的在职人员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教学业务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6,9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4. “医疗卫生”科目1,75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缴费。
5. “住房保障支出”科目2,8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 “粮油物资管理事务”科目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粮油补贴。
7. “储备事务支出”科目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肉食品价格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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