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透明 - 更好的社会 - 更好的生活
当前位置: > 文章

各部门的外事支出如何反映

时间:2011-07-26 来自:本站作者:San - 小 + 大

各部门的外事支出如何反映?

政府收支分类没有单独设置外事支出科目。主要原因是:外交与外事支出性质不同。按我国目前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外交为中央政府职能;外事包括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各类外事活动,主要是合作交流性质,将其纳入各职能分类反映,有利于保证有关支出功能的完整性。
各部门的外事支出按照以下原则使用科目:
一、除国家领导人的出国费、招待费用使用外交科目外,政府及所属各部门的出国费、招待费列相应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二、地方各级外事侨务办公室的支出,列入“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科目。如地方各外事侨务办公室受国家外交部的委托处理某些外交事务,可就该事务使用外交功能科目。地方领导的出国费、外宾招待费统一列入地方外事办部门预算,使用“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科目。
三、地方政府外事部门受外交部委托处理某些外交事务的支出,以及各部门承办的经国务院批准或经外交部、财政部同意在华召开国际会议的支出,可在“外交”下相关科目反映。某些事业单位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支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所使用的功能科目款下增设 “对外交流与合作”项级科目反映。
四、各部门的出国费、招待费、其他外事费应按下列原则处理:一是行政单位的出国费、招待费等外事活动支出,凡单设项级科目的,应在单独设置的科目中反映,如财政预算编制改革中的重要出国活动费用,应列入“预算编制业务”项,没有单独设置科目的,可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二是事业单位开支的出国费、招待费,如设有相关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列相关科目。如高等学校的出国费等,与其他支出一起列入“高等教育”项;未设相关功能分类科目的,在“其他”科目反映。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广东省佛山市预算绩效监控改革取得实效

中国预算网

属公益性网站,部分文章资料来源于网络 , 如有侵权 , 请联系本站 .

粤ICP备11052838号-1  |  邮箱: info@budgetofchina.com |  电话:0755 3301 1773  |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杭钢富春“中国预算.com”办公室