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广东省科技厅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科学技术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广东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厅机关编制85人。2011年纳入省科技厅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共69个,包括厅机关本部、省科技厅下属事业单位10个、省科学院本部及下属研究所共8个,省农科院本部及下属研究所共18个,其他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单位32个。
预算归口单位现有在职人数8,038人,其中财政供养人员人员4,795人;离退休人员5,602人,其中财政供养人员5,412人。
二、2011年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11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粤财预[2011]20号)的批复,2011年省科技厅系统总预算211,724.7万元,其中:预算拨款67,962.41万元,事业收入85,137.6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4,403.87万元,其他收入8,294.2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162.5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10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95.02万元,上年结余、结转2,56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教育569万元,科学技术195,025.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5,440.46万元,医疗卫生227万元,其他支出462.27万元。
三、收支预算科目说明
1、预算拨款,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财政一般预算拨款和财政基金预算拨款。
2、预算外收入,预算外资金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履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预算外收入指财政预算外专户实际核拨的或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而由单位留用的预算外资金。省科技厅预算中没有此项收入。
3、事业收入,指科研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科研收入、技术收入、试制产品收入、学术活动收入、科普活动收入等。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产品销售收入等。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预算拨款、预算外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存款利息收入,捐赠收入、投资收益等。
6、上级补助收入,指科学事业单位从财务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款。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科学事业单位收到的附属独立核算的生产、经营和服务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8、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科学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科学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9、上年结余、结存,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10、教育,是省农科院和省科学院用预算拨款及自筹资金安排的小学、幼儿园教育支出。
11、科学技术,是科技管理事务支出及各科研机构用于科技方面的经常性事业费和项目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是离退休职工工资及管理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是科学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
14、其他支出,其他政府支出。
附件:2011年省科技厅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